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社會(明清),大戶人家的婚禮是很講究的。所謂“六禮”是用來結婚的,即收禮、問名、收禮、邀約會、迎親戚等等。納彩也叫Hangpin,是婚禮的第壹個儀式。男方有求婚禮物,送到女方家索要。在此之前,已經由媒人安排好了。這只是壹個程序,是壹個正式的建議。問姓名——男方有庚請帖,寫下姓名,出生年月日時,送到女方家。這名婦女帶著她的姓名、出生年份、月份、日期和時間回到柬埔寨。這叫問名字。納吉布-正式訂婚禮儀。問明姓名後,以取雙方庚定吉日為宜,男方準備訂婚禮物,送到女方家,算結婚。
少數族裔
招聘——即接受雇傭,訂婚後,經過壹段時間,雙方在合適的年齡和時機結婚。這個男人帶來了壹份禮物,告訴這個女人他已經準備好被雇傭了。邀約日期——招聘結束後,女方沒有意見。男方選個吉日,寫張結婚請柬,求女方同意。如果女方同意回禮,可以進行最後的儀式。婚禮——也就是婚禮。這壹天,男方到女方家迎接新娘,祭奠新娘。舊時的“庚柬”(又稱“庚帖”),即八字帖,是用壹張小小的紅紙做成的。對折成壹個大信封。封面上寫著“庚信”二字。婚禮請柬也寫在壹張紅紙上。結婚年齡壹般在“到20”之間。大部分有錢人都是為了小女婿(10到16歲)才娶大媳婦的。在舊社會,壹個大家庭說這是對的。媒人的話後,父母的命令可以結婚。
第二,普通人的婚禮
普通人的婚禮。訂婚前,雙方先打聽了對方的門戶,包括家庭背景、家風、狐臭、性病,認為家庭背景相當,由媒人撮合。男女雙方家庭成員同意後,媒人會拿著女方的信送到男方家,信上要寫明出生的年月日和時辰。如果男人請算命先生或私塾老師,根據男女八字計算是否吉利,就是俗稱的“結婚”。好好結婚,報女方家。婚禮前還有“相女婿”“相媳婦”。耿帖交流結束後,男方家準備酒席,請媒人陪同女方家父母親戚到家裏相親。席間,未來女婿出來拜訪。多過了幾天,女方準備了酒席,邀請男方到女方家相親。席間,未婚媳婦出來探望。相親結束後,沒有任何問題。男方把婚禮送到女方家,女方熱情好客。至此,正式訂婚。第二步,做婚禮,俗稱許口。首先,媒人和女方家約定彩禮(衣服)的數量。男人們積極準備禮物後,選擇壹個吉日(許口日),用兩個大食盒,其中壹個裝著彩緞、布匹、禮幣、化妝水晶、紅色禮單(喜帖)。壹個盒子裏裝著香燭、酒肉、小籠包(小籠包)、油炸水果和食品、零食、核桃、大棗、粉條、海帶。每個盒子都滿了。女方家人無錯接受,全部接受。祖先神案前供奉酒肉糧食,鳴槍慶賀。彩禮不全,娘家不同意,就不能燒香開槍。男家回來,女方有“回禮”,就是會把事先做好的襪子、襪子、枕頭、皮帶、新鞋、包子(棗糕)用紅線系好,放在食盒裏作為“回禮”。
回族婚姻習俗
男的要結婚,請先生(農村搞占蔔、占蔔的人)看“好”(就是看日期),選個吉日,寫在紅紙上,買兩包點心,請媒人送到女方家,和女方父母商量“行禮”。征得女方同意,記下敬禮日期。也有人稱禮炮為“周雜”,指周朝傳下來的禮儀。男方還是拿了兩箱,裏面的彩禮和許下諾言時大致相同,但大部分都是女方結婚時用的衣服,數量和質量都比許下諾言時更多更好。禮炮當天,如果妻子是個“愛咬嘴的人”,她會對禮物的數量、質量,甚至吹毛求疵。這個時候香不能燒,槍不能打。如果媒人能說服女方家,如果懸殊較大,媒人還得專程回男方家說自己知道。如果男方大方接受,並承諾增加禮金,女方家照辦就是了。如果男方小氣拒絕,媒人就得做雙方的工作。我不知道。男的箱子不能當天還,有的已經在女的家停了三五天了。彩禮的事情發生了爭執。壹般來說,在行禮之日,娘家會舉行豐盛的酒席(八席八席——八碟八碗)招待媒人。來訪者多為女性大叔大伯。女方親戚來了,有的送首飾,衣服等。,也就是所謂的“加框”。女方家接受了結婚的日子後,男方家就開始籌備婚禮:嗩吶班、轎子、總管、廚師、備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