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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時,朝廷派兵戍邊。女兒木蘭可憐父親年邁,代替父親參了軍。她已經在邊疆駐紮了12年。
剛回來,卻沒人知道她是女的。
(2)
韓家是保寧的女人。元朝末年,農民紅巾軍在蜀中領導了反對明朝於震的起義。
韓擔心被明的隊伍搶走,便假扮成男人,冒名從軍。吉果被調到雲南進行為期7年的往返旅行。沒有人知道韓是個女人。雖然她在部隊,但她同吃同住。
人們發現。後來,我認識了她的叔叔。當他看到她時,他大吃壹驚。他周圍的人都知道韓是個女人。於是舅舅帶她回了四川。當時人們稱她為處女。
(3)
黃是明朝應天府懷慶橋的女孩。她十二歲時,母親去世了。這個時候她姐姐已經結婚了,只有她爸爸賣香。父親貧窮、善良、聰明、年輕又孤獨,所以他
穿上男孩的衣服,帶著她在瀘州鳳陽遊蕩了幾年,最後父親去世。叢珊假定他的名字是張勝,他為生活而工作。有壹個和她年齡差不多的人叫李穎,也是做銷售的。
太好了。李英從金陵來,不知道叢珊是女孩,就請她做了伴侶,壹起生活了壹年多。叢珊總是說他生病了,從不脫襪子,只在晚上小便。
明蕭中弘
1911年正月,她帶著二十歲的李英回到南京。叢珊打扮成男人去見她姐姐。見面就給姐姐打電話,姐姐說:“我根本沒有哥哥。妳怎麽能找到她?”
那我呢?”叢珊笑著說,“我弟弟是叢珊!“於是我哭著把我的經歷告訴了姐姐。我姐聽後大怒,罵她:“男女留在壹起吃飯,有辱我家的名聲。妳自己說妳是。
無辜,但誰能相信?“所以想把她趕出去,卻不肯收留她。孫聰非常生氣,哭著發誓說:“如果我妹妹的身體真的不幹凈,死了也沒關系。我必須讓妳知道。"
我的身體是無辜的,所以妳能理解我的心!“我姐姐的鄰居是個助產士,所以我姐姐讓她去做了檢查,叢珊被證明是個處女。姐姐好親切,抱著哭,還親自為她換男人。
假裝。
壹天後,李英來拜訪叢珊,想再次約她出去。當叢珊出來見他時,他突然變成了壹個女人。李英大為吃驚。詢問詳情後,他感到失落和厭煩。
悶悶不樂地回去。他恨自己以前那麽粗心,那麽笨,壹點都沒註意到。於是他把叢珊的事告訴了他的母親,他的母親也哀嘆道。那時,李英沒有妻子,她的母親認為叢珊很賢惠。
惠,就為他的兒子向求婚。叢珊不想說:“如果我成了李英的妻子,我怎麽保證人家不懷疑呢?”親戚和鄰居都來勸叢珊痛哭壹場,但他不與李英結婚的決心被逆轉了。
它更大。
有壹段時間廣為流傳,人們視之為稀世之物。朝廷聽說後,幫李英送了嫁妝,並判決李英和叢珊結婚。
木材
蘭女扮男裝十二年,韓貞女七年,叢珊壹年多。至於善於偽裝自己,善於即興發揮,他們都同樣聰明。
南齊時,婁偉在東陽,五代時,
黃崇嘏在林瓊,他們無緣無故地冒充男人,而且他們是在官場之中。這哪裏是女人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