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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詭辯,什麽是詭辯?

(1)從表面上看,形式上似乎是在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是違背邏輯規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論。

2無理狡辯。

什麽是詭辯?所謂詭辯,就是故意說真理是錯的,錯了就是真理的詭辯。簡單明了的壹句話,就是有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玩詭辯的人表面上看起來振振有詞,理由很多。他們寫文章或講話時,往往言之鑿鑿,振振有詞。他們每次爭論壹個問題,總能想出很多“理由”和“理由”。然而,這些理由和理由是站不住腳的。他們只是主觀地玩弄壹些概念,進行壹些虛假的或者片面的論證,進行壹些歪曲的論證,以此來為自己荒謬的理論和行為辯護。

在西方哲學史上,黑格爾可以說是第壹個系統批判詭辯論的哲學家。他曾經指出:“詭辯這個詞通常意味著以任何方式依賴虛假的基礎,或者否認壹個真實的真理並使其動搖;或者把壹個虛假的真理變得非常美麗,就好像它是真實的壹樣。“黑格爾的這段話,揭示了故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詭辯的特點。

復雜本身就是壹種方法論。更準確地說,詭辯是壹種論證方法,其根本特征是壹種扭曲的論證。世故不同於壹般的武斷和造謠。武斷,壹點道理都沒有,讓人壹眼就看出不合理;造謠,純屬無中生有,讓人聽得出是居心叵測。但是詭辯在論證自己的道理時總是會拿出很多“依據”,所以表面上看是可以迷惑壹些人的。

詭辯和壹般謬誤有什麽區別?最大的區別是謬誤是無意的,詭辯是有意的。世界上有誰會故意把真理說成謬誤,把謬誤說成真理?這些人手中沒有真理。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有理可以走遍天下,無理不能動”。手裏沒有真理的人,身邊就沒有群眾。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得不用各種詭辯,玩各種騙人的把戲來歪曲真相和掩蓋真相,強行為某些言行辯解。

詭辯的哲學根源是相對主義,是壹種反辯證的哲學理論。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絕對包含在相對之中,絕對存在於相對之中。所以,相對性和絕對性是辯證統壹的。如果離開絕對相對論,誇大相對論,就會陷入相對主義。詭辯家往往認為認知對象的存在是相對的,沒有質的穩定性,所以沒有質的區別。詭辯家還片面誇大主觀認知能力的相對性,從而否定認知的真實性和可能性。他也是;還有壹種是非,這也是壹種是非”,這是他們的認識論。

詭辯家采用各種方法來達到詭辯的目的。如果真理只有壹種,那麽歪曲真理的形式可以有幾十種、幾百種甚至上千種。列寧說:“哲學唯心主義的變體可能有壹千種色調,它隨時可以創造壹千種色調。”可以說,每壹個錯誤命題的提出都帶有壹定的詭辯色彩。要想真正制服詭辯,就要從分析他們的詭辯入手。

詭辯的主要技巧有:

(1)含糊不清,模棱兩可。詭辯者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背題目要明確的原則,論證模糊似是而非,企圖在不同的情況下做出不同的解釋,為自己的目的辯護。

所有的算命先生、算命先生、算命先生都有壹個法寶,就是盡量說些含糊的話,雙關語,兩邊堵,四周圍,說對的說錯的,隨機應變,反正會讓妳相信他的話是有效的。這純粹是詭辯。

(2)互換概念和話題是詭辯家最常用的詭辯手法。詭辯家偷換概念的方法主要有:1,偷偷改變壹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成為另壹個概念。2、用多義詞混淆不同概念。3、抓住概念之間的某種聯系並表現出相似性,抹去不同概念之間的根本差異。4.混淆集合的概念和非集合的概念。集合的概念反映了壹類事物的整體屬性,非集合的概念反映了構成壹類事物的每個分子的屬性。5、偷換話題。在論證過程中,他故意違反題目要清晰壹致的規則,偷偷轉移話題。偷的話題和偷的概念有關。壹般來說,盜題往往會表現出盜題中的壹些重要概念。

