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記載召公六年:“商有亂,為湯刑。”相傳商朝刑法多達300條,說明商朝的法律比較完備。後世強調刑法的荀子說:“刑名隨商。”後人把夏朝的虞興、商朝的唐興、周朝的九星並稱為“三大先驅”。法律就是法律。三定律就是三定律。
商代法律具有神判神罰的特點。當攻擊頡利時,他聲稱自己是“上天的懲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賢則有罪,不賢則無能。”(如果妳不道德,我的祖先上帝會在天堂懲罰妳,妳活不長。)如果商紂王要用刑罰,就要先占蔔,占蔔之後就被處死,說明這是壹種神罰。
商朝的法律也體現了農業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點。《尚書》說:“刑三百,刑重於不孝。”可惜由於歷史久遠,我們無法看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從保存下來的零散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壹些罪名:
不孝之旅。我們的祖先長期生活,農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礎。血緣村裏,子女不孝,全家不得安寧。而在家不孝的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錯。所以國家對不孝的懲罰是最嚴厲的。因為家庭是治國平天下的基礎。
不是來自誓言。《尚書·唐史》中,唐成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傑時說:“不守誓約,必死無疑,不可饒恕。”
越是不尊重。在《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我倒黴,不敬,暫時強奸了(音鬼),卻身敗名裂(音易)(音舔),沒教養。”運氣不好,就會不近人情,不聽話。不敬就會做壞事,違抗皇帝的命令。這是欺騙,偽造,背叛,違反法律來制造麻煩。這些罪行需要極刑——割掉鼻子,砍斷門,斷子絕孫。
我不願意下去。即臣子不糾正、不勸諫君主,也要受到懲罰。勸誡的範圍包括“三式”和“十式”。“三風”即巫術、淫穢、動蕩。“十點”是:時不時,載歌載舞,貪財取樂,野外狩獵,貶低聖人之言,拒不違忠勸誡,疏遠賢良長輩,親近頑固朋友。如果臣下對領主的這些行為視而不見,那就是失職,會受到墨汁的懲罰:在臉上紋身。
棄塵歸案。“殷之法,棄灰者繩之以法,斷其手。”子貢認為這個懲罰太重了。孔子認為這種重刑是為了讓人們樹立公德,明白治國的道理。公平棄塵。如果妳遇到壹個路人,把他的臉都弄灰了,他就會生氣,容易打架。如果打鬥中有人命官司,將依法滅三族。所以,還是堵其根為好。
商朝的刑罰分為三種:死刑、肉刑和監禁:
死刑分為以下幾類:(1)宗族刑——種族滅絕。“我是(音易)和(音舔)毀的,沒有學歷。”停了就斷了,教育指的是幼稚。連孩子都幸免。②偉大的君主——斬首。(3)烙印——給銅柱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放在人身上,人腐爛掉在火裏死了。(4)果脯(音海)的懲罰——把人做成肉醬和肉幹。《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個好女兒,嫁給了她。九侯的女兒不想和她亂搞,生她的氣。她不僅殺了她,還把她父親九侯爵剁成肉醬。湖北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周把他的肉做成肉幹。⑸節。《史記·殷本紀》載:“比幹王子竭力勸阻其父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曰:‘聽說聖人心有七竅,可解剖而察其心。’於是他剖開兒子比根的胸膛,取出了他的心臟。
體罰的種類有:(1)剜——砍掉壹只腳。在甲骨文中,記載著逃亡的奴隸受到了懲罰。傳說殷為那些早上涉水而過的人折斷了小腿脛。沒有什麽原因,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麽不怕水冷。(2)閹割。男性閹割-切除男性生殖器。使其無法生育子孫。(3)鞭笞。割掉妳的鼻子。(4)斷手。棄塵歸案會斷手。5]墨刑。永遠帶著被懲罰過的人的印記。
因苦役而被拘留。武定名臣傅說,據說是壹個穿著囚衣,被繩子捆著,在富縣建城的奴隸。它相當於戰國時期的“程丹”。根據戰國的法律,通奸者應該像程丹壹樣受到懲罰。
監禁也是壹種禁錮。商周曾經把周文王囚禁在商朝的監獄裏(今河南湯陰縣北)。商王室在各地設立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