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四五”規劃的頒布,為促進農村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國家也指出將繼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從而促進農業的規模化發展,引導農村居民參與農村農業的發展,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效益,從而全面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進入2021後,國家正在逐步推進村莊規劃的發展,加強農業現代化發展,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隨著這些改革的發展,2021年,國家出臺了兩項關於土改制度的新政策!
1,長期穩定保護農民土地權益
保護農村居民的基本土地權益是推進農村農業改革和發展的基礎。通過保護農村居民的基本土地權益,還可以有效解決農村存在的大量人地矛盾、土地征用等問題,有序推進農村建設和農業改革發展。因此,國家在“十三五”完成了農村土地權屬登記改革,通過土地權屬登記保護農村居民的合法土地權益。進入2021後,國家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延長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從而保護農村居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另外,隨著農村土地流轉的發展,國家指出將保護農村居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穩定農村土地流轉發展,確保農村居民土地權益的長期穩定!
2.農村土地使用改革
近年來,農村土地利用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其中耕地“非農化”問題尤為嚴重,如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建設非農設施,耕地“非農化”如植樹造林等。因此,2021之後,國家明確指出將加強農村土地資源管控,禁止耕地“非農化”,遏制耕地“非農化”。從而嚴格控制農村土地的用途,明確農地利用的優先順序。永久基本農田主要用於生產糧食,特別是口糧,壹般農田主要用於生產糧、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和飼草料。並通過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守農村18畝耕地紅線,促進農村耕地資源合理有效利用!
可以看出,隨著“十四五”規劃的出臺,國家正在逐步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管控,通過耕地優先利用秩序、穩定農產品供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來推動農村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而促進農村農業的快速發展。在農村農業改革發展的過程中,國家也會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整治,所以土地整治主要是指對農村閑置土地、荒蕪土地和利用率低的土地資源進行集中整治。此外,國家還將加強對農村違法用地、土地破壞、土地汙染的整治,嚴守農村耕地紅線,確保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但是在農村土地整理過程中,國家也在通過土地收回整理來促進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農村土地改革的發展,那麽哪些土地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呢?
1.農民自願收回的土地
為了提高農村土地的使用效率,減少土地閑置和浪費的問題,國家也在鼓勵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選擇自願有償退出農村土地,這些農村居民選擇有償退出後將獲得豐厚的補貼,但他們原來的承包地將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2.承包人死亡的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承包。承包的方式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經營。農村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土地承包關系自動解除,這部分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3、閑置兩年以上的建設用地
為了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大量農村土地被劃為非農建設用地,但這類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合理利用,長期處於閑置狀態。根據土地管理法,非農建設用地閑置兩年以上的,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