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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是什麽意思?

催眠術(最早源於希臘神話中睡神修普諾斯的名字)是壹種通過使用暗示和其他手段使受試者進入催眠狀態而產生神奇效果的魔法。

催眠是壹種類似於睡眠但不是睡眠的特殊的有意識的恍惚心理狀態,是由人誘發的(如放松、單調刺激、註意力集中、想象等。).其特點是被催眠者的獨立判斷和自主行動能力減弱或喪失,感覺和知覺扭曲或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循催眠師的暗示或指令,並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人的催眠敏感度、催眠師的權限和技巧而異。催眠狀態下暗示的效果可以延續到催眠後的覺醒活動。通過壹定的程序誘導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稱為催眠。

使用特殊的行為技術結合語言提示,正常人可以進入壹種暫時的,類似睡眠的狀態。催眠也可以用藥物誘導,分為自我催眠和催眠他人。自我催眠是由自我暗示引起的。對他人的催眠是在催眠師的影響和暗示下產生的,能喚起被壓抑和遺忘的東西,說出病歷、病情、內心的沖突和緊張。催眠還可以作為壹種治療方法(即催眠療法)來緩解或消除患者的緊張、焦慮、沖突、失眠等身心疾病。

1.部分回歸理論

催眠使受試者的思維退化到幼稚階段,失去正常清醒時擁有的控制力,陷入原始的思維方式,於是沖動行事,產生幻想和幻覺。

2.角色扮演理論

人們認為受試者在催眠師的指導下通過過度合作發揮了另壹種作用。參與者對角色的期望和情境因素使他們以高度合作的態度做壹些動作。但許多學者堅持認為,催眠是另壹種意識狀態,而不是角色扮演,因為即使是最合作的受試者也不會同意在沒有麻醉劑的情況下進行手術。

3.意識中的分離理論。

根據實驗觀察,希爾加德認為催眠將受試者的心理過程分離為兩個(或多個)同時發生的分流。第壹次分流是受試者經歷的意識活動,這種活動在性質上可能是扭曲的;第二次分流是被試難以察覺和掩蓋,但其性質相對真實的意識活動,希爾加德稱之為“隱藏觀察者”。意識分離是生活中經常發生的正常體驗。比如開長途的人,對路上的情況有過壹些反應,但是回憶不起來,因為意識明顯被分成了兩部分:開車和個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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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典型的催眠現象中,最有趣的現象之壹是催眠邏輯。“催眠邏輯”這個詞最早是由怡安(1959)提出的。它的基本含義是,被催眠的人可以同時相信不相容的觀點或看法,而不知道它們是互不相容的。怡安(1962)說,如果被催眠的人想要消極地想象椅子(即想象椅子不在原來的地方),那麽當他們被要求睜著眼睛在室內行走時,他們會控制自己不去觸摸椅子,但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看不見椅子。這是催眠邏輯的壹種表現。沒有催眠邏輯的人會撞到椅子上(鮑爾斯,1976)。在這類實驗中,不清楚被催眠者是否真的相信椅子不在原來的位置;或者椅子還在,但是他們再也看不到了。如果他們相信椅子還在原來的地方,但是他們看不見,那麽他們就可以在看不見的時候避開它,這不是不合邏輯的,因為被催眠的人可能記得椅子的位置。如果椅子被移動,實驗將會更完美。原因在於,椅子被移動後,如果被催眠者壹方面報告自己看不到椅子,另壹方面又避免觸摸椅子,這將更清楚地解釋他的反應的不相容性,因為他們無法再憑記憶知道椅子的位置。另壹個類似的催眠邏輯現象是壹些人報告的“雙重”幻覺。它的表現是在催眠師的指導下,被催眠者幻覺出壹個物體,而這個物體已經在房子裏了;或者在幻覺中看到壹個人,這個人正步入房間。這都是雙重幻覺催眠邏輯。然而,麥克唐納和史密斯(1975)、韓喜、奧布斯托和麥康奇(1976)、韓喜(1977)等人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報告都是雙重幻覺,許多被催眠的人假裝看到了雙重幻覺。此外,雙重幻覺的不相容性也值得懷疑。這裏需要分析壹下被催眠者對幻覺對象真實性的信念。他們不能認為幻覺對象只是想象的產物。如果他們真的相信幻影物體是客觀存在的,那麽看到不止壹個物體是不合邏輯的。當然,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有壹些原因可以合理地解釋雙重對象可以共存。如果被催眠者知道兩個物體中有壹個是幻覺,那就完全沒有相容性。因為當被催眠者被告知幻覺對象是幻覺時,它就能消失。透明錯覺是催眠邏輯的另壹種表現。所謂透明幻覺,就是被催眠者報告自己通過幻覺對象看到了真實的對象(Johnson,Maher and Barber,1972;韓喜等人,1976)。同樣,壹些被催眠的人報告說這個現象是假的。看到壹個物體被另壹個物體完全隱藏,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但是,在幻覺中沒有太多規律可循。對於大多數被催眠的人來說,幻覺的屬性之壹可能是被催眠的人可以透過它看到對面的物體。催眠邏輯是壹種難以捉摸的現象。雖然很多人都報道過它的存在,但是妳越仔細分析,越難以把握。主要原因是我們不知道被催眠的人是真的相信他看到的物體是真實的,還是幻覺:他是真的相信沒有物體,還是消極的幻覺。否認催眠邏輯現象的存在並不困難。但是催眠邏輯仍然是壹個有趣的問題,希望以後有更深入的研究,通過分析被催眠者的知識來解決這裏提出的壹些問題。在這些研究中,我們可以采用類似於韓喜和麥康奇(1982)的方法。

