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的簡介
包,男,3月出生,1980,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甘肅省縣石川鄉人,涉嫌7月5日杭城公交車縱火案。2014年7月5日上午,包從義烏到杭州。當日,他於16: 09從7路公交車靈隱站上車,於17: 03點燃隨身攜帶的易燃液體,導致車廂迅速起火,造成29名乘客受傷,犯罪嫌疑人包重傷。2015 65438+10月28日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包放火壹案。12015 65438+10月28日,杭州“7·5”公交車縱火案縱火嫌疑人包的病床被推入杭州中院審判庭。22015 2月12下午3點,杭州中院對7月5日杭州公交車縱火案進行了壹審宣判;被告人包犯放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32015年4月30日,包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