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高度重視農業支持和保護補貼。
實施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是按照中央有關部署作出的重大政策調整,是主動適應農業發展新形勢的重要舉措,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農業生產領域的具體體現。按照國家統壹要求,自2016起,我縣全面開展“三項補貼”改革,將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各鄉鎮要站在事關農業綠色發展、穩定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的大局上,充分認識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的重大意義,進壹步提高思想認識,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抓緊抓好這項工作,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第二,準確把握補貼政策的精神
(1)補貼。農業支持保護補助資金用於耕地地力保護,補助對象原則上是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
對流轉給種植大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國有農業用地,應簽訂農地流轉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人;農墾自己耕種的試驗示範耕地,歸農墾集體所有。
根據蚌埠市紀委等六部門下發的《關於開展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專項清查行動的通知》,“已故五保戶承包的耕地,依法歸集體管理”。已故五保戶承包的耕地已依法歸集體所有的,流轉(承包)經營主體按政策享受農業扶持保護補貼;對未依法歸集體的,停止對該耕地的農業支持和保護補貼。
(2)補貼依據。農業支持和耕地地力保護補助資金原則上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已登記到戶的面積為單位。對未確權到戶的耕地,按原辦法發放補貼資金。2022年農業支持保護補助面積,鄉鎮要在2021確定的面積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調整符合條件的耕地面積。
對已用作畜牧場的耕地、林地、糧田地塊轉為保護性農用地、非農征(占)用耕地,以及廢棄多年、占補平衡中“補償”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予補助。
(3)補貼標準。根據省財政廳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農業支持保護補助資金總量和各鄉鎮上報的符合條件的耕地面積,計算確定2022年平均每畝補助標準。
三、實施步驟
(壹)做好補貼地區的審核登記工作。各鄉鎮要按照補貼政策要求,認真做好補貼面積到戶登記審核工作,避免多報、少報、錯報,按時準確確定補貼對象、補貼面積和“壹卡賬”等基礎數據。補貼面積登記公示7天無異議後,將《補貼面積到戶名單》電子版和《固鎮縣2022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面積審批匯總表》紙質版於3月25日前發送至縣農業農村局,電子郵箱為gzxzzyglg@163.com。
(2)嚴格補貼資金發放程序。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各鄉鎮上報的補貼面積,計算補貼標準。根據補助標準,鄉鎮使用“壹卡通”系統,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統壹格式,編制並錄入入戶發放花名冊(含電子檔案)。經鄉鎮政府審核後,在鄉鎮、村(居)及縣政府網站公開欄公示7天,並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咨詢和監督。填寫補貼審批匯總表,經相關職能站和鄉鎮政府分管領導及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及時將固鎮縣2022年農業扶持保護補貼審批匯總表壹式兩份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並將補貼清單通過系統平臺上傳至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將無差錯的匯總表及時報送縣財政局,並通過系統平臺報送補貼清單。
(3)及時支付資金。?原則上,農業支持和保護補貼的接受者是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民。鄉鎮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支農保護補貼工作,組織協調農技、管理、財務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登記、公示確認、編制錄入補貼名冊、報送相關材料等工作,確保補貼資金通過惠農“壹卡通”補貼及時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
(4)完善補貼檔案。加強補貼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補貼明細檔案,實現鄉鎮匯總表、行政村入戶清查。鄉鎮補貼面積匯總表、補貼審批匯總表均為壹式三份,分別由鄉鎮政府、縣農業農村部門、縣財政部門保存。補貼面積清冊由鄉鎮農技站保管,補貼發放清冊由鄉鎮財政所保管。同時,相關鄉鎮站保持良好的宣傳形象。
第四,保障措施
(壹)明確崗位職責。在縣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縣財政局和縣農業農村局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補貼政策的落實工作。縣財政局牽頭推進各項工作,履行補貼資金發放和監管職責,按要求開展資金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審核匯總全縣補貼面積數據,及時向縣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單。鄉鎮政府負責落實惠農補貼政策。負責組織相關職能站開展統計、核查、公示、編制發放清冊、數據歸檔等工作,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做好本鄉鎮的政策解讀和信訪工作。
(2)做好政策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字幕、手機短信、農村廣播、網絡、公共事務專欄等方式廣泛宣傳補貼政策。各鄉鎮要公開咨詢電話,自覺接受農民、經營主體和媒體的咨詢和監督,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確保補貼順利實施。縣財政局舉報電話:0552-6020065;縣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552-6058005。
(3)嚴格工作監督。各鄉鎮要層層核對補助對象和補助面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將定期和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監督補貼資金政策落實情況,重點對補貼地區申報審核、補貼資金發放、信息公示等環節進行嚴格監管,及時處理補貼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嚴肅查處各類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