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儲容量限制
福島核事故造成大量汙水,多年積累導致存儲空間接近極限。面對日益增多的核廢水,日本政府認為,通過排放核廢水,可以騰出有限的儲存空間,防止核廢水溢出。
2.海洋排放的相對安全性
日本政府主張海洋排放安全,強調處理後的核廢水中放射性物質濃度將降低至符合國際標準。他們堅持認為這種排放不會對海洋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
3.經濟因素
核廢水的處理和儲存是壹項昂貴的任務。日本政府表示,通過排放核廢水,可以減輕廢水處理和儲存的經濟負擔,從而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其他急需的領域,比如核事故的清理和重建。
處理核廢水的推薦方法
1,量不多的話,只要控制好放電就可以直接蒸發氚和水。
2.將剩余的固體廢物就地掩埋,但氚可能會汙染空氣。
3.通過吸附把固體廢物吸出來。吸幹後,固體廢物仍被帶去填埋,然後剩下的廢水直接排到海裏或放在罐子裏存放壹段時間。
4.廢水處理的目的是將廢水中的汙染物以某種方式分離出來,或者分解成無害的、穩定的物質,從而凈化汙水。
5.壹般要防止毒物和病菌的傳播,避免有異味和惡感的可見物體,以滿足不同使用的要求。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核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