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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時期的醫學預防思想有哪些方面?

壹.國家結構:親屬關系和國家

受秦漢以後大壹統社會現實的影響,人們往往把古代國家想象和建構成壹個中央集權的國家。司馬遷寫《史記》,把夏商周三國的興衰描述為大壹統王朝的更叠。當然,後人構建它是有原因的,這種傾向在古代文獻中早就有了。在《詩鳥》中,殷人稱之為“天子疆域無處不在”,《北山詩》中稱之為“九選”,周人稱之為“普天下”、“莫非王土”、“王臣”。事實上,商周時期的“普天下”和“莫非王臣”與秦漢以後的大壹統國家是不同的。

根據近年來學者們的研究,商朝的國家是兩國的壹種聯盟。有些學者稱這種聯盟為“國家的聯盟”,也有人稱之為“部落國家”或“早期國家”。所謂“部落”,是指由原始時代的部落組織演變而來的、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社會群體,是中國國家的早期形態。

從甲骨文反映的情況來看,商國與他國的關系有兩個特點:壹方面是相互並存,另壹方面是商國優於他國。先看共存關系。甲骨文中有壹個“比”字,林雲先生指出,這裏的“比”是作為動詞使用的,表示“親密結合”的意思。甲骨文中常見“王勝某方”或。別擔心貝丹波?”(《乙編》卷三三八七)“衣有補.....使得很多亞種族比狗更有攻擊性?”(預編5.2.2)林雲先生認為,“甲骨蔔辭確實反映了商朝很多國家與商王有聯盟關系,考之可知者有鬼、龍、井、龍、狗、暴力、團圓、希望等。尚說,這些甲骨大多明確涉及征服。不難發現當時國聯的情況。詩《長發》描述了商湯伐的過程,“顧與魏俱伐,昆吾與”。古、魏、昆吾是夏國的盟友。同樣,《尚書·牧誓》描寫周武王伐紂,其中有“吾為社稷之友”。詩帝易。商朝和它的盟友之間是不平等的。甲骨文資料顯示,商國不僅與其他國家“比較”,有時還會“命令”其他國家。比如“龜毛布,賓珍...目■■方?”(《預編》6.60.6)《、甄、靈王■■■方?”(京津4386)“桂海,甄,王陵,侯發……”(《張進》368)這裏的“令”顯然是命令與服從的關系。同時,王上作為國際聯盟的領袖,具有向盟國收取貢品、巡視盟國、仲裁國家間爭端和懲罰國家的職能。

周邦推翻殷邦統治後,建立了新的方國聯盟——周國。就全局而言,周國和商國的民族結構和民族性質沒有根本區別。主要區別在於“* * *”的替換:周由小國上升為“* * *”國,商由“* * *”國下降為普通國。周後人把這個過程稱為“薦封”。所謂“褒封”,不過是周王與現存的不同姓氏的國家建立名分,形成新的國家聯盟。但在周文學中,他們大多被稱為“諸侯”。同時,周人還“封建”了多個同姓諸侯國。傳統說法是“封建親戚,靠諸侯篩周”。雖然這個解釋有道理,但還是有問題。因為周人的分封制實際上壹直延續到春秋時期,不僅是皇族,諸侯之間也是如此,甚至“大夫有二例”。單純用“諸侯屏蔽”理論來解釋,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誠然,分封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但從商業角度來看,

總的來說,從西周初年到春秋末期,周人的分封制表現為兩個階段:西周是“帝王立國”;春秋時期“諸侯立族”。從部落人口分布來看,《諸侯立族》是《天子開國》的延續和再版。但在當時“王之國”和“諸侯國”的觀念下,王國的家具、諸侯國和大夫有著大致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的氏族政權特征。

