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才,即男人向女人求婚,相當於今天的“相親,做媒”。
(2)問姓名,即男方媒人問女方姓名、出生年月,然後在祠堂裏占蔔吉兇。只有結果吉祥,才能進行下壹步,兇到此為止。
(3)納吉,即占蔔後決定結婚。
(4)招,男方派人把彩禮送到女方家。
(5)邀約,即請女方定婚期。
(6)婚宴。婚禮當天,男方必須親自去女方那裏迎接,然後男方先回去,在門外迎接。
擴展數據
歷史淵源
據說六禮起源於周朝。壹些學者認為,在周文王的時代已經有六禮,但有些人沒有遵循它們。
漢平帝元三年,劉欣等人操辦婚禮,四輔郎君卿大夫傳千郎史家人親自迎娶。第二年,皇後還被任命接受蔡和布吉。魏晉南北朝時期,皇太子與太子妃的婚禮是不請自來的,而且從東漢到東晉,很多時候都是不按六禮結婚的。
唐朝以後,皇太子開始迎娶,太子的婚禮會遵循六禮。後來“問姓名”以“接受”為前提,“邀約會”以“接受”為前提;所以,雖然概念上還是按照六禮,但實際上只有“納才”、“納極”、“鄭娜”、“接吻”四禮。朱子的家禮把“那吉”和“鄭娜”合二為壹,所以只有三禮。
在元朝,有壹種討論婚姻的儀式。
明朝洪武元年,婚禮按照朱子的家禮進行。
到了清代,據《禮記》記載,漢代官員有九禮,但都合並為成人禮和成人禮。古代只剩下五禮:議婚、收色、收錢、邀約會、迎客。其他文人和結婚都比較簡單,而民間婚禮壹般都是按照朱的家法進行的。
百度百科-周公六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