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條約(限制海軍軍備力量條約)
條約時代
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各海軍強國都設計了規模更大、火力更強的戰列艦,主炮口徑也上升到16到18英寸。由於戰列艦的建造和維護成本極高,這種昂貴的軍備競賽顯然成為戰後沈重的財政負擔。1922年華盛頓會議期間,美、英、日、法、意五個海軍強國簽訂了《限制海軍武器條約》(華盛頓海軍條約),限制戰列艦和戰列巡洋艦的噸位(35000噸)和主炮口徑(不超過16英寸),規定美、英、日、法、意五國應
1930年簽訂的《限制和削減海軍武器條約》(倫敦海軍條約)對此做了補充規定。
1922到1936這段15的時間被稱為“海軍假期”,各國大型戰列艦的建造計劃被終止或取消。
條約文本
美利堅合眾國、大英帝國、法國、意大利、日本
為了促進世界和平,減輕軍備負擔;
我們決心實現這壹目標,簽署壹項限制其海軍軍備的條約,並任命他們的全權代表:
美利堅合眾國總統:
查爾斯。e?美國國務卿休斯
亨利。卡伯特?巖石的
奧斯卡?w?叢林
伊萊休?魯特琴
美利堅合眾國的公民;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和英國海外領土印度皇帝陛下:
亞瑟。詹姆斯。帝國樞密院主席鮑爾弗勛爵。
李?海軍部長巴倫·法拉姆閣下
奧克蘭?坎貝爾?駐美利堅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閣下
和
加拿大海外領地:
羅伯特?萊爾德。鮑登勛爵
澳大利亞聯邦:
喬治?福斯特。海外領土和海外領土部長尊敬的皮爾斯
新西蘭海外領地:
約翰?威廉?薩爾門勛爵,
新西蘭最高法院法官
南非聯邦:
亞瑟。詹姆斯。鮑爾弗勛爵閣下
印度:
沃靈曼?聖卡拉那亞娜?斯林瓦薩?印度樞密院成員薩斯特裏閣下。
法蘭西共和國總統:
艾伯特。代理殖民部長Salau先生
茱爾斯。j?藍,駐美國特命全權大使,大十字榮譽勛章獲得者。
意大利國王陛下:
卡洛?尊敬的意大利王國參議員山澤閣下
維托裏奧?羅蘭蒂?意大利王國參議員、駐美國特命全權大使裏奇閣下。
路易吉?意大利王國參議員阿爾貝蒂尼先生閣下
日本天皇陛下:
海軍部長加藤友三郎男爵,偉大的榮譽,是壹個
駐美特命全權大使栗原義次郎男爵,壹榮三董事。
上原是正直的外務省副大臣,兩個學者,三個學者。
出於善意和負責任的善意,經雙方協商溝通,達成如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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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限制海軍武器的壹般規則
第壹
簽署該條約的國家同意將其海軍軍備限制在該條約規定的範圍內。
第二
簽約國可根據本條約第二章第壹部分的規定,保留其現有的主力艦。本條約生效後,各簽字國不需保留的主力艦,不論是否完工,均應按本條約第二章第二部分的規定予以廢棄。
作為第二章第壹部分的補充條款,美國可以建造並保留兩艘目前正在建造的西弗吉尼亞級戰列艦。這兩艘戰艦完工後,戰列艦北達科他號和特拉華號應根據本條約第二章第二部分的規定予以廢棄。
根據這個條約第二章第三部分的規定,大英帝國可以建造兩艘排水量不超過35000噸(35560公噸)的新型主力艦。這兩艘船完工後,雷神號、喬治五世號、阿賈克斯號和百夫長號戰列艦應根據本條約第二章第二部分的規定予以廢棄。
文章
根據第二條的規定,要求各簽約國放棄各自的主力艦建造計劃,不能建造或獲得新的主力艦,除非在第二條具體規定的總噸位水平內更換原有軍艦。
按照第二章第三部分更換的主力艦,應當按照第二章第二部分規定的方法予以報廢。
第四條
各簽字國主力艦的噸位不得超過本條規定的水平:美國為525,000噸(533,400公噸);大英帝國,52.5萬噸(53.34萬公噸);法國,17.5萬噸(17.78萬公噸);意大利,17.5萬噸(17.78萬公噸);日本,315000噸(320040公噸)。
第五條
每個簽署國不得為本條約的其他簽署國建造、獲得或建造超過35,000噸(35,560公噸)的主力艦。
第六條
各簽約國主力艦主炮口徑不得超過16英寸(406毫米)。
第七條
簽約國航母噸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美國,135000噸(137,160公噸);英國,13.5萬噸(137,160公噸);法國,6萬噸(60960公噸);意大利,6萬噸(60960公噸);日本,81,000噸(82,296公噸)。
