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知道,結婚和離婚都不是兒戲,都和法律有關。領了結婚證就是夫妻了。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夫妻。那麽,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妳辦了離婚證,不管是不是同居,都不能成為夫妻。
2.其次,如果離婚了,就意味著兩個人的夫妻關系已經結束,所以不會再出現夫妻共有財產和債務的問題。如果,兩個人壹旦再婚,在未再婚期間,各自的財產和債務不能分配給另壹半,另壹半也不能承擔債務。
第三,我們之前說過,離婚後,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和房子的分配。如果離婚時房子給了男方,男方給了女方壹些錢,那麽如果兩個人復婚,就會涉及到房子的歸屬問題。至此,這套房子絕對不是夫妻財產,而是男方的私有財產,也就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我們所有人都必須註意這壹點。
而且以前有的夫妻假離婚,然後去買房。在這種情況下,也有風險,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夫妻的假離婚是真正的離婚。有的夫妻假離婚後,對方不想復婚,沒人能約束他。
如果我離婚了,我不會選擇再婚。先聽壹個故事。
鄰居女兒離婚半年,最近再婚。小兩口似乎感情比以前好了,時不時帶著大包小包的小禮物來看看鄰居,這讓阿姨們羨慕不已,也給了她們更多的希望。
因為壹年前,表姐和嫂子也離婚了。看到別人可以改嫁,她覺得我表姐和嫂子也可以。所以,她要麽整天盯著表妹把表妹找回來,要麽每隔三天就發微信“騷擾”表妹。
表哥忍無可忍,找我幫忙勸勸阿姨。我找了個時間和姑姑好好聊了聊,我委婉地告訴她,並不是每對離婚的夫妻都有望再婚。
結婚需要非常特殊的緣分,再婚則需要簡單的離婚背景或者牢固的紐帶。
對於鄰居的女兒和女婿來說,兩口子的關系壹直都很好,那種大家看著就覺得煩的那種。
但是兩個人都挺幼稚不成熟的,經常為瑣事爭吵,意見不合就壹直談離婚。
最後在半年前的壹次爭吵中,兩人誰都不讓,民政局壹怒之下辦理了離婚手續。
人只有失去了才會後悔,才會成長,才會成熟。半年過去了,他們還是放不下對方。經過慎重考慮,他們最終決定復婚。
表姐和嫂子離婚的原因,是因為表姐壹時抵擋不住誘惑,在出差期間出軌了。
表妹眼裏容不得沙子,知道後果斷離婚。她說,“他背叛了我們的感情。這是原則問題。我可以不恨他,但我永遠不會原諒他。所以,不可能復婚。”
就像Tik Tok的壹句話,無論我們有什麽矛盾,只要不涉及第三者,壹切都可以挽回。
如果有第三者介入,我壹定退出,因為她的出現是妳允許的,不管多難,我都會選擇離開。
人可以犯錯,但不能犯同樣的錯誤。人也可以摔倒,但不能在同壹個地方摔倒兩次。如果妳決定再犯同樣的錯誤,我希望這是妳深思熟慮後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