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 *和* *,貴族當選執政官的最低年齡是40歲,平民是42歲。每年,由100人委員會選出兩名執政官壹起任職,兩人都對對方的裁決擁有否決權。國家以執政官的名義標註年份:比如公元前59年,因為執政官是尤利烏斯·凱撒和馬庫斯·卡爾Plny,Uus比布盧斯,所以被羅馬人稱為“凱撒和比布盧斯在位年”(雖然凱撒在執政官的位置上做得如此徹底,所以被戲稱為“尤利烏斯和凱撒在位年”)。
在拉丁語中,consules的意思是“壹起行走的人”。如果壹個執政官在任期內去世(並不罕見,因為執政官往往在戰鬥的第壹線),會選舉另壹個執政官,稱為esseffective執政官。
執政官的職位被認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9年中華民國的建立。但歷史的早期部分是傳說,在五世紀,執政官的繼任是不連續的。執政官肩負著宗教和軍事的雙重責任:占蔔的解讀是指揮部隊進入戰場前必不可少的壹步。
傳統上,執政官的職位只由貴族擔任;直到公元前367年,lex Licinia Sextia規定每年必須有壹名執政官是平民。因此,第二年,第壹位平民執政官盧修斯·塞克斯提烏斯當選。然而,現代歷史學家對* * *和* *時期早期平民解放(轉變為自由和平等)的傳統記錄提出了質疑(見《秩序的沖突》),並註意到,例如,在塞克斯提烏斯之前,約有30%的執政官有平民(而非貴族)的名字。
在戰爭期間,執政官的主要標準是軍事技能和聲望,但在任何時候,領事的任命總是政治性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執政官的職位成為了羅馬人職業生涯的正常終結(晉升制度)。
奧古斯都建立帝國後,改變了他的職位性質,剝奪了它的大部分權力。但執政官依然是很高的榮譽,也是其他職位的條件。很多執政官願意在壹年任期的中途辭職,讓其他人作為補充執政官完成任期。那些在1月1日就任執政官的人被稱為consules ordinarii,並有幸以他們的名字作為日歷年。這樣壹來,擔任治安官職務的人,大約有壹半也能達到執政官的職位。有時候這些替代執政官願意依次辭職,會有其他人被任命為替代執政官。這種情況在康茂德統治時期達到高潮,公元190年,有25人擔任執政官壹職。
在帝國統治下,皇帝經常任命自己、受保護的人或親戚為執政官,不管年齡大小。例如,皇帝弗拉維烏斯·奧古斯都·霍諾留斯壹出生就被授予執政官的職位。
擔任執政官顯然是壹種榮譽,以至於偏離的高盧帝國在其存在期間(260-274年)也有了自己的執政官。執政官的名單,就這個國家而言,是不完整的,來自銘文和錢幣。
君士坦丁壹世的改革之壹是任命壹名駐羅馬執政官和另壹名駐君士坦丁堡執政官。因此,狄奧多西壹世死後,羅馬帝國分為兩部分,各部分的皇帝獲得任命其中壹名執政官的權利;雖然每個皇帝因為各種原因允許他的同僚任命兩個執政官。後來西羅馬帝國正式滅亡後,多年來只以壹位執政官命名。查士丁尼壹世在位時,這個職位終於被取消了。最後兩位執政官是戴奇·保利納斯,534年的羅馬執政官,和小弗拉維烏斯·巴西留斯,541年的君士坦丁堡執政官。
羅馬在獨裁和民主之間交替。壹段民主時期和壹段獨裁時期。其實這和當時的外部因素有關。壹有戰爭,軍權就會自重,然後就可能出現獨裁。我認為原因在於權力的分散導致權力的過度集中,而權力的集中又會分散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