第八條
航空母艦的改裝必須符合第二章第三部分的規定。1921年12年2月12日以前建造或在建的航空母艦,可在本條約規定的噸位限額內更換,不受船齡限制。
第九條
各簽署方不得為本條約其他簽署方建造、獲取或建造超過27,000噸(27,432公噸)的航空母艦。
但簽約國可以建造兩艘標準不超過33000噸(33528公噸)的航母,且不超過條約規定的航母總噸位水平。根據這壹原則,簽約國可以從本國經濟的角度出發,將根據本條約第二章第三部分的規定必須廢棄的軍艦,無論是已經建造的還是正在建造的,都改造成航空母艦。數字是二。對於噸位超過27000噸(27432公噸)的航空母艦,結合本章第十條的要求,艦炮口徑超過6英寸(152毫米)的,可以不計入所有艦炮(防空炮和口徑小於5英寸(127毫米)的艦炮除外)的總數。
第十條
簽約國的航空母艦不得裝備口徑超過8英寸(203毫米)的艦炮。除第九條規定外,如果艦炮口徑超過6英寸(152毫米),則所有艦炮(防空炮和口徑小於5英寸(127毫米)的艦炮除外)總數不得超過10門。或者,如果航母沒有配備口徑大於6英寸(152 mm)的艦炮,艦炮數量不受限制。在所有情況下,口徑不超過5英寸(127 mm)的高射炮和艦炮數量不受限制。
第十壹條
除主力艦和航空母艦外,各簽約國不得為本條約其他簽約國建造、獲取或建造超過10000噸(10160公噸)的軍艦。非由政府控制和管理的用於和平時期作戰目的的船舶,戰時臨時使用或用於軍事運輸及其他類似非作戰目的的船舶,不受本條約限制。
第十二條
本條約生效後各簽約國建造的戰鬥艦艇,除主力艦外,不得裝備口徑超過8英寸(203毫米)的艦炮。
第十三條
除本章第九條規定的戰艦外,本條約規定的廢棄主力艦不得改裝為其他形式的戰鬥艦。
第十四條
簽約國商船除加強甲板或預留配備小於6英寸(152毫米)艦炮的空間外,不得預留可改裝為戰鬥艦艇的空間和設計。
第十五條
各簽約國為本條約簽約國以外的國家建造的船舶的規格,不得超過本條約對同級別船舶的火力和噸位限制。為非簽約國建造的航母數量不能超過27000噸(27432公噸)。
第十六條
如果非簽約國的軍艦由本條約簽約國建造,則簽約國有責任將簽約和鋪設龍骨的時間通知本條約其他簽約國;並根據第二章第三部分第壹段(b)第(4)和(5)節告知其他細節。
第十七條
本條約簽字國處於戰爭狀態時,該國為其他國家建造的軍艦,或已建造但未移交的軍艦,不得征用作為本國的戰鬥艦艇使用。
第十八條
各簽約國承諾,如果該艦在移交後可能被用作作戰力量,不會以其他形式向外國海軍贈送、出售或移交其軍艦。
第十九條
美國、英國和日本同意在簽署本條約時各自領土上的海軍軍事基地和防禦工事的現狀如下:
(1)美國現在和將來可能擁有的太平洋島嶼,不包括(a)美國大陸、阿拉斯加和巴拿馬運河區的近海島嶼,不包括阿留申群島和(b)夏威夷群島;
(2)東經110度以東,香港和英國現在和將來可能擁有的太平洋諸島,但(a)加拿大近海諸島,(b)澳大利亞聯邦及其屬地,(c)新西蘭除外;
(3)日本擁有的太平洋諸島,即:千島群島、小笠原群島、南鳥島、琉球群島、臺灣省和澎湖列島,日本在太平洋的委任統治地,以及日本將來可能擁有的太平洋諸島。
在上述地區不得修建新的防禦工事和海軍基地;不得擴建或加強上述區域內的軍事設施和海軍維修設施,不得增加或擴建上述區域內的海防工程。這壹限制不包括上述地區軍備和武器的正常更換以及和平時期海軍和其他軍事設施的例行維護和修理。
第二十條
本條約第二章第四部分規定的噸位限制和船舶更換規則適用於各簽字國的所有軍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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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條約實施細則中術語的解釋
第壹部分是簽約國各自保留的主力艦
根據本條約第壹章第二條,本條約各簽約國可單獨保管的主力艦清單如下。
美國海軍船名/噸位
馬裏蘭州32600人
加州32300
田納西州32300人
愛達荷州32000人
新墨西哥州32,000人
密西西比32000人
亞利桑那州31,400
賓夕法尼亞州31,400
俄克拉荷馬州27500
內華達27500
紐約27000
德州27000
阿肯色州26000人
懷俄明州26000
佛羅裏達21,825
猶他州21,825
北達科他州20000人
特拉華州20000
總噸位500,650
西弗吉尼亞級的另外兩艘戰列艦完成後,根據第壹章第二條的規定,北達科他號和特拉華號解體。
