婆羅門教和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在吠陀時代,隨著奴隸制的發展和社會的分化,印度形成了日後成為其民族特色的兩種制度,即種姓制度和婆羅門教。吠陀時代的瓦爾納最初是指不同的種族和社會群體,後來逐漸用來表示社會階層。印度的瓦爾納分為四個等級,即婆羅門、赫魯曉夫、毗濕奴和首陀羅。國家形成後,劃分更加嚴格。作為第壹等級,梵天,所有其他等級的Khshatriya,包括國王,都應該對梵天尊敬有禮。婆羅門由掌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貴族組成。將來他會成為婆羅門教的牧師,也可以管理其他行業,但只說不做,也就是作為所有者和管理領導者。他們不僅壟斷宗教和文化權力,而且還參與行政管理。他們經常充當國王的顧問,用占蔔、誦經和其他魔術來影響國王的行動。甚至和軍隊開戰。婆羅門有很多土地和奴隸。除了這些剝削收入,婆羅門的正式補充收入是接受施舍。來自國王和貴族的施舍,實際上是統治階級對戰爭收益和國家稅收的分配,往往表現為大量的饋贈。婆羅門也是最富有的階層。
作為第二層次的赫魯曉夫是由王室和軍事行政貴族集團組成的,他們被視為社會的臂膀,也就是統治階級掌管國家機器的人。理論上,婆羅門優於赫魯曉夫,但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國王屬於赫魯曉夫級別,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兩個種姓之間的對抗,所以壹些文獻也有說赫魯曉夫優於婆羅門的。就幾個。這種鬥爭有時表現在思想文化上。赫魯曉夫和婆羅門壹樣,都是擁有大量土地和奴隸的統治階級,甚至比婆羅門更富有,因為戰爭掠奪和國民收入都被他們直接占有。
三等吠陀是整個社會的支持者和提供者,也就是養活整個社會的工人和農民。吠陀經最初由雅利安人壹般公社的成員組成,後來用於包括從事農業、畜牧業、工業和商業各行各業的普通人。由於小生產者的兩極分化,吠陀經中的少數人變得富有,甚至從事高利貸活動。在婆羅門和赫魯曉夫的統治下,吠陀完全沒有政治權利,只有納稅和服務。支持統治者的義務。但是,與第四階級相比,他們仍然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按照婆羅門教的理論,吠陀、赫魯曉夫和婆羅門屬於壹個更高的種姓,死後可以再次投胎為人,所以被稱為再生氏族。第四等首陀羅屬於非再生氏族,所以吠陀可以參加婆羅門主持的宗教祭祀和講座,而首陀羅永遠不能。其實再生與不再生的界限就是雅利安人和過去被征服的人。
首陀羅是第四階級,指的是被壓迫在社會底層的勞動群眾。他們最初是由被征服的非雅利安民族組成的,後來又包括了因為各種原因淪為這個最低階層的雅利安人。他們失去了所有的政治、法律和宗教權利,處於沒有保護和申訴的卑微地位。他們從事農業、畜牧業、漁獵以及當時被視為低賤的各種職業,少數是自力更生的工匠。然而,他們大多數成為仆人和奴隸。首陀羅作為最底層的階級,地位幾乎和奴隸壹樣,有些還是奴隸。種姓制度壹旦固定,各個階層的職業就不能隨意改變。原則上,所有種姓間禁止通婚。種姓制度的本質是保護上層種姓的特權地位。通過宗教、法律、社會習俗等手段給梵天和赫魯曉夫兩大統治階級瓦爾納戴上神聖高貴的光環,讓吠陀和首陀羅支持和服務於他們。由於種姓制度在後期愈演愈烈,它壹直是印度人民的沈重枷鎖。
壹個完整的婆羅門教體系出現在吠陀時代晚期。
婆羅門教的最高信仰是梵天。梵天是世界精神,至高無上的大師,宇宙的創造者。世間萬物並非只有梵天創造,只有梵天是真實的,其他都是虛幻的。婆羅門開始以65,438+0種梵天神性擁抱壹切原始崇拜,把婆羅門教上升到壟斷精神世界的統治地位。同時,婆羅門祭司和僧侶們解釋和宣傳這壹教義,崇拜是世界上最高的等級。此外,婆羅門教還利用原始的萬物有靈論和靈魂轉移論,創立了壹套“業力輪回”理論,認為人死後的輪回,即輪回,是由生前的業力質量決定的,這樣善有善報,來世富足,惡有善報,來世受苦,等等。所以婆羅門教強調尊法行善,要民。忍受壹切苦難。婆羅門教把吠陀視為聖書,只有婆羅門教的祭司和僧侶才能閱讀和理解。再加上繁瑣的宗教儀式和各種祭祀,婆羅門教成為1個極其神秘的宗教,對印度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精華:
是為了維護雅利安人對當地居民的統治,是壹種極其不平等和嚴格的等級制度和剝削制度。
“種姓制度”是古代印度奴隸國家的重要特征。它被蒙上了神聖的宗教色彩,創造之神梵天用嘴、手、腿創造了四個種姓。第壹和第二種姓控制著國家的軍事和行政權力;第三和第四種姓要向國家納稅,向寺廟納貢,供養第壹和第二種姓。不同等級的人不準結婚,不追壹個職業。種姓制度是為了維護奴隸主和貴族的特權,尤其是婆羅門的特殊而庸俗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