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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出生在商周時期,妳想通過什麽渠道做官?

作為壹個“三代累積年”,最著名的承上啟下的“故事”,就是《神榜》和《斬斷傳奇》中的妲己的媚主。

但中國作為壹個真正的商朝,從湯形成到殷周滅亡,幾千年來壹直是壹脈相承的最“長壽”的王朝,延續了六百多年。

消暑湯

商朝留下的“文明”極其豐富,從“黑科技”青銅器到“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以及農、林、牧、漁、軍、獄、法、戰、天文歷法、氣象醫學等內涵,都是非常豐富和“先進”的珍貴文明瑰寶。

要順利治理壹個國家,光有壹個偉大英明的國王是不夠的。大部分的“政務”和“親民”政策都需要下級官員去執行。只有上下齊心,商朝才能在600多年後滅亡。

在本文中,筆者想談談商朝治理國家的基礎——選官制度,以及極為獨特的取官內外用制度。

01商朝的選官制度是“我古為王,惟願為舊人之政。”

——《尚書》

此言道出了商朝選官或“執行者”的核心觀點——“任人老。”

其中,這位“老人”是繼承了夏開創的“家天下”的同宗、同宗、同輩人。

所以商朝選官,尤其是選在最“重要”位置上的官員,可以說是任人唯親,比如王上的父親,同宗的長輩,同輩的兄弟,晚輩的子侄(比如比幹王子等。).

當然,僅僅這些還不足以形成壹個龐大的官僚集團。畢竟在商朝祭祀、占蔔、征服三大事件中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是不可忽視的。比如伊尹在夏末幫助商湯滅夏,從而獲得了“龍族的貢獻”,於是被異姓封爵,成為世襲貴族。

那麽,作為“血親”,官職只有這麽多,分量就不壹樣了。我們如何選擇它們?

1.“血”的距離:

自然如直系親屬的叔伯、同輩兄弟、親生子侄等。,都是最親的血親,最好的官位壹般都是他們的。其次,按照血緣的遠近來“安排”位置,是極其“公平”的;

2.忠誠度:

當然,僅僅維持血緣關系是不夠的,重點是“臣服”。如果妳對商王有二心,拒絕接受“統治”,授予他官職對妳是有害的,所以忠誠是壹個很重要的選擇標準;

3.無私:

既然是選官,當然不可能不看他的“官”能力。最基本的壹點,就是始終秉持以國家為重的“公共利益”,不為私利,不為私利而忘公;

4.“善待人民,熱愛人民”:

夏末戰爭“虐”過後,商王得天下,自然吸取了前代的“教訓”,於是“親民”、“愛民”成為商朝選官的標準之壹。

5.保持“彎曲”:

官員最重要的職責就是“保守”,也就是在自己的位置上尋求自己的政府。當官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能隨便懈怠,不能“增減”政令。

當然,如果商朝只靠任人唯親來選官,是不可能治理好國家的。畢竟誰也不能保證後代都是“聖賢”。縱觀歷代,在“家天下”的框架下,“肆無忌憚”的後代不在少數。

所以商朝雖然把“血緣”作為選官的重點,但還是在其中加了壹個“突破口”,尤其是在“變法”時期。

比如滅夏英雄伊尹,因為廚藝高超,逐漸被發掘為“技工”(有說是“菜奴”當嫁妝的,也有說是“辯護人”當辯護人的)。後來,商湯想消滅夏之時,被任命為助手。

還有“九世之亂”時期的商朝武定時期(《史記》)。由於當時的環境艱難混亂,各種積弊難以改變,所以從小在“民間”長大的吳定想大刀闊斧地改革,但他的親戚大多無能,於是轉向民間求才。

這時,有壹個建城的奴隸,名叫傅說,住在北海,身穿棕衣,身系繩索,建在(墨子)城內,被商朝國王武丁“聽說”,想選他做官,但當時商朝還在用任人唯親的制度,所以很難,聰明的武丁就開始用“

這裏補充兩點。壹點是商朝壹種特殊的選官政策——“暫官”。起初,任命的目的是因為有時出現新的“項目”或細分的“職責”,需要的官員數量會增加。然而,由於這些臨時“項目”或“職責”的存在時間不確定,“臨時官員”的選拔和任命就應運而生了。(詳見甲骨文中記載的“禦事”。通常,在占蔔的練習中有許多選擇和約定。)

但到了後期,就演變成了商紂王為了鞏固統治而用來對抗“血緣集團”官僚的“特殊”制度。其目的是分割“集團”利益集團手中的“重權”,減少對王權的束縛和威脅。

有點像後世以秦為首的國家大力推行的縣制中的縣令、縣令。國王直接選拔任命他們,自然事事服從,更加順從,國王手中的權利也得到鞏固。

第二點是“暫官”、“閑官”、“罪官”的外延。

“閑官”的形成,是由於商朝代代相傳後,官職雖然多了許多,但子孫越來越多,所以“分不夠”,特別是那些“旁系”的兄弟、子侄,本身在宗族中的地位就不高,只能分到“暫官”,而“工程”或“責任”結束後,又不容易馬上被革職,所以就成了官養。

“罪官”壹詞壹般是由壹些特別“有用”的戰俘、罪犯、奴隸選用,作為“特殊”職位的“臨時官員”。例如,在甲骨文的收集中,有“羌州激勵王”(“齊”有時可以解釋為先鋒)的記錄,也就是說,戰俘羌州作為先鋒被任命為“臨時官員”的職位。

商朝獨特的內外職官制度“外職越多,侯、典、公、衛、榜伯越多;“妳越是心服口服,就越能做百仆,普普通通的尹,雍容華貴,百依百順,百依百順,就越能住在百姓家裏。

——《尚書》

《尚書·書影》

古代對官員的任命和職位的表述稱為“服”,而今天廣泛使用的“服”就是由此派生出來的,有類似的意思,就是在什麽職位上做什麽事(職責)。

所以“內服”和“外用”的含義,顯然是來源於商代統治區域的劃分。口服是指王上直接統治的地區,外用是指王上間接控制的地區。相關的內部和外部服務官員也是如此。

這裏增加了壹個王統治“範圍”的概念,即當時提倡的“五服圖”,即以天子為同心框,按地方“臣服”程度依次劃分為五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