美國海軍總噸位將為52585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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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海軍名稱/噸位
主權25,750
皇家橡樹25750英鎊
復仇25750
第25 750號決定
拉米利斯25,750
馬來亞27,500
勇士隊27500人
巴勒姆27500
伊萊紮名聲在外26500。
反擊26500
老虎28500
雷神22500
喬治五世23000
阿賈克斯23000
100人船長23000人
總噸位580,450
兩艘新戰列艦完成後,雷神、喬治五世、阿賈克斯和百夫長將根據第壹章第二條的規定進行拆解,英國海軍總噸位為55895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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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海軍名稱/噸位(公噸)
布列塔尼23,伏爾泰18890
總噸位221,170
根據本章第三部分第二段,法國可以在1927、1929、1931年建造新的主力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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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海軍名稱/噸位(公噸)
安德莉亞。多裏亞22,700
杜裏奧22700
伯爵加富爾22,伊蓮娜女王12600。
總噸位182800
根據本章第三部分第二段,意大利可以在1927、1929、1931年建造新的主力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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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軍船名/噸位
陸奧33800
長門33800
日向咲31.260
金剛27500
總噸位3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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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戰艦解體規則
下列關於軍艦解體規則的說明適用於本條約第壹章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軍艦。
I戰艦必須解體到不能再參與作戰目的的程度。
除第(6)和(7)款外,第二款必須遵守。簽約國壹次只能保留壹艘這樣的靶船。
(d)法國和意大利可以保留兩艘根據本條約在1931年後必須拆除的主力艦,它們可以作為火炮和魚雷等學校的航海訓練艦。法國能保留什麽?酒吧類,意大利可以保留但丁和壹艘凱撒級戰列艦。法國和意大利承諾拆除這些軍艦的控制塔,不在戰爭中使用。
三。
(a)當壹艘主力艦已被決定解體時,應立即實施第壹步解體,但第壹章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中包括的主力艦除外。其主要目的是使這艘船不能再用於作戰目的。
(b)當壹艘軍艦解體或廢棄時,應拆除下列設施並放在岸上,或予以銷毀,使其不能再用於未來的作戰任務:(1)所有艦炮、固定火器、火控和指揮塔,以及炮塔和炮臺的可轉動部分;(2)所有船用水電設備和機械;(3)所有火控儀器、測距儀和速度計;⑷所有彈藥、爆炸物和地雷;(5)所有魚雷、魚雷彈頭和發射管;(6)所有無線電報設備;(7)控制塔、所有側裝甲、所有推進機器,以及(8)所有用於彈射和回收飛行裝置的設備。
四。船舶解體開始實施的時間:
(a)對於按照本章第二節第壹節規定的方法廢棄的船舶,按照第三條的規定與廢除其作戰能力有關的工作應在本條約生效後六個月內完成,船體的廢棄應在本條約生效後十八個月內完成。