敦促睡眠和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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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每個人都想睡覺,但顯然沒有人能從自己的經歷中獲得很多睡眠知識。在這個領域,正是因為科學研究方法的誕生,尤其是腦電圖(EEG)的發明,使得關於睡眠和夢的知識爆炸式增長。做腦電圖記錄時,電極要放在頭皮上,測量腦電活動的變化。Dement和kleiman (1957)通過記錄腦電圖確定了睡眠的四個不同階段。睡眠的1期,腦電圖呈現高頻低幅波形,與清醒休息狀態(0期)相似,但更不規則。在睡眠期間,人們會打瞌睡。而如果妳從這段睡眠中醒來,人們甚至否認自己在打瞌睡。

睡眠第三階段的腦電圖表現為波形大而低,偶爾有短時有節律的低頻波(稱為“棱形”波)。第二階段睡眠比第壹階段或睡眠更深。第三階段睡眠比第二階段睡眠更深。在睡眠的這段時間,腦電圖的波形更不規則,也有梭形波,但其振幅較高;偶爾會出現大而慢的波形。第四階段是最深睡眠,表現為腦電圖上大慢波(6位)。當人們做夢時,也有快速動眼期(REM)睡眠。在壹夜的睡眠中,人們平均經歷五次快速眼動睡眠,間隔約90分鐘。快速眼動睡眠穿插在夜間睡眠的各個階段之間。

被催眠者的腦電圖波形似乎與睡眠者在第二、三、四期的腦電圖波形有很大不同(Evans,1982)。比如催眠時幾乎沒有IV期6波的跡象。Chetok和Krauz (1959)在腦電波中討論過I期睡眠和催眠的相似性。當然,這種相似部分是因為催眠師的暗示,受試者感到困倦,正在閉眼,甚至寫了1-2秒。或者像Evans (1979,1982)指出的,是腦電記錄不靈敏造成的;催眠和睡眠時的腦電活動可能存在差異,但這種差異被腦電記錄中的過度幹擾所掩蓋。可以預料,如果受試者是被“喚醒”而不是“睡眠”誘導的,那麽他們的腦電波會有很大的不同。(格雷古斯梅薩羅斯班亞,1981)

很清楚為什麽催眠曾經被認為是和睡眠壹樣的狀態。在別人眼裏,正在睡覺的人,和業績匯報中被“睡眠”催眠的人差不多;兩者都可以明顯產生不自主的活動,比如生動的做夢。睡眠和催眠的另壹個可能的相似之處是,有人(Evans,1977)發現受試者在哈佛團體催眠易感性量表A的測試中的分數與他們晚上入睡的能力有關。埃文斯(1982)認為,這種相關性可能是由於人體內存在壹種控制意識水平或狀態的機制;而這種機制在人進入催眠或睡眠狀態時發揮作用。除了以上相似之處,人們普遍認為睡眠和催眠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狀態。

