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藝術”定義為人類借助於特殊的材料和工具,運用壹定的審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與物質、心靈與審美對象的相互作用下,創作出的充滿激情和活力的作品。可以說,它是壹種精神文化的創造行為,是人類意識形態和生產形式的有機結合。
可見原始藝術不能稱為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