(b)對於根據第二節和第三節的規定需要拆除的船舶,以及根據本部分第三節的規定需要解除戰鬥力的船舶,根據本部分第三節的規定解除戰鬥力的工作應在替換船舶完成後立即開始,並應在不遲於該日期後六個月內完成。根據本部分第二條的規定,其解體應在更換船舶完成後18個月內完成。如果其替換艦的建造工程延期,則根據本部分第三條的規定解除戰鬥力的工作應在其替換艦龍骨鋪設後四年內開始,並在該工程開始後六個月內完成。根據本部分第二款的規定,其解散應在其解除戰鬥力的工作開始後18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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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船舶更換工作
主力艦和航空母艦的更換應按照本部分第壹節和第二節中的時間表進行。
第壹節更換規則
(a)主力艦和航空母艦服役20年後,將被同類型的新船取代,除非它們符合本部分第1章第8條或第2節的要求。替換船的尺寸不得超過第壹章第四條和第七條的規定。除本部分第壹章第八條或第二節規定外,龍骨鋪設時間不得早於更換船建造後的第十七年。主力艦和航空母艦在1921年+12月之後的10年內不得開工建造,除非符合第壹章第二條第三款或本部分第二節規定的時間表。
(b)各簽約國有義務迅速及時地將下列內容通知本條約的其他簽約國:(1)新造船舶將替換的主力艦或航空母艦的名稱;(2)政府批準建造替代船舶的日期;(三)更換船舶龍骨的時間;(四)擬開動船舶的標準排水量(噸、公噸)及其主要技術規格和尺寸,即標準排水量時的水線長度和水線及其以下部分的最大寬度;(五)新造船舶的下水日期、標準排水量(噸和公噸)及其主要技術規格、標準排水量時的水線長度、水線及其以下部分的最大寬度。
(c)當主力艦和航空母艦在事故中失蹤時,各簽字國可立即建造它們的替代船舶,這些船舶應符合本條約第壹章第四條和第七條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國家的艦艇更新換代計劃可以根據這個時間向前推進。
(d)按照條約規定保存的主力艦或航空母艦不得進行大規模的改建或改裝。為防禦潛艇和飛機攻擊而進行的改裝是個例外,必須遵守以下規則:簽約國的艦船可以配備防雷和防空甲板。因此,單船增加的排水量不得超過3000噸(3048公噸)。舷側裝甲和主炮的口徑、數量和型號不得改變,但下列情況除外:(1)法國和意大利由於其主力艦和航母的噸位在限定水平之內,可以加裝防雷艙、裝甲和加大主炮口徑。但主炮口徑不得超過16英寸(406毫米);(2)英國海軍可以完成已經啟動但暫時擱置的威望號戰鬥巡洋艦的裝甲加固工作。
第二節主力艦的解體和更換
美利堅合眾國
本條約簽署後應立即拆除或取消的主力艦及其船齡:
緬因州(20)、密蘇裏州(20)、弗吉尼亞州(17)、內布拉斯加州(17)、佐治亞州(17)、新澤西州(17)、羅德島州(17)、康涅狄格州(。明尼蘇達州(16)、新罕布什爾州(15)、南卡羅來納州(13)、密歇根州(13)、華盛頓(0)、南達科他州(0)、印第安納州(0)、蒙大拿州(0)、北卡羅來納州。
年度更換計劃(括號內保存的主力艦數量,前日德蘭型/後日德蘭型)
1922: A、B完成;特拉華州(12)和北達科他州(12)解體。(15 / 3)
1923:(15 / 3)
1924:(15 / 3)
1925:(15 / 3)
1926:(15 / 3)
1927:(15 / 3)
1928:(15 / 3)
1929:(15 / 3)
1930:(15 / 3)
1931: C,D開頭;(15 / 3)
1932: e,f開頭;(15 / 3)
1933: g開工建設;(15 / 3)
1934: h,我開始了;c、d完成;佛羅裏達(23)、猶他(23)、懷俄明(22)解體;(12 / 5)
1935: j開工建設;e和f完成;阿肯色州(23)、得克薩斯州(21)和紐約州(21)解體;(9 / 7)
1936: K,L開頭;g完成;內華達(20),俄克拉荷馬(20)解體;(7 / 8)
1937: m開始;h,我完成了;亞利桑那州(21)和賓夕法尼亞州(21)解體;(5 / 10)
1938: n,o開頭;j完成;密西西比(21)解體;(4 / 11)
1939: p,q開始;k,L完成;新墨西哥州(21)和愛達荷州(20)解體;(2 / 13)
1940: m開始;田納西(20)解體了(1/14)
1941: n,o完成;加州(20)和馬裏蘭州(20)解體;(0 / 15)
1942: P,Q完成;兩架西弗吉尼亞級解體;(0 / 15)
1.美國海軍根據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要求進行改裝後,可以保留俄勒岡號(USS Oregon)和伊利諾伊號(USS Illinois)用於非戰鬥用途。(二)。
2.A艦和B艦是兩艘西弗吉尼亞級戰艦。(註:西弗吉尼亞級是科羅拉多級戰列艦)