天子的王國是以皇族為核心的最高政治實體或國家。實際上,王主要統治地區。這種“王邦”與“王天下”的政治格局,被稱為“內服”(王績)與“外用”(紀外)制度。周代的“內服”和“外用”順序呈現出壹個逐漸衰減的過程。在西周初期,王朝對海外的諸侯有很強的控制力。周康王即位典禮時指示,“男人守衛在後殿,壹個普通的國家,但只向壹個人報告體育。”(《顧銘·尚書》)當時許多王公都參加了康王的即位儀式,表示堅決服從紂王的命令,說“壹兩個大臣護衛,敢舉行喪禮。(同上)到春秋初期,這種盛世已不復存在,《周政立約》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原因,從它自己的話說,是王子們坐在他們的背上;用它自己的話說,就是宗族組織的壯大。宗族政治的基礎是宗族組織。在氏族制度下,當壹個氏族的人口達到壹定數量時,就會衍生出壹個新的氏族,原來的母系氏族就變成了胞族。作為宗族組織的次級形態,宗族組織在壹定程度上仍然保留著這壹特征。周初王邦強,新封諸侯勢力弱。後來,諸侯國的勢力不斷壯大。另壹方面,由於不斷的分封,王邦發展緩慢。當諸侯國與王邦禮相互制衡時,它們之間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王子的霸權”類似於王國的霸權。從氏族政治的內部結構來看,政治權力的主體是氏族貴族,在王邦是王室。在皇族中,進壹步濃縮為“族長”。在周王室中,對國家權力的爭奪直接體現在對“宗主”地位的爭奪上。這就是春秋時期皇室內亂的原因。宗族政治的主要對象是平民,貴族對平民的統治,族長對平民的統治。《國風詩》中有些詩表現了老百姓對貴族的反感和依賴。對於外星人來說,周王室與他們有著宗教和倫理上的關系,雖然他們沒有血緣關系。王被視為神的直系傳人,而天下人則被視為神的子民(等級較低)。因此,從上帝的角度來看,皇族與外星人之間,皇族與外星人之間,存在著壹種神聖的“準”血緣紐帶。它建立在王權是上帝的“投票人”,代表上帝統治世界的信念之上。周國所謂的“口服”,就是“內服”。

諸侯國是以公族為核心的二級國家政權和政治組織。從諸侯最初封國的情況來看,需要舉行冊封儀式,授予人民領地,封國的主要官員也應該由紂王任命。《左傳》記載公十二年,管仲到皇室見王,王受到王尚卿的接見。管仲不肯:“我是大臣,又有司,又有天子。”可見王廷在壹定程度上幹預了諸侯國的政治。諸侯國要對王朝承擔壹定的義務,如出兵助戰、朝貢、朝覲等。但這只是問題的壹面。另壹方面,對於壹個現存的諸侯國來說,在皇位的繼承、大夫的任用、具體經濟政治事務的處理等方面,其內部事務不受朝代的限制。在氏族內部,誰將是掌權的族長是最後壹點。雖然族內也有皇位之爭,但權力肯定會落在族內。這個原則壹旦被破壞,就意味著壹個宗族的覆滅,國家的崩潰(或者改姓)。“三族分晉”和“田代齊”就是例子。諸侯國之所以有這麽大的獨立性。在諸侯國家,諸侯與大夫家的關系直接表現為諸侯與大夫的政治關系。今天的我們往往過於關註王公大夫之間的政治關系,而當時的人們更關註宗族關系。青銅器銘文中贊美祖先、祈求“子孫永用”等詞語,有規律地反映出宗族組織和宗族利益的重要性。諸侯獨立,它也與周王保持著正式的諸侯關系,這是當時氏族政治的必然結果。實質上,周朝同姓(或聯姻)的後國和商朝異姓的方國差別不大,或者說差不多。

博士之家是壹個基層政權,是壹個以家族組織為核心的隱性國家。“王侯立室”盛行於西周晚期。在相對可信的西周中前期文獻中,並不被稱為“博士”。如前所述,“諸侯立族”不僅僅是壹種政治行為,還與民眾組織的人口膨脹有關,這與周初的“皇帝立國”類似。“王子成家”為大眾辯護。醫生之家作為大眾的“分支”而存在。起初也是“授田於民”,但表面上並不具備現代概念的國家形態。壹些學者註意到周朝的國家有王國和諸侯國,這比李周的“王國”模式前進了壹步,但他們仍然沒有註意到醫生家具的相對國家性質。其實,諸侯國在周初就被包圍了。它經歷了壹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醫生家也是如此。到了春秋後期,很多博士政權不僅不聽諸侯的指揮,還與諸侯相抗衡,幾乎形成了完全獨立的國家政權。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三桓弱魯”和“周政交趾”沒有質的區別。“三族分晉”是壹國之內“諸侯爭霸”的延續。李先生對春秋時期魯的醫生住宅作了較為具體的研究。他指出,整個春秋時期魯國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組織很多,粗略統計不下15。他們與君主保持著關系,但又非常獨立。(65438+)“族長”當然是醫生,因此,盧俊其實並不幹涉誰來當各家的醫生。(2)博士之家以城市為根據地。清博士為了政治上的方便,在京城建樓,真正的老巢是封地。家有封地,叔有封地,史也有封地。封地裏的諸侯都是家族自己安排的。君主不在乎。(3)家庭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博士家的武裝力量是由家族成員和封地普通民眾組成的,因此有很大的獨立性。他們聽醫生指揮的時候,陸俊不能直接發號施令。這很像中世紀西歐所謂“臣下的臣下不是我的臣下”的政治局面。正因為“家”的武裝力量是獨立的,“家”與“國”的對抗才有可能。

