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星座運勢大全官網 - 星座運勢 - 王莽的王天系統.......

王莽的王天系統.......

王莽稱帝前後的七八年間(公元7-14年),主要是改制。西漢後期,朝廷稅勞日益嚴重,統治階級“奴多,田畝無限”,民不聊生,國家空虛,土地兼並和奴隸流民數量惡性膨脹,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日益尖銳。西漢後期,朝廷稅勞日益嚴重,統治階級“奴多,田畝無限”,民不聊生,國家空虛,土地兼並和奴隸流民數量惡性膨脹,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日益尖銳。在這種背景下,執政的王莽試圖解決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著手重組。在這種背景下,執政的王莽試圖解決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著手重組。王天制度王天制度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元年(公元9年)。王莽頒布了王天制度的聖旨,指出古代實行景甜制度,國富民強。秦漢以來,景甜制度遭到破壞,土地兼並嚴重。“故富者驕而不惡,貧者不厭糟粕,窮者漢奸”;提出王天制度的方案: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頒布王天制度的聖旨,指出古代實行井田制,國家給人民以財富。秦漢以來,井田制遭到破壞,土地兼並嚴重。“所以富者多犬馬,驕者惡,貧者厭糟粕,貧者漢奸”;提出王天制度的方案:今天改名為“王天”,奴婢為“私有”,任何人不得買賣。今改名天下田為“王天”,奴婢為“私”,不得買賣。男性人口少於八人,但耕種壹口井(900畝)的,將剩余的田地分給九族居委鄉黨。男性人口少於八人,但耕種壹口井(900畝)的,將剩余的田地分給九族居委鄉黨。所以,沒有領域,現在是體系。所以,沒有領域,現在是體系。所謂的王天制度實質上是壹種均田制。所謂的王天制度實質上是壹種均田制。這是壹個以土地兼並和貧官分割為目的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壹夫壹女百畝地,壹個納稅”,緩和階級矛盾。這是壹個以土地兼並和貧官分割為目的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壹夫壹女百畝地,壹個納稅”,緩和階級矛盾。“王天”的這種制度是從書本上借鑒古代井田制,解決現實的土地問題。這是托谷的改革,比史丹的限地政策還要好。“王天”的這種制度是從書本上借鑒古代井田制,解決現實的土地問題。這是托谷的改革,比史丹的限地政策還要好。但是過了幾年,到了建國四年(公元12年),中郎將提出要長期廢除土地整理制度,不可能恢復了。現在“天下已定,眾民新附,無法實行。”但是過了幾年,到了建國四年(公元12年),中郎將提出要長期廢除土地整理制度,不可能恢復了。現在“天下已定,眾民新附,無法實行。”王莽也知道難以實施,於是下令:“凡是吃王天的名人都要賣,不要被法律抓起來。”這實際上是對大地主的妥協,允許土地買賣,並宣布廢除王天制度。王莽也知道難以實施,於是下令:“凡是吃王天的名人都要賣,不要被法律抓起來。”這實際上是對大地主的妥協,允許土地買賣,並宣布廢除王天制度。奴婢政策奴婢政策王莽在王天頒布的聖旨中指責奴婢買賣有違“天地之性為貴”之意,並規定“奴婢據說是私人的,任何人不得買賣”在王莽發布的聖旨中,王莽指責奴婢的買賣違背了“天地之性為貴”的意思,並規定“奴婢稱私,禁止買賣”。這是壹種奴婢政策,承認婢女是人而不是牲畜,並通過禁止買賣來限制她們。這是壹種奴婢政策,承認婢女是人而不是牲畜,並通過禁止買賣來限制她們。但建國後四年,王莽宣布土地可以買賣,同時還下令“非法買賣庶人者,不得處罰”。但建國後四年,王莽宣布土地可以買賣,同時還下令“非法買賣庶人者,不得處罰”。新的奴婢政策被廢除了。新的奴婢政策被廢除了。後來,天豐四年(公元17年),王莽下令:“三公府下有奴婢者,按三千六百元繳納。”這是搜財,但也意味著限制奴婢。後來,天豐四年(公元17年),王莽下令:“三公府下有奴婢者,按三千六百元繳納。”這是搜財,但也意味著限制奴婢。為了限制商賈合並和物價波動,王莽在建國第二年(公元10年)制定了“五均六預算”的政策。為了限制商賈合並和價格波動,王莽在建國第二年(公元10年)制定了“五均六價”的政策。所謂“五戒”,就是在長安和洛陽、邯鄲、臨淄、萬、成都等六大城市設置五大指揮使,從原有秩序和長期管理上稱之為“五帥”。所謂“五戒”,就是在長安和洛陽、邯鄲、臨淄、萬、成都等六大城市設置五大指揮使,從原有秩序和長期管理上稱之為“五帥”。吳軍公司市場部的工作是:壹是定期評估價格,稱為“市場拉平”;二是控制市場供應。當市場上的商品滯銷時,就按原價購買,當商品價格上漲時,就按平價出售。三是辦理信用貸款,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無息貸款(信用)或低息貸款(貸款);四是征收山澤之稅等雜稅。