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的婚姻史
顏四十歲未婚,遂娶萬秋賣館孤女趙天賜為妾。趙女曾是別人的妻子,因禍逃回娘家。他的父親把他的話藏起來,傳下去,傳播出去。過了五年多,前夫發現了妻子的事情,起訴了官方,還加了我小妾的父親做假幣。他因為參與而被抓,被羞辱,思考生死。有壹天,我去和老朋友秋人告別,不巧的是,妳的朋友早上沒有回來,於是我在案上留下了壹首詩:“劉玲的風流韻事白費,蝴蝶西飛。”想說的太多了,可以問哪裏?橋在西邊斷了。“最近秋人回來看到這首詩,就覺得意思怪怪的,馬上去找燕楚,卻不知道去了哪裏。次年二月,吳以“六人”占蔔,說屍骨下葬已有九十天。吻字留詩,方知子興溺死。第壹個兒子葬在西湖邊,他的老朋友胡為他題詞。但是,溺水而亡,既見不到骨頭,又與其性格不符,不合情理。所以當時的人都不相信我,王興在我的傳記裏質疑:“人太高了受不了委屈,或者因為太輕丟了性命,但又不太錯,所以太輕丟了性命。“不想白認識人,看著長歌就很以對方為榮。”也是從我們銀行寫的詩《送人歸隱》裏透露出來的。詩中說:“郭太賢夢裏黃金,氣若遊絲,才華橫溢,而失去了生命的陳箓,卻無力籠養九臯鳥。多雲的夜晚,我充滿智慧,而朱能珍惜我的心。走到船邊,我突然回頭,他又在找了。”聯想到他在詩中對煉丹場景的諸多描寫,推測他早就想逃離塵世,厭倦了妾的官司,於是以詩假死,隱姓埋名,逃到文明的家鄉頤養天年。《民國曲線誌·地錦樓註》也記載:“逃至妾家,隱居華凱。杭誌勝以為去水裏死就是召喚靈魂,葬在西湖裏,這真是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