從王國、侯國和大夫家的關系可以看出,周朝國家具有雙重特征:壹方面,它具有國家聯盟的性質;另壹方面又帶有貴族君主制的色彩。造成這種歷史局面的深層原因是宗族政治,是血緣國家。血緣(或宗教倫理)就像壹條鎖鏈,捆綁著整個王國和世界的秩序。忽視當時的民族組織,很難深刻理解當時國家的特殊性。

的特殊性質。

第二,國家元首:族長和伊瑪目

商周時期,血親組織與民族政治組織相互配合,使得各級民族組織的首領具有特殊的社會地位和政治角色。他們不僅成為世俗權力的擁有者(族長),也成為宗教權力的擁有者(伊瑪目)。所謂“伊瑪目”,是指宗教組織中對信仰有最高解釋權,對宗教事務有最高裁決權的人。商周時期對宗教事務的支配權突出體現在祭司的權利上。具體來說,諸侯國君主作為侯內各宗教組織的首領,既是侯祖神的代表,又是王的封臣,相對意義上是教長。各級君主的地位是壹而二:他們是世俗社會的統治者,也是宗教事務的決定者。當時人們把這種社會地位稱為“宗主”或“君主”。

為了顯示自己的特殊和至高無上的地位,商王自稱為“宇易人”,以示與眾不同。“宇易人”是什麽意思?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商王被認為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在當時的“世界”中,商王被視為世界上“唯壹”的神或神界的最高代表。他是上帝的直系後裔,是上帝的天使。後人傳唱的《唐史》中,商湯攻打夏傑,他宣布奉命說:“格爾,眾百姓,聽我說。”夏傑的殘酷是不合理的,但問題的關鍵是,不是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聲稱是上帝的使命十字軍東征夏傑。只有商湯有這個資格:他有天上的體質,有人間的使命。這不僅是商王的誇耀,也是全社會普遍認可的。商朝中後期,由於某種原因,殷人遷都於殷(今河南安陽)。在遷都過程中,殷人遭受了各種各樣的苦難。商朝國王盤庚為此受到嚴厲批評。絕望之下,他告訴人們:“上帝會恢復我曾祖父的美德,把我的房子翻個底朝天。我會對人民的生活畢恭畢敬。”“我願意在上帝面前記住勞爾,而且...我要崇拜罪惡和疾病,說:為什麽虐待我們的人民!.....我壹直為妳的病內疚,說:我比不上我的小孫子!”《尚書·盤庚》中的“續是天意”表明,盤庚不僅被視為神的使者,還是始祖神的代言人和天道的化身。無論上帝懲罰王上本人還是部落人民,他的聖旨只能通過王上本人傳達。從實際情況來看,甲骨有幾萬塊。

第二,商王是王國的最高教士。商王不僅是神的使者,也是王國裏最高的神職人員。有資料顯示,商王不僅是占蔔活動的主體,也是廟會祭祀活動的主體。先看占蔔活動。殷墟皇家甲骨文有兩種情況。壹種情況是,正常情況下,負責占蔔的官員例行代表商王占蔔。如《易四部》(《變位252》)“吳吳部,■甄,靈柩削土石方,又豈是?”(《後編》上17.5)“任辰布、甄、■、交流與災難?”(預編2.38.4)這裏雖然占蔔活動是由甄人主持的,但從甲骨文的內容可以看出,占蔔的主體是王,而不是甄人。另壹種情況是王直接主持占蔔,即所謂的“和“王蔔真”。比如“吳吳不,,別做皇子■,(《張進》415)、王蔔真、田率,往來災異?”(《預編》2.43.3)“武神、王步真、田■,還有這場災難嗎?”(預編2.16.1)王親自占蔔,直接說明是占蔔的主體。傳世文獻從另壹個角度反映了這種情況。盤庚在《尚書·盤庚》中解釋遷都原因時說:“蔔姬說,是不是像戲臺?"第壹個國王有西裝,但他遵守命運. "“我不想催人,我不想浪費我的計謀,我想吊死他們的精神。不敢違蔔,欲用宏本。”這就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遇災占蔔是遵循聖旨的,這是商朝的制度。作為占蔔師和貞操大師,王上是當時人們公認的真正的占蔔主體。因此,《尚書》真正的主人是商王,他是唯壹的壹個。同樣,當殷人的統治出現危機時,人們認為國王的占蔔權或貞節主人資格出現危機。尚書錫伯紮裏:“錫伯怕李祖義,跑到大王那裏,說:‘天子,天已成全了我的壹生,格格元貴。當然是“倒黴”了。再來看廟會祭祀活動。據文獻記載,殷人在祠堂內的祭祖活動十分頻繁,祠堂內祭祖活動的主持人是祠堂主人的直系後裔。就祭祀等直系祖先的活動而言,主持人是唐的直系後裔。《詩·頌·尚娜》:“打鼓簡簡單單,簡簡單單。”唐孫將軍。《詩·頌·商紂列祖》也吟誦道:“來度假,樂此不疲,福無涯。谷雨將嘗之,唐孫將將軍。”於是,商朝國王盤庚理直氣壯地說:“我把它給我的前任,我的祖先將會跟隨並享用它。”(尚書·盤庚)指蔔蔔。