註:A、B、C、D...是3.5萬噸級戰列艦的建造計劃代號作為替代。
不列顛,英國
本條約簽署後應立即拆除或取消的主力艦及其船齡:
聯邦(16)、阿伽門農(13)、無畏(15)、伯樂羅峰(12)、壯麗(12)、魯莽(12)、聖文森特(65438)。大力神號(10)、新西蘭號(9)、獅子號(9)、皇家公主號(9)、征服者號(9)、君主號(9)、獵戶座號(9)、澳大利亞號(8)、銀杏號(7)、愛爾蘭號(7)、在建或計劃中的4艘主力艦。
年度更換計劃(括號內保存的主力艦數量,前日德蘭型/後日德蘭型)
1922: A,B開頭;(21 / 1)
1923:(21 / 1)
1924:(21 / 1)
1925: A、B完成;喬治五世(13)、阿賈克斯(12)、百隊長(12)、雷神(13)解體;(17 / 3)
1926:(17 / 3)
1927:(17 / 3)
1928:(17 / 3)
1929:(17 / 3)
1930:(17 / 3)
1931: C,D開頭;(17 / 3)
1932: e,f開頭;(17 / 3)
1933: g開工建設;(17 / 3)
1934: h,我開始了;c、d完成;鐵公爵(20)、馬巴若(20)、印度皇帝(20)、本博(20)解體;(13 / 5)
1935: j開工建設;e和f完成;老虎(21)、伊麗莎白女王(20)、厭戰(20)、巴勒姆(20)解體;(9 / 7)
1936: K,L開頭;g完成;馬來亞(20),君主制(20)解體了;(7 / 8)
1937: m開始;h,我完成了;復仇(21),決心(21)瓦解;(5 / 10)
1938: n,o開頭;j完成;皇家橡樹(22)解體;(4 / 11)
1939: p,q開始;k,L完成;勇士(23),反攻(23)瓦解;(2 / 13)
1940: m開始;威望(24)瓦解了;(1 / 14)
1941: n,o完成;拉米利斯(24)和胡德(21)解體;(0 / 15)
1942: P,Q完成;A(17),B(17)解體;(0 / 15)
6 / 0)
1928:(7 / 0)
1929:35000噸建築:(6/0)
1930: 35000噸建成:35000噸建成:但丁(19)退役;(5 / -)
1931:建造45000噸:(5/-)
1932: 25000噸建成:35000噸建成:達芬奇(19)退役;(4 / -)
1933:35000噸建築:(4/-)
1934:(4 / -)
1935:建成35000噸:朱利葉斯?凱撒(21)退役;(3 / -)
1936: 45000噸完成:加富爾(21),杜裏奧(21)退役;(1 / -)
1937:建成25000噸:安德烈?多裏亞(21)退役;(0 / -)
1938:(0 / -)
1939:(0 / -)
1940:(0 / -)
1941:(0 / -)
1942:(0 / -)
(1)只要不超過限定噸位,意大利海軍建造的主力艦數量沒有限制。
備註:意大利明確保留按主船噸位配額造船的權利,保證遵守單船排水量35000噸的限制,主船總噸位不超過條約規定的範圍。
日本
本條約簽署後應立即拆除或取消的主力艦及其船齡:
飛錢(20)、李三(20)、鹿島(16)、香曲(16)、薩摩(12)、安義(11)、社金(16)。
年度更換計劃(括號內保存的主力艦數量,前日德蘭型/後日德蘭型)
1922:(8 / 2)
1923:(8 / 2)
1924:(8 / 2)
1925:(8 / 2)
1926:(8 / 2)
1927:(8 / 2)
1928:(8 / 2)
1929:(8 / 2)
1930:(8 / 2)
1931: a開頭;(8 / 2)
1932: B開工建設;(8 / 2)
1933: C開工建設;(8 / 2)
1934: d開工建設;完成;金剛(21)解體(7/3)
1935: e開工建設;b完成;畢瑞(21),榛子名(20)劾;(5/ 4)
1936: f開工建設;c完成;霧島(21)解體;(4 / 5)
1937: g開工建設;d .完成;扶桑(22)解體了;(3 / 6)
1938: h開工建設;e完成;山城(21)解體;(2 / 7)
1939:我開始施工;f完成;史燚(22)解體了;(4 / 11)
1940: g完成;日本(22)解體;(2 / 13)
1941: h完成;長門(21)解體;(1 /9)
1942:我完成了;陸奧(21)解體;(0 / 9)
1.日本海軍可以根據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要求,將改造後的福島和朝日保留為非戰鬥使用。(二)。
註:A、B、C、D...是3.5萬噸級戰列艦的建造計劃代號作為替代。
第二節進度計劃補充說明
