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該報記者在現場發現,周某春偏航行駛的王龍路、嘉園路、林宇路燈光昏暗,沒有路燈。附近的居民和社區幹部說,由於紅綠燈少,當地人經常繞過這些小道。
周某春向警方交代,他為了節省時間,提前通過貨拉拉App搶下壹單生意,改變了行車路線。
擴展數據:
司機沒有對女孩實施暴力。
車莎莎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頭部受傷。法醫檢驗認為,她的死因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現場勘查結論顯示,涉事卡車內未發現打鬥痕跡。
此外,經法醫檢驗,車莎莎的內褲未發現撕裂開裂痕跡,體表也未發現打鬥損傷。內衣和指甲中未檢出周某春基因型。
上述法醫鑒定及現場勘查情況表明,案發前周與車莎莎之間不應存在肢體沖突。
論文——拉拉女乘客死亡事件:五個問題在警方報告中有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