從前面的討論中可以看出,王上具有主宰王國宗教生活的伊瑪目的全部特征。他的權力和地位被認為是上帝賦予的,他所從事的每壹項活動都被認為是在上帝的庇護下完成的。人民服從國王,因為他們必須服從神的意誌。另壹方面,王上是壹個現實的君主和世俗的統治者。在高舉神聖旗幟的同時,無時無刻不在赤裸裸地暴露著暴虐的統治和對反抗者的殘酷鎮壓。這種情況大家已經說了很多了,不用說什麽了。總之,無論是王權利用了宗教力量,還是宗教力量培育了王權,兩者在商朝始終是共存互補的。

周朝的情況與商朝基本相同,周王仍然以世界最高君主和伊瑪目的身份出現。因為周朝的文字資料比商朝豐富,所以能更全面地反映周王地位的實質。

在周人的天國裏,神是至高無上的主宰,其下有許多自然神和祖先神。對上帝的恐懼意味著對神聖世界的恐懼。上帝的使者是天國的使者。這位使者肩負著向世界傳達上帝意誌的使命。周人把這種宗教使命稱為“繼帝”或“敬神”。在《史記》中,對殷遺民宣布:“我有許多學者,但現在我,周王,將繼承皇帝。”《尚書·虞照》記載了召公對待殷人和人民的態度。.....王來拜神,在地上服事自己。“對於真正的君王來說,‘尊神’是極其沈重的宗教責任,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替代的神聖使命。”《尚書·金萱》記載,周初吳王病危,讓史家在天上為泰王、王績、王文祈福,說:“只有(吳王),”

所謂“承帝事”、“尊神”、“配天”,就是神統治天下。這種代表地位在文王是周人任命的說法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因為“任命”,紂王取代商王成為神的使者。詩大明:“魏王文,小心,顯神威,懷玉有福。”文賦是下壹個。但是是上帝,把他的生命放在文王身上。"由於他的“授權”,紂王成為世俗社會的君主."《尚書·子材》:“皇帝出錢讓國人過境給前王。“國王對土地的主權和對人民的主權來自上帝或天堂。是因為人們認為全世界都不是皇帝的地,不是皇帝的臣。王被視為皇帝的“全權代表”。詩中的壹些章節生動地描述了紂王作為“百神”的首席祭司和占蔔師的情況。遊聲曰:“王考不為,誰家是,誰家的龜是天子,誰家的吳王是天子。”兩個字“魏”。在毛傳看來,詩中的“君子”指的是成王。所謂“神主”,就是天子或君王是神主。韓雲描寫了周朝晚期的壹次大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圭弼已死,我情願不聽。”“我不想犧牲自己,但我想從郊區去皇宮;在毛傳看來,這首詩的大師是王旋。從詩歌的角度來看,紂王崇拜壹群遍及世界各地的神,在郊區祭祀祖先,崇拜的對象有神、後稷、秀利上等。作為這壹系列宗教活動的主祭,紂王在他的詩歌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在周人祭祖的廟裏。人們贊美:“中田有魯(蘆葦),邊陲有瓜。是皇帝的祖先剝下蘆葦供奉的。他的曾孫長命百歲,上天保佑。”(《詩·新南山》)曾孫是祖師,周王。他把人們獻給先王的蘆葦和甜瓜作為祭品。在《大寶》中,周公旦說:“王寧只用蔔筮,克遂以此命。“只有王粲用占蔔來代表國家,這可以與《王文有生》中的詩句相互印證。周公旦接著說:“對...用留給我壹只寶龜,還有邵。“周公旦用‘大寶龜’是因為他是攝政王。王毅犧牲在新沂過年。王文牛壹易和王武牛壹易。王明寫了壹本書逃避書,但在告訴周公後,王彬殺了賢哥。王赤條條入宮,作書逃走。12月份。”文獻記載這種祭祀活動有準確的時間、地點、祭祀對象。

