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雖然有陳凱歌前妻的標簽,但是家庭背景很強大。洪晃在北京時嘉胡同51號長大。這座美麗的老四合院歷史悠久,它的歷任主人都是中國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人物。洪晃在這裏長大,是因為她的爺爺是張,大學者,大律師,與魯迅有過筆墨官司的著名學者。她的母親是的壹位英語教師,張是著名的外交家,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名人”,她的父親是大學教授,著名經濟學家。繼父是喬,中國前外交部長,文革時期在國際外交舞臺上光芒四射。妳說,這個家夠強。洪晃就是在這樣的家庭中長大的,深受文化的洗禮。他骨子裏的文人氣質掩不住。因為和母親的這種關系,張的外交官,1974年,中美關系緩和的時候,中國派了壹批小留學生去美國留學,洪晃被選在其中。那時候她才12歲。洪晃在1986開始愛上陳凱歌。那時候的洪晃是外企第壹代,但這種生活對她來說極其無聊。遇到陳凱歌這樣的藝術家,她覺得解放了,於是兩人走在了壹起。
他們結婚的時候,陳凱歌在拍《孩子王》的後期,還沒有現在這麽出名。而他們在《霸王別姬》獲獎後離婚,正是陳凱歌成功的階段。洪晃淡淡地說,其實在離婚前,他們就已經分居了。我們分開是因為他看著我,我看著他。那樣的話,就不要壹起過了。讓洪晃覺得可笑的是,在中國和名人離婚會讓人覺得是壹件很可怕的事情。很多朋友看到陳凱歌做的東西,都會主動打電話給她說,妳看到了嗎?凱歌怎麽了...如果我和壹個普通人離婚,這些事情就不會發生了。洪晃曾這樣評價他和陳凱歌的婚姻:這是壹個很大的誤會。我們的性格根本不合,愛歸愛。其實做情人不小心成了夫妻也挺好的。
她覺得嫁給陳凱歌對她來說是壹種鍛煉。陳凱歌是個個性很強的人。他訓練我如何保持我的個性。洪晃在《人分兩段》壹文中說:“人分兩段。前半段是修煉,後半段是精華。大多數女人嫁給壹個男人是因為他的上半部,而男人壹般都不想暴露他的真面目,尤其是在女人面前,他們總是先把體面的上半部擺出來,把他的真面目隱藏起來。”經過慎重考慮,洪晃提出離婚。其實她說這個決定對她來說沒那麽容易,但既然在壹起互相折磨,不如放下,去追求下壹個幸福。她笑著說,我也怕別人說閑話,但是我對自己說,妳壹定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我是壹個可以放棄的人。人總是有嘴的。想怎麽說就怎麽說!畢竟夫妻百日好合,我也不喜歡記仇別人。等妳過來了,就看壹些別人的好東西。況且兩個人婚姻的失敗是兩個人不夠珍惜這段感情的問題。兩個人都有責任對待愛情和婚姻。如果兩個人的心已經不在壹起,就應該選擇放下,成全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