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馬拉人。
艾馬拉人的祖先是蒂亞瓦納科文化的創造者。壹些人們居住的地區仍然保留著村落社區結構。大多數人從事農業。畜牧業主要以養馬、羊駝、羊為主。沿海地區從事漁業。制陶和紡織工業相對發達。殖民者入侵前,熟悉金銀銅的開采加工技術,擅長制作手鐲、戒指、別針等銀飾品。殖民地的農業管理是基於對艾馬拉人的持續剝削,他們在熱帶植物中的可可種植園裏做農民、礦工、仆人和勞工。起義始於1780,直到1821,秘魯才宣布脫離西班牙王國獨立,當時大批西班牙人被殺。艾馬拉人仍然保持著多神教,包括各種魔術師、占蔔師、男巫和女巫,但接受了來世的基督教信仰。基本的社會單位是壹個大家庭,包括兄弟、弟媳、各個分支的兒子和未婚女兒,他們住在圍墻內的房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