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問當時分手的原因是什麽?
兩個人成為戀人還是伴侶,來之不易。既然分手肯定有原因。而且這裏說的原因分主觀和客觀!如果兩個人真的合不來,所以從心裏想把對方分開,那也沒什麽。但是,如果是客觀原因,那麽這個時候可能會有很多留戀。
畢竟選擇分手不是妳的初衷!也許當初的感情還在,而這壹次只有默默的祝福,也許這是最好的選擇!
其次,那是真愛還是喜歡?
事實上,我們經常混淆喜歡和愛。愛是壹種責任,愛是壹種情感!
愛情是有強迫性的,比如妳真的很愛壹個人,沒有人要求妳做什麽,但往往我們卻執迷不悟,念念不忘,甚至食之無味,夜不能寐!喜歡就是不壹樣。喜歡只是壹個人在外面的情感表達,並沒有太大的強迫性。
也許遇見妳我就不記得了,但我不強求。喜歡更多的是占有,而愛更多的是害怕被傷害。
最後我想說,如果是客觀原因,妳很愛他,妳應該為他今天的成就感到高興。默默祝福是最好的方式!
如果分手是因為主觀原因,妳沒有很愛他,那麽也許現在妳看到現在牛逼的他,會後悔,會懊惱,也許會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