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學家將生活儀式分為三種類型。壹個是脫離已有狀況的儀式。比如從受孕到出生是人生中極其重要的變化。嬰兒與母親的分離表明其脫離了懷孕的狀態,而出生儀式是脫離先在狀態的儀式。同樣,死亡標誌著生命的結束,所以葬禮也是擺脫以前狀況的儀式。二是過渡階段的儀式。比如出生到成年,結婚到死亡之間經歷的所有相關儀式都屬於這壹類。第三是進入新局面的儀式。如成年禮和婚禮,都預示著進入人生的新階段。
生活禮儀既是社會物質生活的反映,也是壹個民族的心理狀態。在實踐中,生命儀式往往與信仰民俗密切相關,儀式所包含的社會特征和信仰特征相互交織,形成復雜多樣的民俗結構,這在中國的生命儀式中十分突出。比如,傳統的人生觀念總是和人生吉兇觀念聯系在壹起;佛教中輪回的概念長期以來主導著生命儀式的各個方面。因此,各種生活禮儀反映了人們趨吉避兇的合理願望,往往包含著許多封建、迷信、落後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