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出土龜甲的考古發現最早見於大汶口文化墓葬,龜甲曾被認為是大汶口文化的特征之壹。而且龜甲出土的墓葬壹般都是等級較高的墓葬,龜甲背後反映的是當時確實存在的社會分層問題。後來龜甲多次出現在其他遺址。出土龜甲的地點有河南舞陽賈湖裴李崗文化、河南淅川下王崗仰韶文化、山東兗州王印大汶口文化、泰安大汶口、鄒縣葉店、江蘇郫縣劉林、大墩子等。此外,淩家灘遺址、牛河梁遺址、礬山遺址也發現了不同於真龜的玉龜。總的來說,這些出土的龜甲壹般都有人工加工的痕跡。墓葬中埋藏的龜甲,用鵝卵石或沙子填充,龜甲上端和腹甲被切掉,或人工鑿成小洞,有的龜甲邊緣有壹排小洞。龜甲壹般出土於規格相對較高的大型墓葬中,並不是隨意擺放在墓葬中的,應該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義。
龜甲在學術界也引起了很多關註。關於龜甲的用途,目前眾說紛紜。有人認為龜甲是實用物,有龜甲袋說、護臂說、器官說、醫療工具說、占蔔工具說。有三種學說認為它是壹個非實用的物體:龜靈說、神秘龜說和藝術神器說。但在這些觀點中,有壹些是不太站得住腳的。下面我就給出壹些自己的拙見。
出土的龜甲有的放在墓主人的手臂裏,有的放在身體的其他部位,比如腰部。所以,用它們做護手是不合理的。
出土的龜甲中除了骨針和骨錐,還有石頭,石頭的數量也很講究。龜甲可能不是行醫的工具,所以說龜甲是巫醫行醫的工具,或者是從事巫醫的人的身份象征,都不是很合理。
如果龜甲是甲殼,甲殼壹般應該是皮質的,方便盛物。龜甲錢的內容非常有限,顯然不是制作甲殼的理想對象。
根據龜甲中的物件,龜甲是占蔔的工具,值得商榷。尤其是淩家灘出土的玉龜中間有壹塊玉盤,玉盤上刻有“中國最早的八卦”,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占蔔。而且到了三朝,尤其是殷商時期,龜甲開始流行占蔔。所以龜甲作為占蔔工具還是有歷史淵源可循的。
至於認為龜甲是神秘的烏龜、烏龜精神、藝術品、裝飾品、祭祀品、迷信的產物,應該是從中國長期以來對烏龜精神的崇拜中推斷出來的。龜壹般被認為是有靈性的,但這種觀念是長期歷史積澱的結果。龜甲應該與某種信仰或宗教觀念有關。嚴文明先生在《大汶口文化居民的拔牙習俗與民族問題》壹文中提出,龜甲可能是《山海經》。這種解釋認為龜甲與原始宗教信仰有關,但非常缺乏考古學證據和民族學證據。
龜甲壹般出土於等級相對較高的墓葬中。等級高的人壹般不是獵人,就算打獵也是儀式性的。如果玳瑁是狩獵對象,應該更多的出現在平民墓葬中。所以這種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還有壹種廣為接受的說法是龜甲是蜂鳴器的壹種,更有民族學證據。無論是龜甲表面有沒有加工的痕跡,還是裏面放置的物品,都有可能被用作發聲裝置。龜甲壹般出土於墓主人的腰、腿、臂、足,也有出土於頭、心、胯的。舞陽賈湖遺址頭部附近出土有兩個,壹個放在頭骨上方,壹個放在頭骨下方。雖然龜甲器的位置沒有太多規律可循,但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