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禮大致有六種,故稱“六禮”。據唐代《度友通典》記載:“周制以男女年齡為限,定婚時,家中迎客。六禮之儀備。”可見“六禮”在周代已經形成。秦漢以後,六禮逐漸形成定制。所謂“六禮”包括收禮、問姓名、納吉布、收禮、邀約會、迎客。
納才:所謂納才,就是選擇的意思,就是男人選擇他的妻子。男方要選某家的女兒做老婆,就請媒體運女方,試探女方家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可以接受男方的禮物。禮物因人而異,只是因為時代不同。在周朝,鵝被用作采摘的禮物。之所以用大雁作為采摘的禮物,是因為“當大雁排成壹排飛來時,就會成為榜樣。”那采用鵝的目的是在明代的壹個婚禮儀式,使年輕人和老年人的秩序和不交叉。收羊也是有用的。羊,吉祥也,取其群而不黨。
問姓名:儀式結束後,使者回來,想讓女方父母問女兒的名字。根據儀式的記錄,儀式是同時舉行的。既然人家是來送禮收禮的,當然男人已經知道女方的名字了,所以這時候再問。所謂名問,其實就是問女方何時、何時、何地、何時出生,也叫“那吉”,後來人們也稱之為“八字組合”。
納吉:中國古代凡是重大的婚姻大事都是占蔔的,稱為“納吉”。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占蔔方式求天意的“神明之光”是中國古代男女婚姻成功的另壹個決定性因素。在古代,采摘時,使者要回去再次“問名”占蔔。後來是男方先在“庚帖”上寫生日,讓媒人送到女方家。媒人隨後將女方的年庚八字帶回男方家,雙方請先生看年庚八字是否相符。如果八字吻合,就可以初步定婚了。
征:又稱交錢,俗稱“送禮”、“給彩禮”、“給財源”。“鄭”就是“成”的意思。也就是“贈與”之後,兩家的婚姻就算是成立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類似於今天的訂婚。不同的是,這個地方在古代是在沒有先提條件的情況下“贈與”的。只有在這個儀式之後,男人才能和女人結婚。征兵是中國古代婚俗中最重要、最有特色的環節,即使是“貴為天子”的皇帝也無法避免。“征兵”現象的存在,大概就是後世稱中國古代婚姻為買賣婚姻的原因。征兵用的物品因地域、時間、地位、財富而異。彩禮再多也要有吉祥的意思,而且都是偶數,表示成雙成對。招聘結束後,雙方將簽訂婚約。據記載,婚約在周朝就已經存在,刻在竹簡上,男女雙方都有。按照規定,結婚證定案後,必須由雙方、親屬、媒人簽字認可,並上報政府。結婚文件的格式因代而異。男方領了結婚證後,要報祖上有過壹個家族的血緣關系,才能把結婚證供奉給祖上的神社。壹旦訂婚,男方可以擇日結婚。
邀約日:俗稱“擇日”,在北方也叫“重要日子”,即男方要請“丈夫”選擇結婚的“黃帶吉日”,並通知女方。古人的邀請不是簡單的通知,也是壹定的儀式。事實上,訂婚簽訂後,女方家已經是“錄用後第二天就結婚了。”選擇結婚日期的決定權交給了男性家庭。之所以用“請”字,是為了表示禮貌,男家不敢專事,請求女家允許。
接吻:這是壹個正式的婚禮。也就是今天所謂的結婚典禮。顧名思義,就是在約定的日期,新郎去女方家接新娘。在古代,男人去女人家拜見妻子,都是在晚上。娶新娘的都穿黑色,車馬也穿黑色。這壹習俗與後世白天迎娶新娘、穿紅衣的婚禮習俗有很大不同。自唐朝以來。第壹,婚宴時間改到了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