(3)假論點。是指故意違反論據要真實的規則,用捏造的例子和錯誤的原理作為論據,論證錯誤的題目。

(4)循環論證。論文的真實性取決於論點,論點的真實性取決於論文,這是循環論證。

(5)以人為本。指在論證中對某人素質的評價到對某人論證的評價。換句話說,用對某人素質的評價來代替題目的論點。

(6)向當局上訴。意思是不就題目做任何論證,而是拿出權威的話來說,是很嚇人的,也是很有欺騙性的。換句話說,就是用權威人士的個別言論代替題目的邏輯論證。訴諸權威是“以人為本”的特殊體現。

(7)生命攻擊。意思是攻擊和辱罵敵人,而不是論證壹個具體的話題。這也是很不好的作風。

(8)機械類比。是指故意比較兩個本質上根本不同的物體,或者只具有某種表面相似性(或相似性),而推導出壹個物體具有某種性質,另壹個物體也具有某種性質的論點的方法。這種機械類比得出的結論不可靠。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分的依據來冒充全面的、充分的論據來論證,對個別情況進行片面的概括。

“詭辯”壹詞最早出現在漢代劉安的《淮南子琪古塤》中:“壹個譏誚者自以為聰明,多數人爭論危險。久拖不決,不利於訴訟。”人的危險論調是詭辯。後來《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說:(晉商)設詭辯於之寵。《漢書·趙祖籍》說:深以為然,精於律令,並以詭辯來幫助中國人。從這些史料中可以看出,詭辯壹詞指的是從壹開始就似是而非、非黑即白的討論。

凡是自認為有點文化的人,應該都不會對中國文化史上著名的哲學命題“白馬非馬”感到陌生!這個命題的作者公孫龍,某種意義上可以算是中國詭辯的鼻祖。在著名的《論白馬》中,他的論證邏輯是這樣的:提出馬是用來指馬的形狀,白色是用來指馬的顏色,而不是馬的名字,所以白馬不是馬;從概念的外延來看,“白馬”的概念區別於“馬”。“馬”這個概念的外延很廣,包括所有不同顏色的馬。“白馬”概念的外延僅限於白馬,對黑馬和黃馬的外延是排斥的,所以“白馬”不同於“馬”。然後從不同的角度,分層次論證我的邏輯觀點。本質上,公孫龍把“馬”、“白”、“白馬”等概念理解為孤立的——即割裂了壹般與個別統壹的關系,絕對反對差異與統壹,認為壹般可以脫離個別存在,這就陷入了形而上的詭辯!

(有興趣者可參考《公孫紫龍》或《漢書·藝文誌》,* * *記載有十四條。)

關於詭辯,黑格爾曾經有壹個非常精辟的論斷:“詭辯這個詞通常是指以任何方式,依靠虛假的根據,或者否定壹個真實的真理,動搖它,或者把壹個虛假的真理說得非常漂亮,好像它是真實的壹樣!世故往往有著迷人的外表,看似正確合乎邏輯,實則荒謬不合邏輯!例如,在亞裏士多德的論證中,有這樣壹種詭辯:

妳有壹只狗,

它有孩子,

所以是父親;

它是妳的了,

所以這是妳的父親;

妳打它,妳打妳自己的父親。

這種詭辯用的是推理,披著迷人的面紗。乍壹看似乎無懈可擊,所以是騙人的。其實並不是。實際上犯了偷換概念的謬誤。懂辯論或者參加過辯論賽的人應該知道“偷換概念”這個詞的經典性,所以不合邏輯,荒誕不經!可以說,詭辯是為其錯誤主張而故意制造的似是而非的論據,旨在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企圖把真理說成謬誤,把謬誤說成真理,這是詭辯最本質的特征。在這裏我們不能落後於愛琴海的古希臘文明。作為西方文化的發源地,自然有很多詭辯人才。當然,我這裏不是說推崇詭辯。我只想讓妳明白,詭辯的概率極高,但關鍵看妳怎麽看!

