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三個公職和九個部委是中央行政機關。三公是丞相,欽差大臣,太尉。總理是最高官員,協助皇帝管理國家的行政事務。禦史作為禦史之首,負責數百官員的奏折和詔令的傳達,有監督文武官員的職責,職位相當於副總理。邱是由戰國時期國家統帥的職位發展而來的,是中國最高的軍事長官。九輕是三公辦公室下面負責具體事情的機構。包括封場(負責祭祀祠堂等活動)、郎中令(負責皇帝身邊的士兵和皇帝的警衛)、韋唯(負責警衛和皇城的安全)、太傅(負責皇帝的禮儀儀式和國家的政治事務)、廷尉(負責皇帝的司法事務)、典客(負責朝廷與少數民族的交流)、完顏政(負責皇室宗室事務)等等。
地方機構:實行縣制,全國分為36縣,各縣設縣衛、縣官、縣令、禦史等官員。縣下有縣,有路。郡是由中央政府根據郡命令任命的。有縣丞、縣尉、縣司空、縣司馬等下屬官員。道是少數民族聚居的縣級地方機構。縣以下有鄉、亭、村等基層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