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整治:通過土地整治,從根本上解決了山西省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不足的問題,為綜改示範區、太鋼鐵礦等省級重點項目提供了3萬多畝指標,真正實現了“類項目用地”向“類項目用地”的轉變。
2.礦山修復:針對各類礦山開采對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和自然景觀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破壞,在“兩山論”和“生命* * *”理念的指導下,通過細致的調查,準確掌握破壞情況和剩余資源現狀,發揮系統、平臺、資金優勢,依托模式創新和科研創新,提供集規劃設計、技術集成、工程建設於壹體的全方位服務。切實為各級政府和礦山企業解決生態環境、民生福祉、項目資金瓶頸等各類問題,實現礦山生態系統的良性轉化、礦區生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礦區低碳經濟的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