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耕地提升改造納入土地整理規劃,統籌規劃,統籌安排;要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升級改造,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等相關規劃。嚴禁違反規劃毀林開荒,嚴禁擅自填湖填濕地開墾農田,破壞生態環境。同時,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得違背資源條件和農民意見強行推進。
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主要是通過實施土地整治工程,因地制宜,剝離耕作層,改良土壤,綜合治理田、水、路、林、村,使新增補充與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匹配。耕地占補平衡在數量和質量上嚴格按照“占壹補壹,優勢互補”的原則。對因自然條件不能達到占用耕地質量的,按等級進行數量和質量折算,通過增加壹定面積實現耕地占補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