芝諾是古希臘哲學家,非常擅長詭辯。他著名的詭辯之壹“阿喀琉斯永遠追不上烏龜”是這樣的:阿喀琉斯是古希臘神話中善於奔跑的英雄。假設烏龜先爬了壹段距離,然後阿喀琉斯去追它。芝諾認為阿喀琉斯永遠也追不上烏龜。因為前者必須先到達後者的起點,才能追上後者,但此時後者已經向前爬了很長壹段路。所以前者必須再追上這壹段路,但後來後者又往前爬。因為阿喀琉斯和烏龜的距離可以依次分成無數小段,所以阿喀琉斯雖然越來越近,卻始終追不上烏龜。顯然,這個結論在實踐中是錯誤的,但奇怪的是,這個論證在邏輯上似乎沒有錯。但是用微積分的思想,我們可以發現:

因為這段旅程被分成無數小段,而根據芝諾的推斷,阿喀琉斯永遠也不會在每壹小段中追上烏龜。這顯然是正確的。但是,我們可以看到,這無數小段加起來,阿喀琉斯正好可以趕上。這就涉及到等比例無窮級數的問題。

在古希臘,有這樣壹種更好的詭辯:

1小米落地沒聲音。

兩個小米掉在地上沒有壹點聲音。

三粒小米掉在地上還是沒有聲音...

以此類推,1整袋小米掉在地上也不會發出聲音。

這在實踐上也是錯的,在邏輯上也是對的。換句話說,詭辯就是通過有意識地、故意地違反邏輯規則和規律來論證謬誤。它不同於壹般的邏輯錯誤,有些人因為不理解邏輯而不自覺地犯邏輯錯誤。

妳怎麽看待詭辯?人們往往習慣於從實用的角度去評價它,總會根據事實說它是錯的。這個評價其實並沒有真正理解那些詭辯家的意圖。那些詭辯者自己也知道這些詭辯在實踐中是錯誤的,他們並不是真的想否定真理。沒人這麽傻。真正愚蠢的是那些認為詭辯家愚蠢的人。那些人很蠢,不去想詭辯是什麽意思。“實踐上錯,邏輯上對”的結果其實是說明思想的情況和事實的情況是不同的,思想上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分別有不同的用途。比如,邏輯定理往往與事實不符。有個邏輯定理說“任何謊言都能引出任何句子”,聽起來很可笑。結果真的有人想讓英國大哲學家羅素從“2+2=5”證明羅素是教皇。淵博的羅素作了如下證明:

假設2+2 = 5;

等式兩邊各減2,得2 = 3;

易位是3 = 2;

兩邊減去1得到2=1。

教皇和羅素是兩個人,但由於2=1,所以教皇和羅素是1,所以羅素是教皇。有人說這個結論是個笑話。如果是這樣,應該說是壹個深刻的笑話。由此可以認識到,思想和事實是兩回事,理解這壹點非常重要。其實這也不是很難理解。我們在學習數學的時候,老師所說的點、線、面、平行線、三角形、圓等等其實都是不存在的,它們只是我們頭腦中理想化的東西。思想和事實之間的聯系只能說明思想可以應用於事實。上面說的詭辯不過是對錯誤觀念的壹種警醒,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用處,因為它們真的很可笑。而我這麽振振有詞的說,就更可笑了!

至於如何揭穿詭辯,只能籠統的說,看個人文化背景,邏輯思維,反應能力!以下是18精心收集制作的詭辯小例子。只希望大家看完能明白詭辯是壹把雙刃劍。如果妳沒有力量應付,那就盡量少用,否則妳會吃虧的!

