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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翰林學士翰林

唐代官制的另壹個重要特征是翰林學士壹職。

初唐時,太學設在紫禁城,是為皇宮供奉的場所。但唐初的翰林院,不僅有文字學、經學的學者,還有占蔔、醫藥、棋藝、武術等各種專門的藝妓人員。他們定時值班,在院中等候皇帝召見,陪天子下棋、繪畫、寫字、占蔔、治病。壹句話,他們各自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皇帝服務。此外,皇帝還經常召集壹批文士作為顧問的私人職員。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改翰林為學士,設學士院,負責內部生活。凡是服從將軍,發號施令征服的,就用白麻。後來,我選擇了更重要,而禮貌讓我的親戚受益。號為“內相”,以為天子私。翰林學士出現後,正式劃分了漢書的寫信權,所以皇帝的命令分為內外制。

翰林學士書寫,直接從禁發出,故稱“內制”,寫在白麻布紙上;舍人寫的漢書是外朝寫的,所以叫“洋制”,寫在黃麻紙上。內部系統主要是重要的書信,比如拜將軍、下令征討、立皇後、立太子等,外部系統只是壹般的書信。翰林學士是在壹般行政系統之外派出的,不分級別和職級,沒有吏部。據說原來的定額是六員,但“唐翰林院”說真正的“出命,無定數”,從六部尚書到校對員。安史之亂後,由於天下用兵頻繁,軍務眾多,密詔皆出自國子監。所以翰林學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很多重要的軍事事務甚至都不和中書省商量。據《舊唐書·魯直傳》記載,德宗年間,靖遠兵變,天子出逃,翰林學士魯直“止步追隨”。“雖然有屠夫,但大多尋求參與決策,所以當時的目的是‘內政’。”憲宗年間,他選擇了壹個在京城很受器重的學士學生作為學士事業。工作人員被禁止保守秘密,權力只是重要的。元稹《《單身漢》翰林承旨錄》說:“大聖旨,大棄子,丞相秘畫,內外密演,大註意者,無不可,他人無所參加。”實際上,翰林學士事業的這種權限,不僅僅是起草文件和詔令,還可以直接給朝廷出謀劃策,劃分外相議政的權力,可謂名副其實的“內相”。至於五代,翰林學士的選拔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據《五代會翰林院》記載,晚唐長興元年(公元930年),翰林學士劉紹在奏折中說:我愛上了我院的舊習,學士考上了院。除中書外,其余官員先試麻制(冊封、赦免和)如果當天內試完,就接受。以前雖然有號召考試的名義,但沒有參加考試的現實。每次有新光棍節的號召,或者有幫助的,提前準備五個問題,沒有幫助的當天就要起草,很少成功。去留取決於天梯傳媒,壹切得失歸於黨派之爭。今後凡欲停止在我院試詩試賦的新學士,只試答三題,* * *,仍請宮內廳給他出題並定字數,並支付在我院試的費用。柳永這裏所說的“本院舊習”,指的是唐末初年的事。至於選學士為事業學士,完全由皇帝決定。五代國子監會議記錄說,在天成三年(公元928年),明宗說,“我是秩序的壹員。從我本人意願,不論官職,學士以上,仍歸入翰林誌。”唐代翰林學士入院後,要做壹年見習生,遷聖旨後才有資格執筆種草。如果升了學士,可以在短時間內正式拜中書舍人,然後進入相。元稹《翰林承令學士錄》說,憲宗至穆宗時十七年,承令學士為“十壹人,九參與大政”。長慶以後,每個朝代出自翰林的宰相壹般都占壹半到五分之四左右,開創了後世以翰林相敬的先例。

翰林學士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被皇帝視為“私臣”。所以唐朝後期權力擴大的時候,皇帝經常依靠他們來對付宦官。比如,順宗任命王為翰林主持“永貞革新”,奪取宦官兵權時,扼殺這壹革新的第壹招就是砍掉王的學士職,讓王沒有理由“內議公事”。文宗年間,翰林學士李遜在皇帝的支持下,計劃懲治宦官。可見,翰林學士在晚唐各派政治勢力的鬥爭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因此在仕途上最受人們推崇。明清時期的翰林雖然沒有直接了解政事,但習慣上總是選擇翰林作為貴族的選擇,並不是因為翰林出身不拜丞相,還是唐宋以來傳承下來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