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壹步說,新浪、造紙術、火藥、活字印刷術即使都是老祖宗的原創,也只能稱之為“四大技術發明”而非“四大發明”,因為畢竟對人類社會影響最大的是制度,而不是技術。所以,從制度層面去尋找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要比依靠技術去撈魚有意義得多。恰好,在中國古代眾多獨具特色的制度中,有四項對當今世界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我稱之為中國古代制度的四大發明。
這四大發明之首是考試制度。
雖然廣義上對人的考察和考核可能從人類出現就開始了,但真正把命題考試作為壹種國家制度安排,作為壹種人才選拔標準,是中國人的發明。
在考試制度產生之前,如何產生政府官員是壹個非常麻煩的問題。春秋以前,上層貴族基本壟斷政權,對下層社會不公平。戰國時期下層知識分子走上政治舞臺,實際上提出了壹個如何設計“選拔人才、任用人才”的制度問題。當時,“學者”為了讓自己的才能被統治者發現,需要周遊世界,遊說各國君主。但是這種自薦的方法並不能保證大規模的找到潛在的專家,更不能保證被提拔的人適合任何工作。
因此,漢朝發明了“察舉”制度,作為選拔人才的主要方式。“考察”的方式是地方官每年“考察”地方人才,然後“擡舉”到朝廷。朝廷在任命茶州的人才到地方政府任職之前,先對他們進行了培訓。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可以減少人才的“遺漏”,但這種制度實行久了,負面效應會變得非常嚴重。主要問題是:士人壹旦通過考察進入官場,在掌握了選拔人才的權力後,往往會選擇“自己人”,導致出現了壹代又壹代壟斷文化權力和官員資格的“士紳”。
到了魏晉南北朝,士族對官權的壟斷嚴重,不僅士族與“貧家”有了等級權力地位,而且在血緣上也拒絕與貧家聯姻。雖然曹魏發明了“九品中正制”對人才進行評級和任用,但對人才的評級是“上品無貧,下品無紳”,士紳與窮人之間是有斷裂的,所以在這樣壹個不公平的社會結構中,很難保持長治久安。
士族控制了政府所有的重要點,形成門閥,不僅影響國家大事,還掌握軍權,比如王導、桓溫,皇帝都得看門閥的眼色。這種情況持續了300多年。到了隋朝,因為皇帝本身就是大貴族篡位,就想著如何削弱士紳的權力,於是就發明了科舉制度。
這種全新制度的特點是:人才的錄取只看考試成績,不看出身;並把讀書、考試與做官、侍奉皇帝結合起來。所有士人在形式上獲得了平等的政治參與機會,官僚隊伍的構成由原來的主要由世襲貴族變為多種來源,政治合法性的基礎得到了擴大。
到了唐代,由於對進士出身的人越來越重視,士族的影響力日漸式微。布衣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科舉進入政治權力核心,打破了少數權貴家族對上層權力的壟斷,使社會流動相當公平。
唐朝是科舉制度的初級階段,很多制度還沒有很好的成型。比如唐代進士的錄取,不是靠考場上的答案,而是靠考生的“平時成績”。考生在學界的聲望往往成為能否入科的關鍵因素。因此,有誌考生需要在平時做大量的“場外努力”,向達官貴人提交自己目前的作品,請他們向考官自薦。這在當時叫“滾”。
“寫論文”的弊端很容易想象:被推薦的大多是上流社會的名人,也容易造假。為了改善卷子不足的狀況,宋朝開始采取壹系列嚴格的措施來防止作弊,如封名、鎖考場、派監考人等。嚴格的考試制度開始形成。到了宋代,官員都是科舉出身,士族的影響不復存在。由此,社會文化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漢唐時期追求武藝、開疆拓土、對外開放的心態,轉變為謙遜、僵化、自省的心態。這種對內向的追求,成了中國閉關鎖國心態的開始。這種“窗下求財”心理的出現,從宋真宗、趙恒的《勸書生入仕》詩中就可見壹斑。
有錢人不用買良田,書裏有千千萬萬粟。
不用建高堂住,書中自有黃金屋。
出門不要討厭壹個人。書裏有那麽多車馬。
結婚了不要討厭無良媒體。書中有壹女顏如玉。
男欲平而誌,六經後讀至窗前。
明清是考試制度的鼎盛時期,考試成為國家最重要的職能之壹。子夜年的省鄉試(省鄉試為省考,中選者為舉人),皇帝選拔派遣中央官員到各省擔任考官。十幾個省份要同時舉行考試,考試成績當天發布。每個省的考生人數從幾千到壹萬到兩萬不等。如此大規模的社會動員,沒有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如何實現?考試本身成了執政儀式,國家成了不停考試的機器。
明清時期,社會上流行壹種叫“神童詩”的兒童啟蒙歌謠,可見當時的社會風氣仍然是高雅的:
白馬,金紫鞍,騎出萬人看。請問,誰的家人?秀才當官!