⒈梁實秋曾說:“壹切文明都是極少數天才創造的”,“好的作品永遠是少數人的專屬品,而大多數人永遠是愚蠢的,他們永遠也接觸不到文學”。對於這種說法,魯迅先生反駁說:“如果說作品越高,知音越少,那麽,以此類推,沒有人理解的東西,就是世界上的傑作。”

武則天統治時期,人們爭搶吉兆。壹個人拿到壹塊石頭,切開壹看,中間是紅色的,就獻給武則天說:“妳看,這塊石頭中間是紅色的,這塊石頭也是獻給國王的紅心!”大臣李德昭不同意,反駁說:“這塊石頭有壹顆紅心。其他石頭都叛逆嗎?

3.壹個男生:“我純潔的愛只給妳。”某女生:“那妳不純潔的愛給了誰?”

當工頭看到貝克先生在車間抽煙時,他很生氣。"工作時禁止吸煙,貝克先生."“那麽,我應該什麽時候吸煙?”“不工作的時候。”“是的,我現在沒有工作。”

壹位乘客憤怒地走近旅店老板說:"妳的廣告是騙人的!"妳說從車站到酒店只要十分鐘,但是我走了整整壹個小時。”“別生氣,先生。”店主緩緩說道,“妳誤會了。我們沒有搞錯,那是專門為開車的人準備的。"

"傑克,起床了,公雞已經叫了."“這關我什麽事?我不是母雞!”

1.壹名乘客住在旅館裏。他仔細看了看房間,對服務員說:“這個房間又暗又悶。它連窗戶都沒有,跟監獄壹樣!””侍者冷笑道,“先生,看來妳壹定是個囚犯,否則妳對監獄這麽熟悉?"

海涅因為是猶太人,經常遭到各種非禮。在壹次聚會上,壹個旅行者告訴海涅,他在旅途中發現了壹個島嶼。他說:“猜猜這個島上發生了什麽讓我吃驚的事?那就是這個島上沒有猶太人和驢子!”海涅白了他壹眼,平靜地回答道:“如果是這樣,那麽只要和妳壹起上島就可以彌補這個缺陷。”

⒐有人說:如果天熱,人就不舒服;天冷的話,人不舒服;天氣不是熱就是冷;所以,人從來都是不舒服的,人生真是苦海啊!

⒑:有親家真有趣。有壹次,A的公婆給B的公婆辦婚宴,請柬上寫著:“來,好吃;不來則驚。”b的公婆還是大方的去聚會。他帶了禮物,禮物單上有壹句話:“收了就收錢;不收的話,太輕了。”

⒒在宿舍裏進行了這樣壹場辯論:答:“愛情和玉米粥哪個好?”b:“當然是愛情好,‘愛情更貴’。”答:“其實不是!畢竟什麽都比不上愛情,壹碗玉米粥比什麽都好,所以玉米粥比愛情好。”

5]有人推斷所有金屬都是化學元素;鋼是金屬,所以鋼是化學元素。

先秦時期著名辯士⒔惠施曾提出壹個詭辯命題“狗可以做羊”。可以認為,狗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動物,而羊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動物,所以狗是羊。

5.魯迅在《論辯之魂》壹文中記錄了這樣壹個詭辯:漢奸就是匡,妳就是匡,所以妳是漢奸。

5]某大學,壹名清潔工剛打掃完教學樓走廊,壹名大學生扔出壹袋果皮碎屑。於是工友和學生發生了爭執:“請不要亂丟果皮。”清潔工批評道。“如果我們不把這個地方弄臟,我們還需要妳做什麽?”大學生過來了。

壹套謬論:①人體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微小,所以人體微小。(2)希特勒好戰,希特勒是德國人,所以德國人好戰。③4和3都小於5,4和3都是7,所以7小於5。

五四運動後,北大著名人格學者辜鴻銘先生仍然主張壹夫多妻制。理由是:“壹個茶壺還需要四個杯子,壹個茶壺壹個杯子太離譜了!”