對催眠的常見誤解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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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催眠只是讓人睡覺嗎?回答:催眠不是誘導人入睡的技術,催眠狀態和睡眠狀態有很多區別。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睡著了,但實際上主體與催眠師保持著密切的感應關系,他的潛意識活動在催眠師的引導和幫助下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催眠雖然也是壹種休息,但休息的深度和質量比普通睡眠要高。有時候只睡十幾分鐘,感覺睡了很久。催眠雖然對睡眠問題的治療有很好的效果,但並不局限於這壹方面,可以全面調整人的身心狀態。

問:在催眠狀態下被催促後會醒來嗎?答:催眠過程中,受試者和催眠師保持著密切的感應關系,所以看起來受試者什麽都不知道,但實際上他是在和催眠師進行潛意識交流,與外界保持聯系,被催眠師的指令喚醒後就會醒來。當然,如果讓催眠狀態持續下去,可以進入自然睡眠狀態,受試者在睡眠充足後自然醒來,不會有任何副作用或不良後果。同樣,在正常的自然睡眠狀態下,妳也可以通過催眠求助於催眠,這就是所謂的睡眠催眠。

問:催眠就是讓人什麽都不知道,然後會發生壹些神奇的變化?回答:催眠並不意味著剝奪人的心理活動能力。雖然意識活動水平降低,但潛意識活動水平更加活躍。這時,有些受試者會感到困惑和無意識,仿佛只能聽到催眠師的聲音;但有些受試者覺得自己是清醒的,什麽都聽得到,甚至認為自己根本沒有被催眠。這些感覺在催眠狀態下可能會出現,不會影響催眠的進度和治療效果。當然,受試者按照催眠師的指示感受和體驗(而不是測試)越多,就越有利於從催眠中獲得更多有益的東西。

問:是不是很多影視文學作品中,催眠師要求什麽,催眠師就做什麽,催眠師要求什麽,催眠師就說什麽?這樣會不會被別人控制或者暴露妳的隱私?答:很多影視文學作品中對催眠的描述都是誇張的,不準確的。每個人的潛意識裏都有壹個堅定不移的任務,就是保護這個人。事實上,即使在催眠狀態下,人的潛意識也會像忠誠的守護者壹樣保護自己。催眠可以更好的和潛意識溝通,但不能驅使壹個人去做潛意識不認同的事情,所以不用擔心被控制或者泄露自己的秘密。而且,即使不是私人的,作為壹個催眠師,為被催眠者保密催眠時的情況是壹個基本的職業道德。

問:催眠就是被暗示,那麽是不是只有那些沒有主見或者意誌不堅定的人,或者文化程度低素質低的人才會被催眠?答:催眠的原因相當復雜,暗示只是其中壹個因素,而不是全部內容。催眠敏感是正常人都有的心理特征,所以不代表只有缺乏主見的人才會被催眠;同時,根據催眠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催眠的第壹層次是物質層面——腦神經系統的功能;第二個層次是個人心理活動的接受。從這個角度來看,更容易接受催眠的往往是那些腦神經系統功能狀態好、心理活動強、效率高、敏銳的人,所以我們看到,文化程度較高、心理素質好、敏銳的人可以從催眠中獲益,而太小的孩子、超齡老人、生活中智力低下的人,由於腦神經系統功能狀態差,很難被催眠。

問:催眠會對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嗎?回答:催眠本身是壹種非常安全的心理調節和治療技術。只要術者規範操作,不會對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即使催眠後感覺不舒服,也可以在下次催眠中擺脫,不給受試者留下“後患”。當然,由於催眠的特殊性,催眠,尤其是有心理治療和訓練內容的催眠,應該由接受過專業訓練和實踐經驗的催眠師來進行。在催眠中,有很多即使在理論上也很難解釋的神奇現象,比如感覺超敏感(如果催眠師暗示被催眠者是在給他放壹個灼熱的金屬,那麽被催眠者的皮膚真的會出現灼傷的跡象)、動作和知覺。這就是為什麽催眠術是令人興奮和具有挑戰性的,也是為什麽它仍然難以被學術界完全接受的原因之壹。催眠乍壹看給人壹種神秘神奇的印象,這也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妳仔細研究催眠術,妳就會知道,催眠術不是魔術、占蔔之類虛無縹緲的東西,也不僅僅是簡單的催眠、催眠的過程。事實上,它有著非常嚴格和完整的理論,是壹門古老而年輕的科學,成就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