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人格障礙〔〔F60特定人格障礙〕
指人格特征明顯偏離正常,使患者形成反映其個人生活方式和人際關系的壹致的異常行為模式。這種模式明顯偏離了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壹般的認知方式(尤其是在待人接物上),明顯影響了其社會功能和職業功能,造成對社會環境的適應不良,使患者感到痛苦,具有臨床意義。患者雖無精神發育遲滯,但其適應不良的行為模式很難糾正,只有少數患者成年後能有所改善。它通常始於童年或青春期,並持續發展到成年或壹生。如果人格偏離是由軀體疾病(如腦病、腦外傷、慢性酒精中毒等)引起的。),或者繼發於各種精神障礙,應該叫人格改變。
癥狀標準個體的內心體驗和行為特征(不限於精神障礙的發作)明顯偏離其文化整體所期望和接受的範圍。這種偏離是廣泛的、穩定的、長期的,至少有以下1項:
(1)認知異常偏差(對人和事物的感知和解釋方式,從而形成對自我和他人的態度和形象);
(2)情緒的異常偏差(範圍、強度以及適當的情緒喚起和反應);
(3)控制沖動和對滿足個人需求的異常偏離;
(4)人際關系異常偏差。
異常偏離嚴重標準的特殊行為模式,使患者或他人(如家屬)感到痛苦或社會適應不良。
病程標準從兒童期和青春期開始,到18歲至少2年以上。
排除標準人格特征的異常偏離,不是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的表現或後果。
60.1偏執型人格障礙[〔F60.0〕
以懷疑和偏執為特征,開始於成年早期,男性多於女性。
診斷標準
(1)(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懷疑和偏執為特征,至少有以下三項:
(1)對挫折和遭遇過於敏感;
②不能容忍侮辱和傷害,有長期的怨恨;
3多疑,容易將他人中立或友好的行為誤解為敵意或輕視;
(4)明顯比實際情況要求的更具攻擊性和對個人權利的執著追求;
⑤容易產生病態嫉妒,過度懷疑愛人有新歡或伴侶不忠不是妄想;
⑥過度自信,以自我為中心,總覺得被壓迫、被迫害,甚至上訴、上訪,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⑦他有把周圍或外部事件解讀為“陰謀”的不切實際的優越感觀念,因此過度警惕和敵視。
60.2分裂樣人格障礙[f60.1]
表現為觀念、行為和外表裝飾的陌生,情感的冷漠,人際關系的明顯缺陷。男性略多於女性。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觀念上的陌生、行為上和外表裝飾上的陌生、情感上的冷漠、人際關系上的缺陷為特征,至少具有以下三項:
①性格明顯內向(孤獨、被動、孤僻),疏離家庭和社會,除了生活或工作中不得不接觸的人外,基本不主動與人交流,缺乏知心朋友,過分沈溺於幻想和自省;
(2)表情呆滯,情感淡漠,甚至無理取鬧,無法表達對他人的關心、體貼和憤怒;
③對表揚和批評的反應差或冷漠;
(4)缺乏幸福感;
⑤缺乏親密信任的人際關系;
⑥遵循社會規範有困難,導致行為怪異;
⑦對與他人的性活動不感興趣(考慮年齡)。
60.3反社會人格障礙〔F60.2〕
表現為行為不符合社會規範,經常違法亂紀,對人冷酷無情。男人比女人多。這類患者往往在兒童期或青春期(18歲之前)出現道德問題。成年後(18歲後)習慣不改,主要是行為不符合社會規範,甚至違法亂紀。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並至少具備以下三項:
(1)嚴重而長期的不負責任,無視社會的約定、規範、義務等。,如無法維持長期工作(或學習),經常曠工(或曠課),多次無計劃跳槽;有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且這些行為已構成逮捕理由(無論是否被逮捕);
(2)行動無計劃或沖動,如提前進行無計劃的旅行;
(3)不尊重事實,如經常撒謊欺騙他人,以謀取個人利益;
(4)對他人漠不關心,如經常不承擔經濟義務,拖欠債務,不贍養子女或父母;
(5)無法與他人維持長期關系,如長期夫妻關系(1年以上);
(6)容易責備他人,或者為自己與社會相沖突的行為找不合理的借口;
(7)對挫折的容忍度低,小刺激可引起沖動,甚至暴力;
(8)挑釁、暴力,如多次打架或攻擊他人,包括無故毆打配偶或子女;
(9)傷害他人時缺乏罪惡感,無法從經驗中獲益,尤其是被懲罰的經驗;
