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中有這樣壹個故事:愛上了鄰居的妻子姜。送給姜壹百枚水晶針作為信物,姜打開盒子,取出繩結,穿上雙針,織出同心結作為回禮。將絲帶編織成連環回文式的同心結送給對方,其中也蘊含著無盡的思念和萬千的感情。與其他信物相比,同心結有壹種含蓄的深度,因為它融入了戀人們別出心裁的思想。
第二,戒指
用戒指許下諾言的習俗在中國由來已久。南朝劉記載,人娶墓中女子為妻。臨走時,她說:“以後見到妳,我給妳壹對戒指,系壹條腰帶,送妳出去。”相逢可期,戒如見人,戒之重在詩中淋漓盡致。
《全唐詩》的解釋中有這樣的記載。《與李彰武詩》說的是唐朝時,書生李彰武在化州愛上了王的女婿。臨別時,王的女婿送給李章武壹枚白玉戒指,並贈詩:“撚環,相思見環。
願妳永遠玩下去,循環不息。後來李章武再去艾奧瓦的時候,王的女婿已經焦慮死了,戒指剛好空了。宋立運的《太平廣記》說,李章武和王女婿的靈魂將在王的房子裏,這應該是人們對愛情結局的良好祝願。
到了唐後期,戒指逐漸由男性而非男性贈送給女性,類似於今天中西戒指的贈送方式。
第三,手鐲
古代對手鐲的稱呼有很多,“跳”就是其中之壹。宋季庸的《唐詩年譜》裏有壹個故事。有壹天,唐文宗問群臣:“古詩裏有壹句‘輕衫襯跳’。妳們有人知道什麽是“跳”嗎?”沒人能回答。文人門派告訴他們:“掙脫是今天的手腕。”在古代文學作品中,女性送手鐲給戀人是很常見的。在《甄嬛傳》中,梁濤鴻景描寫了逃脫的仙女萼片、綠色的花朵、曾贈的羊權、黃金和玉石。在蒲松齡的《聊齋誌異》中。白玉玉,寫的是書生吳神狗去仙境和壹個穿紫衣的仙女尋歡作樂。臨走時,仙女把她的金胸針送給了吳生作為紀念。
第四,發夾
抓頭是發簪的別稱。據《西京雜記》記載,漢武帝愛李夫人,曾取下李夫人的簪搔其頭,故名撓頭。古代規定罪犯不準戴發簪,即使後妃有錯也要還,因為發簪也象征著尊嚴。周宣王皇後江有壹段佳話:曾經縱情享樂,不關心國家政治。心知肚明的江皇後為了勸丈夫勤政,退掉了發簪和耳環,跪在永祥以示愧疚。知道皇後的心意後,周宣王很慚愧,於是開始努力為周王室創造壹個繁榮的局面。
在《崇尚歌曲。想著”,壹個女人為遠方的戀人準備了壹個玳瑁簪。她精心裝飾這簪,少了雙珠玉飾,更是愛惜得如癡如醉。沒想到,“文君有他的心”,於是她“混燒”了發夾,它被風吹得粉碎。從現在開始,不要熱戀,和妳熱戀。“何必這麽做呢?還是那種發自內心難以割舍的親情。
五、香包
香包的歷史源遠流長。古代又稱香囊、香纓、香囊、香球、裴頠、荷包等。古代人佩戴香囊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時代。據《禮記》記載。內部規則”:“孩子是父母,身邊用;.....來適合我的父母和阿姨。”也就是說,年輕人去見父母長輩,要佩戴“流蘇”,也就是編織的香囊,以示尊敬。因為香包是私人物品,戀人們經常把它作為禮物送給對方,以表達愛意。
紅樓夢裏,林妹妹還為寶哥做了壹個香囊,壹針壹線都凝聚著她的感情。有壹次我寫黛玉誤會寶玉把送他的香囊送給別人了,壹怒之下把正在做的另壹個剪了,寶玉卻戴在身上。她怎麽能把它送人呢?青春已逝,紅雨已逝,我見香囊猶見伊人,只怕寶玉不忍再看。“讓土壤聞起來和以前壹樣,但是為了誰?散成泥,碾成塵,唯有香依舊。”
擴展數據
質押物包括:手鐲、戒指、如意、羅漢錢、紅豆、鳳仙花、手帕、錢包等。,或者壹些家族傳下來的小物件,壹些自己精心挑選的紀念品等。不管是什麽令牌,有沒有價值,它總是和自己有壹定的淵源或者特殊的關系,它的精神意義絕對不能用物品有沒有價值來衡量。送信物就像是送了妳的願望,表明妳永遠不會改變心意。
在中國古代,訂婚是男女確定婚姻關系的重要社交禮儀,僅次於正式結婚。訂親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用信物訂親;由於禮教和社會壓力,交換定情信物壹般都是在男女之間私下進行,其他人無從得知。
壹般來說,如果壹方給了代幣,另壹方應該還給他。信物壹定要保管好,不能轉讓給他人。丟失代幣表示不忠。如果被退回,暗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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