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是命的事,錢是。
中國古代制度尊北,天下府衙皆朝南,故有“府衙朝南”之說。“六門”是指郡府的大門、二門、儀門共六門。這六扇門後是大堂,也叫正堂,是郡主審案、接詔書、舉行儀式的地方。正殿是衙門的中心,就在六門之後,所以說“衙門六門開”。這兩句諺語的意思是打官司壹定要花錢。有理由沒錢,就不能打官司。有錢就能打贏官司。從提起訴訟到結案,程序很多,幾乎每個程序都要花錢,要靠錢打通關節。雖然有正常開支,比如請人寫訴狀,招待關心此案的親友,但更多的是向政府官員行賄。比如《人間地獄》的評論描述了公務出差所花的錢的名稱:“對於壹個官員出差來說,是第壹、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凡是上法庭的,壹定要把上面的名字記清楚。”他還寫道,監獄裏的人“沒有錢是無法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的”。《息訟之歌》說:“告要花錢,告要錢,贏要錢,輸要錢。”遇到人命關天的大案要案,如果兇手行賄,受賄的官員就可能顛倒是非,偏袒罪犯,讓本該重判的罪犯逍遙法外。
哪裏只去了孔廟?全國各地都有孔廟,好像有的還有南北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