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進和保護合法經營活動,允許合法經營獲利。
(2)遵守商業道德。即交易公平、誠實、等價,禁止欺詐、投機、哄擡市場價格、欺行霸市。
(3)禁止放高利貸或變相放高利貸。
(4)壹切交易必須形成合同,合同雙方必須守約,不得單方面撕毀合同。
(5)所有債務必須按期清償。借貸必須辦理手續,並記下債券、見證人和還款日期。
(6)禁止出售未成熟的果實和變黃為綠,禁止出售豬肉、死肉和酒精飲料,禁止出售偶像和占蔔產品。
(7)作為宗教活動的經費,禁止出售、轉讓或買賣義地和義產(即瓦基弗)。
(8)商業收入必須按規定繳納天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