宮廷是田舍郎,黃昏時是天子的殿堂。會有種子嗎?男人要自強!
學為體之寶,儒為表之寶。作為宰相,必須用學者。
延續數千年的考試立國制度,不僅創造了世界上最穩定的文化遺產,也造成了中華帝國意識形態和制度結構的停滯。在經濟學家林毅夫看來,中國難以產生現代科學的主要原因是,科舉制度吸引了學者們的所有註意力,以至於他們學習指定教科書之外的知識的機會成本太高,以至於他們沒有時間四處張望。
當英國軍艦的炮火敲響舊帝國沈重的大門,給這個古老文明帶來嚴峻挑戰和機遇的時候,考試制度也面臨著死亡和涅槃。
考試制度的死亡因素是與“自強不息”的時代主旋律格格不入。
在列強包圍的環境下,晚清中國士人普遍有壹種“亡國滅種”的恐懼。出於“護國”和“護種”的需要,自富的聲音成為那個時代的強音。學習能造洋槍洋船的西方知識,似乎比科舉的道德文章更迫切。為了傳授來自西方的近代文明成果,從1861開始,恭親王壹心邀立文同博物館,各種名稱的新式學堂在炎黃故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但這些代表著那個時代先進生產力發展方向的新生事物,在當時並不是很受人們的歡迎,因為科舉和仕宦作為傳統的“士之正道”,對“帝王之樂園”上的學子來說,仍然具有最重要的意義。在科舉制度和新式學堂存在期間,新式學堂總是在與培養科舉技能的書院的“爭奪生源”中落在後面。科舉制度成為阻礙新式學校發展的罪魁禍首,進而阻礙強國富民的進程。
壹種制度壹旦成為傳統,當然就有了合法性,其他制度只有在這種傳統中得到認可,才能獲得生存的空間。為了使新式學堂獲得存在的理由,清政府先後進行了兩次制度實驗:
第壹,1898年第壹所大學——史靜大學堂成立時,規定大學堂的畢業生可以“賜進士出身”,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享受進士這壹國家官方學歷的待遇。
二是試圖逐步將西學引入科舉。1903是變化的壹年。第壹,今年3月的桂茂考試,不再使用傳統的八股和試貼詩的命題,而是將“學史、時事”這五種方式改為考察“經濟”知識,涉及西方歷史、政治甚至物理。考後三個月(閏五月)舉行“經濟特科”考試,全面改革考試內容和程序,錄取二十七名經濟特科。
但這兩次實驗最終都以失敗告終,使得心急的清廷在1905年沒有經過認真考慮就廢除了科舉制度,壹個延續了千余年的傳統瞬間被摧毀。多年以後,後人回過頭來看科舉制度的突然消亡及其“後遺癥”時,發現退壹萬步講,廢除科舉是壹個魯莽的決定...當然,這是後話。
科舉制度消亡的深層次原因是通過政府統壹組織考試來選拔人才與現代科學的知識體系格格不入,因為西方興起的實驗科學體系需要在大學制度的土壤中生長,而歐洲人發明的大學和中國發明的考試本來就是兩種相互沖突的人才培養制度。
西方大學精神起源於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於公元前393年在雅典附近的Academus開辦了學院。他所在的學院的教學方式是辯論,沒有標準的教材和壹成不變的答案。書院的主要教學和研究領域是數學、幾何、天文、音樂這些看似“無用”的形而上學知識,這與中國聖人孔子壹邊回答問題,壹邊關註政治倫理的教學方法大相徑庭。柏拉圖學園的大門上刻著“不懂幾何者不得入內”的字樣,因為柏拉圖追求的不是“為皇帝當老師”的實用政治技巧,而是永恒真理的根基。