⒙答:“上帝存在。”b:“世界上沒有上帝。”答:“妳說上帝不存在的依據是什麽?”乙:“我沒見過什麽神,妳呢?”答:“我們沒有見過上帝,但我們只是沒有見過他。這並不能證明上帝不存在。”

19.因為:豬=吃+睡。

妳=吃飯+睡覺+學習。

所以:妳=豬+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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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上面的結果:“實踐上錯,邏輯上對”是為了說明思想的情況和事實的情況是不同的,思想上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這兩個真理分別有不同的用途。比如,邏輯定理往往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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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誰寫的?學過邏輯學嗎?妳怎麽敢說這樣的話

現在任何人都可以寫書。

壹、“思想上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認為真理具有兩重性,就是變相承認了世界的兩重性。

作者,我來教妳,世界是真實的,有形的。妳聽說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嗎?如果通過實踐證明是錯的,那就不叫“思想上的真理”,那叫謬誤!!

第二,我們暫且不在這裏討論真理的定義。顯然,妳這裏的真理是“正確的認識”或“客觀現實”,姑且認為它也是真理。所以,

如果前提是正確的,經過正確的邏輯推理,結論是不變的。

如果結論與事實不符,有兩種可能:1,前提是它是錯誤的或不完整的,沒有經過正確的推理,即沒有得到正確的應用。

例如,在這個例子中

1小米落地沒聲音。

兩個小米掉在地上沒有壹點聲音。

三粒小米掉在地上還是沒有聲音...

以此類推,1整袋小米掉在地上也不會發出聲音。

如果沒有聲音,那就是零,無數個零疊加起來,也就沒有內容了。這個邏輯是對的,但結果是錯的,只能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上。也就是說,1粒落在地上有聲音,剛好低於我們耳朵能分辨的分貝。但是再細微的東西疊加起來也能變得巨大,所以1袋小米掉在地上能發出很大的響聲。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個例子

人體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很微小,所以人體很微小。(2)希特勒好戰,希特勒是德國人,所以德國人好戰。

這壹套推論顯然想用邏輯三段論。三段論總是正確的,但它有原則。如果不符合原則,就不是三段論。

在三段論中,三個概念是必需的,並且只能出現。

例1中有四個概念:人體,由細胞組成,細胞,微小,* * *,所以不是三段論。這個推論讓人們不解的是,很多人會把細胞和細胞當成壹個概念。但實際上,三段論的兩個前提必須由性質來判斷。讓我們改變它。人體是由細胞構成的和人體是細胞顯然不是壹回事。

在例2中,德國人希特勒好戰。然而,這兩個“德國人”表達的不是同壹個概念。希特勒是德國人,這裏的德國人指的是國籍,不是任何人。德國人是好戰的,這裏的德國人是所有國籍為德國的人的集合。也就是說,這個推論裏有四個概念。顯然,這不是三段論,而是偷換概念的狡猾偽三段論。

5.魯迅在《論辯之魂》壹文中記錄了這樣壹個詭辯:漢奸就是匡,妳就是匡,所以妳是漢奸。

三段論要求在兩個前提中,中詞必須GAI壹次。

術語“項”指的是在前提GAI中重復出現的概念,指的是所有被判斷的擴展。比如,和尚是素食者。這裏所有的僧侶都吃素,也就是說,正是這裏的僧侶才是GAI。

在這種詭辯中,說的是中立的條目,而說的是GAI是叛徒。無論是叛徒還是妳,都無法涵蓋該說法的全部外延,所以這也是壹個偽三段論。

可見,這些詭辯並非如作者所說的“邏輯似乎沒有問題”,而是根本沒有用邏輯,只是裝成“偽邏輯”來掩人耳目。而這些結論遠不是“思想上的真理”,它們完全是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