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官制是在商朝的基礎上完善的,分工更加細化。古籍和金文中常見的官名有100多個,可以證實當時有幾十個機構。
西周初期,“清史僚”和“太史僚”掌管各種國事。《清史遼》下有司徒(弟子)、司馬、四公(空),稱為“三正”,又稱“三博士”,掌管國家民政、軍政、手工業等事務,各有壹定的下屬。“太師寮”下有太師、太主、太蔔,被稱為“三左”,掌管宗教祭祀和文書。三左三右,合稱“六大”,也稱“六卿”,是國家的主要行政官員。除了“二帝、六帝”之外,還有掌管宗族事務的“公祖”,以及自成體系的皇室官員體系,以“宰”為總管,下轄許多官員和機構,如史官、秀才、禁軍、文官、低級官員等。在西周中後期,《清史稿》發揮了重要作用。“石三醫生”更名為“三友司”,並增加了結構。特別增設了“施思”壹職,負責明確官員管理,是監督官員的專門機構。“清史僚”權威的擴張導致了“太史僚”地位的下降,巫師、史家、占蔔師等等。當然,在西周,巫史、占蔔師、占筮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