上表中規定的主力艦的報廢順序與其使用壽命有關。在艦艇換裝工作開始時,各簽約國主力艦艇的棄船順序可能會根據各自國情與此表有所不同。但規定每年廢棄主力艦數量不得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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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定義
本條約所涉及術語的含義解釋
戰艦
未來要建造的主力艦定義為非航空母艦,用於戰鬥,排水量超過10000噸(10160噸),或者主炮口徑超過8英寸(203毫米)的艦艇。
航空母艦
航空母艦是用於作戰目的,排水量超過65,438+00,000噸(65,438+00,65,438+060公噸)的艦艇,專門用於運載飛機。飛機起飛和降落。其攜帶的武器不得超過本條約第壹章第9條和第10條的規定。
標準排水量
艦船的標準排水量是指艦船建造完畢,配備人員、可操作的動力系統、所有用於航行的物品,包括軍備、彈藥、所有船員使用的物資和淡水、混合儲備以及所有用於作戰的裝備。但不包括額外的燃料、食物和淡水。
本條約中的“噸”是指2240磅(1,016公斤),除非特別註明“公噸”。
現有建造的船舶的排水量噸位的測量標準將與各自國家現行的度量衡系統保持壹致。但今後任何國家以公噸為單位申報的排水量,根據這個條約都會被認為是英制噸。
未來建造的船舶的排水量將基於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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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綜合條款
第二十壹條
在本條約有效期內,如果任何簽約國因本國面臨的環境的影響和國家安全的考慮而要求增加海軍力量,其余簽約國應舉行會議討論修改條約有關條款的問題,並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對本條約進行修改。
考慮到工業技術和科學的未來發展,美國在征求本條約其他簽約國的意見後,將在本條約簽署生效8年後召開簽約國全體會議,考慮各種變化,進行修改,使本條約適應當前形勢。
第二十二條
在任何時候,如果本條約的任何簽字國處於戰爭狀態,而戰爭的進展已影響到作為該國國家安全保障的海軍力量,該國在通知本條約其他簽字國後,可在戰爭期間暫時中止本條約的執行,但本條約第壹章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除外。該國應根據當時的緊急情況通知其他簽約國暫停執行本條約。其余簽約國需要就條約中涉及自身的條款修改和修正進行磋商並達成壹致。如果這種協商未能達成協議,任何簽約國可在通知其他簽約國後,根據自己的利益,宣布在戰爭期間暫停執行本條約。《條約》第壹章第13條和第17條除外。
條約暫停執行期間,簽約國應及時開會協商,討論條約哪些內容需要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本條約有效期至1936 65438+2月31。如果在條約到期前兩年內,沒有壹個簽署國通知其他締約國要求最終終止條約,則條約將在條約到期後繼續有效,直到任何簽署國宣布打算廢除條約後兩年為止。此時,在所有簽約國的同意下,該條約將被視為已經廢除。聲明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然後將壹份可靠的聲明副本發送給其他簽署國,並註明收到聲明的確切時間。本聲明將在正式提交和評估後生效。如果聲明由美利堅合眾國政府作出,則應提交給簽署國駐華盛頓的外交代表。本聲明在正式提交和評估後生效,即從提交給簽署國外交代表之日起生效。
在聲明提交後壹年內,簽署國應舉行會議。
第二十四條
該條約將受到所有簽署國與本國正式立法同等的對待,並將在所有簽署國正式批準後生效。該條約的正式批準應盡快在華盛頓進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應向其他簽署國提交本條約的正式副本。
本條約的法文本和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美國政府妥善保存在美國政府檔案館,並將本條約的副本及時提交給各簽約國政府。
上述全權代表出於相互信任簽署了本條約。
1922年2月6日在華盛頓特區簽署。
[代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