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可以分為三個時期,即正統時期、形象時期和終結時期。釋迦牟尼佛死後,五百年為佛法期;之後的1000年是形象法時期;壹萬年後是最後壹個法律時期。
據記載,我們現在是末法時代,末法時代的惡師意見如恒河沙,結合末法眾生善根淺、福報薄、業障重、退路多。就算能練,也不容易結出果實。佛陀所說的壹切佛法方法,都能成就生死,證得菩提,法與法平等,不存在競爭。但由於季節、因緣不同,眾生有不同的根源機制。就像治病壹樣,要對癥下藥,才能取得療效。
最後壹個法國時期的標誌:
法期結束,會出現無廟無功德箱,無廟無香火錢的現象。真正信仰和修行的人會越來越少,而越來越多的人會去追求名利,利用佛教來賺錢。
《楞嚴經》說:惡師說恒河沙之事。這些都是法國最後時期的混亂。我們無法阻止最後壹個法律時期的到來。我們唯壹能做的,就是這輩子好好修煉自己,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未來上,因為未來修煉越困難,對未來越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