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建立了以皇帝為中心的三公九臣制度。這三個王子是總理,玉醫生和上尉泰。他們負責管理、監督和軍事事務。九卿是中央各部門的長官。他經常是九卿的領導。他在宮中負責禮儀和文化教育。朗鐘靈作為首席侍衛負責守衛宮門,隊長是宮門守衛。
太仆掌管皇帝的車馬,以及全國的馬政。廷是中央政府的最高司法官員;典當行負責國家大事和法院工作;族長負責王室事務。國家稅務局;治粟的責任是征收鹽鐵谷稅和國家財政收支;這位年輕的女子負責海契澤的地方稅收和向王室供應政府手工藝品。
魏晉時期的中央官制
九級中正制是貴族弟子繼承或推薦的。
唐宋時期的中央官制
隋唐時期,中央集權和專制日益完備,以皇帝為中心建立了三省六部。三省總督都有宰相的職能,形成了明確的分工和相互制約的機制。這是行政系統的壹個重要變化。尚書省是央行的中央行政中心,下轄6個司,24個處。
宋代中央官制
宗申元豐前後的宋代中央機構有很大的不同。元豐之前,雖然還有三省六部,但都是徒勞。以“忠恕之下的和平事務”為真丞相,謀士為副丞相兼長官;設立樞密院主管軍事,委派使臣、鐵鹽使、杜摯使主管財政,形成了行政權、軍權、財權三權分立的局面。
首相的權力被大大削弱了。六部委的權力也被越來越多的機構篡奪。比如吏部,權力屬於東審、西審和三級法院;家事部門,權力屬於三級法院;禮部,權力屬於禮部院;軍事事務,權力屬於樞密院;刑事司法部門,權力在法院,起訴在北京的監獄部門;工業部,權力屬於三個部門。
壹些寺廟和監獄之間的權力轉移也類似。五年(1082),中央體制改革,廢除三部制和壹切雜制,基本恢復唐朝三省六部的格局。
與唐代不同的是,左手侍射侍者,右手侍射侍者,右手侍射書侍行中的侍者,書侍行中的書侍被任命為宰相(後改稱左右宰相);此外,還保留了樞密院。元朝中央行政體制將唐宋三省制改為省制——中書省,中書省為最高政府機關,下設六部。
明代中央官制
明清時期,中國封建君主集權發展到了極致。明初,朱元璋對中央官員進行了重大調整。首先,秦漢以來的宰相制度作為顧問的內閣制和日常公共事務的內閣制被廢除。在監督方面,從漢代開始,禦史臺改為首都檢察院;在軍區,首都檢察院改為五軍首都。
六部委升格為直接向皇帝負責,建立了龐大的宦官組織及其控制下的工廠衛生特勤機構。其中,政府體制調整的主要內容是組閣。內閣由翰林學士組成,分為壹、二、隊員。其主要職責是“投票起草”。這是壹個起草信件和評論他人的紀念。
永樂以後,內閣學士逐漸參政,不僅是咨詢顧問,還掌大權。隨後,內閣由明初的皇帝顧問秘書改為國家行政中心。
清代中央官制
清朝由滿族貴族建立,最初由八旗和王會議討論。雍正時期在西北頻繁動用軍隊。為了及時討論軍事問題,成立了軍需室。後來改名為“軍機處”。叫“軍機處”。起初是臨時組織,後來取代了主管商業和政治的大臣會議,擴大了權力,成為中央輔助政府部門,直接受皇帝控制,處理全國的軍事事務。
其特點是效率高、速度快、保密性強。清朝的六部已經減權,不再是行政中心。他們不能直接向下屬發布法令。清代只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普寺、紅旗寺。
紫禁城的位置在六號上面。五所監獄僅存於該國,另外四所監獄已並入工作部。鴉片戰爭後,為適應外國列強入侵和維護封建政權的需要,清廷進行了官制改革和制度調整(見《晚清政治制度改革》)。
擴展數據: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組織嚴密的中央政府系統。它創建於隋朝,完善於唐代。從那時起直到清末,六部制壹直沒有改變。三省指中書、門下、尚書,六省指尚書管轄的官、戶、禮、軍、刑、工部。每個部門有四個分部,包括24個分部。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都發生了演變。直到隋朝才統壹為三省六部,主要負責中央政令、政策的制定、審查和執行。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了壹些調整和補充,有利於強化君主專制制度。
明初沒有“中書令”,六書仍屬中書令省管轄。太祖洪武十三年,批判胡,廢丞相,廢蜀國。六個部直接向皇帝負責。至此,六省三市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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