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壞人的責任,《太平廣記》中記載了壹個故事:貞觀年間,有壹個左丞相叫李興廉,他的弟弟李興廉交代,他前妻的兒子李忠與繼母通奸,然後他偷偷把繼母藏起來,謊稱繼母被皇帝召入宮中。李興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向皇帝詢問情況,皇帝下詔長安縣令速去追查。於是李忠和她的繼母制定了壹個計劃,李忠的繼母用圍巾捆住她的脖子,躺在了大街上。長安縣令審問她時,她說有人謊稱皇上命令她入宮,然後在路上被壹個不知名的紫衣男子帶去關了幾天,然後掐死她扔到街上。事情發生後,李忠很緊張,就私自去占蔔,被壞人懷疑,帶到縣衙審問。起初,他們不認罪,所以縣長把李忠和他的繼母放在壹起。封閉房間裏的人早已藏在桌下,他們的私密情節被聽得壹清二楚,案件告破。
可見壞人做的事情主要是抓賊和走訪逃跑,所以要長期紮根基層社會,負責發現線索和破案。在上述案例中,壞人對占蔔師的關註,說明他們接觸了廣泛的社會成員,包括三教九流。
壞人在傳統官制中地位不高。都屬於“官員”級別。不僅今天,古代有很多為民服務的基層部門,其工作人員主要負責零碎雜事,不能算作官員,都稱為“官”。“官”相當於今天單位的科員、辦事員級別。“官”在官民之間,是官民之間的橋梁。所謂普通民眾對“官”的感受會比“官”更直接。所以“清官”和“酷官”在很多老百姓心中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但是,我們找不到“誰大?”而“壞人”當我們翻閱正史和記載官制的書籍時。尤其是唐代開元年間編纂的《唐六典》,實際上是當時的官方辭書,並沒有涉及“壞帥”這壹官職。
我們需要回到壞人生活的唐朝,去考察壞人的身份和地位。唐玄宗時,有壹個叫文姬的壞人,他是武侯殘暴的官員姬傳的弟子。當時,他在官職上的明確身份是京法曹,《通鑒》中的胡註表明,法曹主要掌管“司法參軍,掌管獄歷,知賄不涉”荊主要負責長安城的治安,所以這個人應該負責管理監獄。
這個人統治監獄的手段極其殘忍。當時有個叫李的大臣,擔任兵部尚書,與李爭權奪利。李對他恨之入骨,於是找了個借口,讓荊把兵部的60名官員全部抓起來審問,並讓他們誣陷他們的頂頭上司李。這些人被審問了很長時間,沒有任何結果。荊請來參加審判。文姬出來後直接服了他各種酷刑,頓時哭聲鋪天蓋地。那些小官吏都說:“下半輩子活著,求解答。”然後他們誣告他的上司吉文,李很快就通過這些誣告建起了監獄,把李拉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