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印度,因為當時印度是奴隸社會,* * *有四個階級,即:
婆羅門(主要負責宗教儀式)擔任不同級別的祭司。他們中的壹些人參與政治並享有很大的政治權力)
赫魯曉夫(軍事和政治權力的水平)
吠陀(平民,從事農業、畜牧業和商業)
首陀羅(從事農業、畜牧業、漁業、狩獵等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其中壹些人失去了生產資料,成為雇工甚至奴隸)
這是因為婆羅門教主張婆羅門種姓至上,說梵天用嘴造梵天,用手造卡沙特裏,用腿造吠陀,用腳造首陀羅,為他們規定社會職業,永不改變。民族不允許通婚,下壹級的人不允許從事上壹級的職業。這種嚴格的等級制度被視為古印度文明的象征,就像古巴比倫的空中花園是古巴比倫文明的象征壹樣。婆羅門婆羅門,作為第壹等級,在社會上有頭的榮譽;所有其他等級的Khshatriya,包括國王,應該尊重和禮貌婆羅洲。婆羅門由掌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貴族組成。他們將來會成為婆羅門教的牧師,也可以管理其他行業,但只說不做,也就是作為所有者和管理領導者。他們不僅壟斷了宗教和文化權力,還參與了統治。他們經常擔任國王的顧問,用占蔔、念咒和其他魔術影響國王的行動,甚至隨軍隊出征。婆羅門擁有大量的土地和奴隸。除了這些剝削收入,婆羅門的正式補充收入是接受施舍。來自國王和貴族的施舍,實際上是統治階級對戰爭收益和國家稅收的分配,往往表現為大量的饋贈。婆羅門也是最富有的階層。剎帝利
作為第二層次的赫魯曉夫是由王室和軍事行政貴族集團組成的,他們被視為社會的臂膀,也就是統治階級掌管國家機器的人。理論上,婆羅門優於赫魯曉夫,但作為最高制度
統治者的國王屬於赫魯曉夫等級制度,這必然導致兩個種姓之間的對抗。所以有些文獻也有說赫魯曉夫優於婆羅門的,但也只是少數。這種鬥爭有時是在思想上。
文化表達。赫魯曉夫和婆羅門壹樣,都是擁有大量土地和奴隸的統治階級,甚至比婆羅門更富有,因為戰爭掠奪和國民收入都被他們直接占有。吠舍
三等吠陀是全社會的供養者和供給者,意思是養活全社會的工人、農民和勞動人民。吠陀最初是由雅利安人壹般公社的成員組成的,後來他們被用來包括那些從事農業、畜牧業、工業和商業的人。
普通大眾。由於小生產者的兩極分化,也出現了貧富兩極,吠陀經中的壹些人變得富有,甚至從事高利貸活動。在婆羅門和赫魯曉夫的統治下,吠陀根本沒有政治權利,只有
納稅、服務和支持統治者的義務。但是與第四級相比,
他們仍然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按照婆羅門教的理論,吠陀、赫魯曉夫、婆羅門都屬於高種姓,死後可以再次投胎為人,所以被稱為再生人。四年級首陀羅是不可再生的家庭,所以
吠陀可以參加婆羅門主持的宗教祭祀,聆聽教義,但首陀羅永遠不能。其實再生和不再生的界限就是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外星人,雅利安公社和非公社的成員在過去形成的。
然而,法官有其他的反映。首陀羅之壹員
首陀羅是第四等級,指處於社會底層的勞動群眾。他們最初是由被征服的非雅利安民族組成的,後來又包括了因為各種原因淪落到這種最底層的雅利安人。他
兒童失去了所有的政治、法律和宗教權利,處於沒有保護和委屈的卑微地位。他們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當時被視為低賤的各種職業,少數人單幹。
工匠,但大部分成為仆人和奴隸。首陀羅作為最低級的等級,地位幾乎和奴隸壹樣,有些還是奴隸。壹旦種姓制度固定下來,各個階層的職業都不能
隨意改。原則上,不同種姓之間的婚姻是被禁止的。種姓制度的本質是保護上層種姓的特權地位。它通過宗教、法律、社會習俗等手段,給梵天和赫魯曉夫兩大統治階級瓦爾納披上了神聖高貴的光環,讓吠陀和首陀羅支持和服務於他們。因為種姓制度在後期越來越嚴重,壹直是印度人民的沈重枷鎖。歷史和正規種姓制度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早在原始社會末期就開始萌芽。後來在階級分化和奴隸制的過程中,原始社會分工變得等級化、固定化,逐漸形成了嚴格的種姓制度。
種姓是遺傳的。幾千年來,種姓制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習俗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種族歧視至今仍未消除,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
獨立後,印度政府采取了許多措施來消除種姓歧視。首先是制定相關法律法規。1948年,國會通過了廢除種姓制度的法案。後來憲法和各邦法律也做了相應的規定,保護下層種姓的利益。政府在教育、就業、福利等方面也為低種姓提供了很多幫助。
隨著社會的進步,印度的種姓制度也在發生變化。比如種姓制度中的內部婚姻制度受到了打擊,比如現在高種姓的女性都嫁給了低種姓的男性。人們對職業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職業等級的衡量不再以宗教思想為標準,而是以金錢和權力為標準。在城市裏,各姓氏的人加強了交流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