周代分封制,授民疆域,建立不同等級的政權(限國)。皇帝立國,諸侯安家,得到的人和土地都是神所賜。而且,正是因為王公大夫具有天然的、神聖的資格,他們才能受到人民的影響,建立不同層次的國家組織。

首先,諸侯是諸侯國的君主和院長。大量資料表明,在每壹個諸侯國,諸侯國君主作為天賜統治者,擁有絕對的、唯壹的朝拜權。就君權和教會權力而言,教會權力比君權更深刻,反映了當時權力的本質。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分割或侵犯君主的禮拜權。我們以春秋時期的魯為例來說明壹下。

(1)秋、七月,葬於大廟,為妻所祀。(《春秋》出版八年)

(2)他不明真相的入侵齊國,於是攻擊我,讓我叔孫追他,僥幸成功。(《左傳》文公十壹年)

(3)九月醜醜,郊區慣。(《春秋》出版十七年)

(4)到了夏天,楚、魯、魏、曹、朱等諸侯都不行。曹、朱言難,公言獻為祭。(《左傳》出版四年)

(5)二月,我去了,與吳王宮有些關系。(《春秋》出版十五年)

妳和神殿有關系。

君主在祭祀音樂中。(《谷亮》同年傳)

(6)齊桓公說:“妳對前輩的好,對死者的好,有助於妳侍奉妳的君主……”(《左傳》三十壹歲)。

(1)(3)(5)雖然《春秋》沒有提到祭祀活動的主體是誰,但對當時的人來說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傳記中稱之為“君”;(2)據《公蔔》記載,蔔的主體是魯文公;(4)記載“公言時獻”,時祭主體為魯;(6)更不言而喻的是,召公說,“糞便要從宗家清除”。

其次,博士是封地中的君主和教士。大夫作為周國最基層的廣場上的君主,也具有教士的壹些特征。春秋時期,“政治”與“崇拜”並存,人們習慣把壹個博士政權的存在稱為“崇拜”。到了宋朝,君主討伐狗,惶恐地逃到窩裏。宋軍派人勸他留在巢穴中。妳不能總是崇拜魯公。”(《左傳》哀四年)續放煙花到石祠堂,就是保住石政權。華大夫訪魯時,對魯文公說:“妳的前任大臣得罪了宋公,以諸侯政策聞名。如果我接受他的犧牲,他怎麽敢羞辱妳?“在這裏,繼承博士的政權叫做‘承祭’。衛國,魏人討伐寧黨,史邪逃往晉國。”魏人自設育嬰所,以守石家之祭(《左傳·相公二十八歲》)。在鄭國,《左傳》記載十六年兒子的財產說:“孔璋!站在王朝裏,在家頂禮膜拜。”本文使問題更加清晰,並指出孔璋是“傳宗接代”和“在家頂禮膜拜”的雙重角色。所以楊伯鈞註:“立於朝,即朝有官位,拜於家,即家有祠堂。“雖然文獻中這樣的例子不多,但事實同樣清楚。醫生不僅是“家”的君主。

綜上所述,在周朝的“封建”制度下,天子是絕對的君主和伊瑪目,他的意誌具有最高的政治權威。他擁有上帝意誌的唯壹解釋權和宗教活動的最高仲裁權。王公和博士是相對的君主和伊瑪目,他們的意誌在各自的封地內具有政治權威,有權對其封地內的宗教活動進行祭祀和仲裁。因此,周代的皇帝、諸侯、大夫,既不同於秦漢以後國家的各級行政官員,也不同於秦漢以後宗教上的各級僧官。他們是政教合壹的領袖。顧頡剛先生曾敏銳地註意到“中國古代所謂的唐瑜世界是否與印度相似,不得而知;或者君主屬於婆羅門階級,以祭司的身份掌權,這也是不得而知的。今天所知道的是商周時期,君主要麽被稱為‘皇帝’,要麽被稱為‘天王’,說明他的地位高於人類,接近天庭。古印度的婆羅門種姓雖然高貴,宗教勢力雖然興盛,卻不可避免地被中國商周時期的帝王、諸侯、博士所黯然失色:後者不僅具有聖物的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