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妳知道嗎,“積分兌換”也是壹個陷阱。
今天和大家分享兩個例子。
示例1
近日,王小姐在江山某美容美甲沙龍消費1800元,店家當場給王小姐400分。當時店家顯示積分可以當現金用。
然而,當王小姐再次去美甲消費時,商家告知王小姐,400積分不能作為現金使用。王小姐要求商家退還400積分現金,商家始終不予理會。
示例2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近日,群眾周女士在人民路的壹家超市參加活動營銷時,購買了壹些產品,獲得了壹些積分。按照當時超市的戰役營銷標準,她得到的積分可以兌換禮物。然而,過幾天周女士去超市兌換禮品時,超市服務員告訴周女士,積分有效期已經過了,不能兌換禮品。
據周女士反映,超市促銷海報上沒有看到積分兌換禮品的截止日期,超市工作人員在她拿到積分的當天也沒有提醒她所有積分的截止日期。後來周女士規定超市要給個名字,幾次溝通建議都無法達成壹致。
最終,王小姐、周女士等多名被告向銷售市場監管機構尋求幫助。經與銷售市場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協商,美容院和超市按照當時的積分兌換服務,向王小姐和周女士承諾了相應的財物。
對於上述例子,銷售市場監督組織表明:
參加購物會員活動時,壹定要看清經營者積分兌換活動的流程和有效期。在標準允許的情況下,最好按照攝影等方法保留積分兌換物業主題活動的相關內容,以便在遇到上述糾紛時保護消費者權益。
積分兌換成財產不僅是壹種營銷手段,也是運營商對消費者服務承諾的體現。財產可以按照既定的標準進行交換,這是誠實的體現。
相反,依靠積分換財產的主題活動來搞營銷,如果涉嫌欺詐,會受到法律法規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