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我國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要求以及耕地後備資源的有限性,應立足於提高補充耕地水平達到占用耕地水平,實現“占壹補壹”,不主張以增加補充耕地數量來抵消質量,即“以多補少”。現階段,為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數量不減少,不得以補充高等級耕地為由減少補充耕地數量,即“以質抵量”。因此,分等折算應本著“占壹補壹”的原則,提高補充耕地的等級。補充耕地等級因自然條件等因素不能達到占用耕地等級的,必須按等級折算補充耕地面積。
農用地分等與耕地占補平衡轉換既有區別又有聯系。農用地分等是基於構成土地質量的穩定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在全國範圍內對農用地質量的綜合評價。農用地分等重在反映農用地潛在的(或理論上的)區域自然質量、平均利用水平、平均效益水平所導致的農用地生產力水平的差異。農用地分等的主要因素是穩定的自然、社會和經濟指標。評價方法主要有因子法和標準樣地法,農用地質量用指數表示。這是壹項基礎性的農用地質量評價工作,可以為今後許多更實際的主要質量評價提供依據。然而,由於其服務目標的多樣性和高水平的成就定位,直接應用於任何特定實踐都需要技術修改。耕地占補平衡質量的評價因素和指標與農用地分等有許多相似之處。它們具有相互轉化和融合的先天基礎,屬於壹種將分類的中間結果轉化為現實的任務。評價對象是農用地中的耕地和計劃轉化為耕地的部分,評價是對耕地質量的評價,所以更側重於與現實生產力相關的評價。耕地占補平衡服務的主要目標是保障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的安全供給。所以生產力作為壹種表達方式更容易被接受,這就需要農用地分等中的分類指標轉化為生產力形式。因此,甘肅省根據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折算等級的相關技術要求,以農用地利用等級為嫁接點,利用農用地分等成果中的農用地利用等級指標,將耕地實際產量折算為單位標準糧食產量。利用統計軟件計算農用地利用等級與耕地實際標準糧食產量之間的數學模型,從而確定占用和補充耕地質量之間的內在關系,建立農用地利用等級與糧食的評價體系。
甘肅省補充耕地數量質量轉換是全省10縣(市、區)農用地分等試點項目,全面鋪開時正在部署。甘肅省在農用地分等試點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公共農用地分等實地調查數據進行數據統計分析,利用農用地利用指數和樣點實際標準糧食產量建立數學回歸模型,進而得出利用分類與實際標準糧食產量的對應關系,最終完成補充耕地數量和質量按等級折算系數的制定。該成果已於2006年9月底順利通過預驗收。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折算成等級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源部發141號),選擇不同類型項目於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在全省開展試點工作。
利用農用地分等成果評估耕地占補平衡,可以達到耕地數量和質量並重的雙重效果。因此,根據農用地分等理論和成果,分析甘肅省耕地占補平衡面臨的問題,探討耕地占補平衡評價方法,建立耕地占補平衡轉換體系,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相關政策和制度,建立有效的評價和監督機制,最終維護甘肅省耕地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