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元”字應該解釋為“始”“始”,引申為“大”元,甲骨文寫道,,,並在“人”上畫了壹條橫線,表示人頭的位置。“元”就是人的頭,人的頭頂就是人體的頂端。所以古人把人體看成小宇宙,自然就把人頭看成“天”,人頭是圓的,這也符合他們“天是圓的,地是圓的”的宇宙理論。現在人們仍稱頭頂為“頭蓋骨之冠”,這是古意的保留;另外,孩子壹出生,從媽媽身上出來的第壹個部位就是頭頂。根據這些共同的生活規律,因此,甲骨文對這種現象進行了總結,同意寫成“,,”,意為“始、始、先”。“二丫?《先釋古》壹書說:“先、先、本、祖、元、降、右、始。"因此,"元"的本義應該是"始與始",即"第壹"即使是現在,人們仍然稱壹個國家的元首為"元首"。人的頭是人的第壹部分,所以“頭”就是“元”,這在古代漢語中很常見,比如《左傳》?三十三年公:《歸元》意為“歸頭”。我國第壹部成熟的詩集《詩經》中有很多這樣的表達,比如六月:“織壹文鳥章,留壹片白心。榮源乘以10開始第壹次。”“蔡瑁”:“方叔先生,他還是強的。方舒停了下來,聽力很難看。《艾蒿》:“周邦賢樂,榮有善心。不顯沈伯,叔,文武皆憲”等等。我們現在常說的“元首”、“元配”等詞中的“元”字,就是第壹、第壹的意思,這些用法就是“元”字的本義,是古語的遺留。至於“元”,應該算是“大”吧。現在某個職業的“第壹”也叫“老板”,但也來源於“開始”。例如,"大"的"大叔叔"和"大姑姑"今天的意思是"第壹"的"元",後來它被擴展到"大"恒:甲骨文的寫作,"是在壹個高平臺的形狀,在那裏物體被放置在它上面,這是奉獻給壹個更高的"人"享受。更高的“人”是“神”或祖先,這樣祖先或神就可以享受他們所提供的東西。所以“亨”的本義是“享受”。因此,在古代漢語中,
在古代,祖先用祭品祭祀祖先或神靈,目的是讓受害者享受“禮物”(古人把送給鬼神的禮物稱為祭品),目的無非是兩件事,要麽是造福自己,要麽是害人。祭祀者享受了祭品後,很高興,答應了祭祀者的要求。神或祖先“享”(enjoy),他們可福可害;如果犧牲者沒有“恒”(即不接受犧牲),犧牲者就會害怕。就像今天的人給有權有勢的人送禮,如果收下了,就真的很開心;如果被沒收了呢?至少我感到不安。古代的祭祀,說白了就是給神、鬼、祖先的禮物。妳能接受他們嗎?那是壹種占蔔,於是我開始“預言”或者“發誓”。占蔔的結果是什麽?結果是“元亨”,也就是說,崇拜者從壹開始就喜歡它,崇拜者都很高興。記錄這種占蔔和這種“貞操”活動是有益的。“恒”,祭拜者也有壹種“吉祥”的感覺。如果沒有“亨”(享受),那麽,崇拜者就會有壹種不“吉祥”的感覺。今天仍然流傳的成語“不祥之兆”就是古代這種祭祀的結果:不享受祭祀的預兆,結果當然不好。現代漢語中的“兇兆”應該來源於祖先祭祀中的“兇兆”。如果老祖宗不“享受”,他當然不可能答應妳的要求。後人省略過程,直奔主題,沒有錯。“亨”的另壹個意思是“做飯”,就是現在做飯的意思。這個意思經常出現在《詩經》中,如楚茨:“或剝或恒,或四或將。我願為妳和孔明獻上祭品。”《簪葉》:“簪葉,收成旺。君子有酒,嘗之。”《土匪風》:“誰能捉魚灌溉水壺?誰回西天,好嗓子。”《七月》:“六月食之,七月銀蓮花野燕麥”等等。因此,在《易經》中,“恒”應該是“享受和接受”的意思,“元亨”應該解釋為“從壹開始就享受”因此,它是“吉祥的”。親:李甲骨文寫、、、左邊用“禾”字,右邊用耕地的叉子叉田裏的糧食,說明莊稼已經豐收,人從田裏受益,對人有利。這個“利”來源於地裏的“糧”,是“利”的本義。比如《詩經》?大田:“有遺,有滯。伊拉克寡婦的利益。”也就是說,在秋收的時候,要留壹些余糧在地裏,讓寡婦從中得到壹些好處。給窮人壹條活路。三千多年前的古人都知道要照顧弱勢群體。這也是主政者“仁”的壹種表現。孔子在《論語》中說:“不通人情者,不能約久,不能享其長。仁者仁心,知者仁心。”後來“利”字發展成了壹切有益的東西,比如利益、利潤。甄:甄甲骨文寫、、、、、、“丁”字加壹個字。大多數研究者認為三腳架是壹種烹飪用具。菜和肉放在鼎裏煮熟後,就成了美味,這是新現象。所以人們求蔔是為了獲得新的形象,希望得到吉兆,所以“貞節”被稱為求蔔。蔔辭、甲骨文寫道、、、我想:應該是鼎裏飄來的香氣,鼎高得讓朝拜者很享受。所以“貞節”應該是指壹個占蔔的過程,也就是“貞節”的過程和結果。比如《易經》六十四卦中,貞節的結果是:吉祥、早吉、中吉、大運、兇、小氣、嚴厲、後悔、無可指責。《易經》中的“貞節”並不具有後世意義上的“貞節”、“忠信”之意,只是表示占蔔的過程和結果,占蔔者等等。麗珍:貞節的結果是有利的。▲元亨,李貞:(受害者)從壹開始就享受(犧牲),(這種貞操)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