吳軍公司市場部的工作是:壹是定期評估價格,稱為“市場拉平”;二是控制市場供應。當市場上的商品滯銷時,就按原價購買,當商品價格上漲時,就按平價出售。三是辦理信用貸款,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無息貸款(信用)或低息貸款(貸款);四是征收山澤之稅等雜稅。所謂“六年之計”,就是政府主管六項經濟事業,即國家專賣鹽、鐵、酒,專事鑄錢,征收山澤的產品稅,辦理五等信用貸款。所謂“六年之計”,就是政府主管六項經濟事業,即國家專賣鹽、鐵、酒,專事鑄錢,征收山澤的產品稅,辦理五等信用貸款。王莽說,搞“五平均六政策”的目的是“團結群眾,抑制兼並”。王莽說,搞“五平均六政策”的目的是“團結群眾,抑制兼並”。他點了劉簡的聖旨,說:他點了劉簡的聖旨,說:夫鹽,食菜之將軍;酒,百藥之長,嘉惠之善;鐵,農田之本;名山小澤,饒閻誌之藏;五個都是賒賬,百姓拿平,支持;錢布煉銅、交通、民用。老公鹽,會吃菜;酒,百藥之長,嘉惠之善;鐵,農田之本;名山小澤,饒閻誌之藏;五個都是賒賬,百姓拿平,支持;錢布煉銅、交通、民用。這六項,不是全民都能做出來的,會被市場升值。雖然貴了好幾倍,但還是得買。這六項,不是全民都能做出來的,會被市場升值。雖然貴了好幾倍,但還是得買。富者富於賈,即賈貧而弱,聖賢知之,故遊之。富者富於賈,即賈貧而弱,聖賢知之,故遊之。劉堅的目的是限制富商大家的投機和兼並活動,保證人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同時也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劉堅的目的是限制富商大家的投機和兼並活動,保證人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同時也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王莽雖然倚重“聖賢”,但實際上繼承了漢武帝的經濟政策,略有修改。王莽雖然倚重“聖賢”,但實際上繼承了漢武帝的經濟政策,略有修改。在當時政治腐敗的情況下,五平均六政策是官員從中漁利,剝削人民的工具,給人民帶來了災難。在當時政治腐敗的情況下,五平均六政策是官員從中漁利,剝削人民的工具,給人民帶來了災難。改幣制等改幣制等西漢自漢武帝以來,壹直使用五銖。自西漢武帝以來,壹直使用五銖。王莽四次改幣制。第壹次,他活了兩年(公元7年),在通行的五銖之外,又鑄了三枚新幣:“錯刀,壹枚值五千;七道價值500元;很多錢值五十。”這三種都是高價值貨幣,只有五銖是低的。王莽四次改幣制。第壹次,他活了兩年(公元7年),在通行的五銖之外,又鑄了三枚新幣:“錯刀,壹枚值五千;七道價值500元;很多錢值五十。”這三種都是高價值貨幣,只有五銖是低的。但每種貨幣的含銅量差別不是很大,所以“偷鑄的人多”,造成貨幣混亂。但每種貨幣的含銅量差別不是很大,所以“偷鑄的人多”,造成貨幣混亂。第二次,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廢除錯刀、契刀等五銖錢和硬幣,另鑄壹枚小錢,重壹銖,值壹銖,與大錢並行,分為大、小兩種貨幣。第二次,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廢除錯刀、契刀等五銖錢和硬幣,另鑄壹枚小錢,重壹銖,值壹銖,與大錢並行,分為大、小兩種貨幣。但是這兩種貨幣的重量和價值的關系也不合理,所以出現了私用五銖和盜鑄的現象。但是這兩種貨幣的重量和價值的關系也不合理,所以出現了私用五銖和盜鑄的現象。第三次是在建國後的第二年,王莽重新發行貨幣,總名為“寶貨”,分為金貨、銀貨、龜貨、貝貨、錢貨、布貨六種貨幣,六種貨幣又細分為28個品種。第三次是在建國後的第二年,王莽重新發行貨幣,總名為“寶貨”,分為金貨、銀貨、龜貨、貝貨、錢貨、布貨六種貨幣,六種貨幣又細分為28個品種。由於品種繁多,換算比例不合理,導致“民不聊生,貨不佳”。由於品種繁多,換算比例不合理,導致“民不聊生,貨不佳”。王莽強制執行,於是“農民和商家失業,糧食和貨物全部浪費”,很多人違法。王莽強制執行,於是“農民和商家失業,糧食和貨物全部浪費”,很多人違法。王莽只好恢復小錢和大錢。王莽只好恢復小錢和大錢。第四次,天豐元年(公元14年),廢除大小幣,發行“布”(重25銖,值25)和“貨泉”(重5銖,值1)兩種貨幣。第四次,天豐元年(公元14年),廢除大小幣,發行“布”(重25銖,值25)和“貨泉”(重5銖,值1)兩種貨幣。這次改幣制比較合理。這次改幣制比較合理。然而,由於貨幣的反復變化,貨幣制度極其混亂。“凡易錢者,致民事破產,以大罰之”,“多犯者不能勝”,因犯法牽連他人而未能為官婢者,“遣長安之官為死者哀”,從而加深了百姓對王莽的怨恨。但由於貨幣的反復變化,貨幣制度極其混亂。”每壹次易錢都導致民事破產,導致大罰,“許多違法者無法勝訴”,因犯法牽連他人而未能擔任官婢的人“遣長安官為死者哀”,從而加深了民眾對王莽的怨恨。

由於王天制度已經過時,王莽的王天制度無法解決西漢末年土地兼並中的積錢問題。

引起了當時大地主的不滿。

參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