現代大學起源於中世紀的意大利博洛尼亞。約1080年,在意大利北部發現了壹本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於534年編纂的法典,掀起了學習古羅馬法的熱潮。1087年,許多學生聚集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博洛尼亞,他們共同聘請著名學者葛奈瑞烏斯教授《查士丁尼法典》。他們的組織在拉丁語中被稱為Universitas,意思是“聯邦”。世界上第壹所真正的大學誕生了。
早期的大學只有四個學院:神學、哲學、法律和醫學;主要課程是古希臘的“七藝”:語法、邏輯、修辭、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顯然,這些課程與治國平天下無關。他們的共同特點是:追求純粹的知識。那時候大學沒有課本,上課是兩個老師壹起上,兩個人互相辯論,在辯論中讓自己的想法得到改進。特別是當時大學的組織是學生出錢請老師,而不是有了老師之後再招生。
對於西方人來說,法律不僅僅是“法”的意義,更是形而上的意義。在英國歷史上,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法學專業只學習法理學和法哲學,他們的職責是培養壹個像愛德華·柯克那樣有哲學頭腦的大法官和壹個像威廉·布萊克·柊司那樣的法學家,而法律應用人才則來自四所專門的法學院——中典學院、內典學院、林肯學院和格雷學院。
科學教育,不僅研究“無用”的知識,1597進入大學,以英國格雷薩姆學院的成立為標誌;工程高等教育直到1794年才在巴黎建立起來,血灑巴黎,以滿足戰爭的需要。著名的巴黎理工學院是第壹所工科大學,最初的口號是“不要學者,要工程師”。
正是因為有了以探索純粹知識為目的的自由開放的大學環境,現代思想和學術才得以萌芽。以為官為初衷,學而優則仕的科舉制,如何在晚清危機中肩負起播撒近代西方文明火種的使命?能不去死嗎?
科舉被滅,但考試制度涅槃。
考試制度重生的契機是19世紀英國的公務員制度改革。
因為西學和政治在歷史上壹直是兩車分離,所以官員的出現壹直是個大問題。雖然英國的光榮革命使立法權和財權歸國會所有,但行政仍然由國王和貴族控制。於是,英國政府的各級官職都被貴族們壟斷了,平庸無能的子弟們偷偷摸摸地生活在高位上,終日渴望吃喝,毫無目的。
1853年,英國議員諾斯考特和威廉·屈提交了《關於建立英國永久文官制度的報告》,建議參照中國的科舉制度舉行考試選拔行政官員。由此,英國的公務員考試制度得以確立,並被其他國家廣泛效仿。因此,考試從中國走向世界,成為中國對人類做出巨大貢獻的發明之壹。
中國的原生考試制度後來與西方人發明的大學制度相結合,演變為全國統壹的高考制度和考研制度。
對比考試制度和大學制度,可以看出大學的優勢在於註重研究和創新,創新要尊重人的個性創造;它的缺點是很難用統壹的尺度來評判人才。考試制度有硬選拔標準的好處,但為了優秀的標準,必然有教條,個人創新的弊端就會被抹去。
如何將兩個系統的好處結合起來?從英國公務員考試制度的精神可以看出,考試要因勢利導,針對特殊目的組織專門考試,選拔專門人才;與其為壹個統考培養成千上萬的考生,不如進行類似的擴大選拔。
高考和考研,由政府統壹組織,有標準答案,統壹評分標準,可以說是最壞的制度,有考試和大學兩種制度的所有弊端,卻沒有任何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