2.18歲前有品行障礙證據,至少有以下三項:
(1)多次違反家規或校規;
(2)反復說謊(不是為了逃避體罰);
(3)習慣性吸煙、飲酒;
(4)虐待動物或弱小同伴;
(5)多次盜竊的;
(6)經常逃學;
(7)至少有2次,我沒有向家人解釋我要出去過夜;
(8)過早的性活動;
(九)多次參與破壞公共財產活動的;
(10)多次挑起或參與鬥毆;
(11)曾因行為不端被學校開除或停學至少壹次;
(12)被公安機關拘留或紀律處分。
60.4沖動型人格障礙(攻擊性人格障礙)[〔F60.30〕
以情緒爆發和明顯的行為沖動為特征,男性明顯多於女性。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情緒爆發和明顯沖動行為為主要表現,至少有以下三項:
(1)容易與人爭吵、沖突,尤其是沖動行為受到阻攔或批評時;
②突發憤怒和暴力傾向,無法控制沖動行為;
(3)計劃和預見事物的能力明顯受損;
4不能堅持任何沒有即時回報的行為;
⑤情緒不穩定、反復無常;
⑥自我形象、目的和內在偏好(包括性欲)的紊亂和不確定性;
⑦容易產生人際關系緊張或不穩定,往往導致情緒危機;
8自殺和自傷經常發生。
60.5表現(歇斯底裏)的人格障礙〔F60.4〕
以過度的情緒或者誇張的言行來吸引他人的註意為特點。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過度情緒化或誇張言行吸引他人註意為特征,至少具有以下三項:
(1)以自我表現、戲劇化、誇張的方式表達情感;
2膚淺多變的情緒;
③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放縱,不為他人考慮;
(4)追求刺激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活動;
⑤不斷渴望被欣賞,情感脆弱;
⑥過分註重身體的性感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⑦具有暗示性,易受他人影響。
60.6強迫性人格障礙[〔F60.5〕
表現為過分謹慎,嚴格要求和完美主義,內心不安全感。男性是女性的兩倍,約70%的強迫癥患者有強迫性人格障礙。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表現為過度的謹慎、嚴格的要求和完美主義,以及內心的不安全感,並且至少具備以下三項:
①因個人不安全感而產生的優柔寡斷、懷疑、過度謹慎;
(2)所有活動都要早做計劃,不麻煩;
3凡事都要反復把關,因為過分註重細節而忽略了大局;
④經常被討厭的想法或沖動困擾,但未達到強迫癥的程度;
⑤過於謹慎和深思熟慮,過於註重工作的有效性,不顧個人娛樂和人際關系;
6刻板固執,要求別人按自己的規矩辦事;
⑦因循守舊,缺乏表達溫暖的能力。
60.7焦慮型人格障礙F60.6
以持續的緊張、恐懼、不安全感和自卑為特征,他們總是需要被喜歡和接受,對拒絕和批評過度敏感,並且由於習慣性地誇大日常情境中的潛在危險而傾向於回避某些活動。
診斷標準
(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持續和廣泛的內心緊張和焦慮體驗為特征,至少有以下三項:
(1)壹貫的自我敏感、不安全感和自卑;
(2)對拒絕和批評過於敏感;
(3)不斷追求被接受和被歡迎;
(4)拒絕與他人建立人際關系,除非保證被他人接受,不會受到批評;
⑤習慣於誇大生活中的潛在危險因素,到了回避某些活動的程度,但沒有恐懼回避;
⑥由於“穩定”和“安全”的需要,生活方式受到限制。
60.8依賴型人格障礙〔F60.7〕
診斷標準
(1)(1)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2)以過度依賴為特征,且至少有以下三項:
(1)要求或讓他人對自己生活的重要方面負責;
(2)把自己的需求附加在所依賴的人身上,過度服從他人的意誌;
(3)不願意向所依賴的人提出哪怕是合理的要求;
4感到無助、無能,或精力不足;
⑤沈湎於被遺忘的恐懼中,不斷要求別人保證這壹點,壹個人的時候感覺很難受;
⑥當與他人的親密關系結束時,有壹種被摧毀、無助的體驗;
⑦總是把應付逆境的責任推給別人。
60.9其他或未分類的人格障礙〔f 60.8;;F60.9
包括被動攻擊型人格障礙、抑郁型人格障礙和自戀型人格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