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富爾敦生(壹般認為盧氏所生之子海亮即為富爾敦)。
康熙二十四年乙醜(1685),富森生(壹般認為他為沈宛生納蘭遺腹子)。
女兒何時出生不可考。
問:在明珠相國的墓誌銘中,提到了納蘭的子女情況,原文如下:“孫五人:長福哥、早卒;次富爾敦,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次福森,皆性德出;次永壽,次永福,皆揆方出。孫女四人:長適翰林院侍講高其倬,次適翰林院侍講學士年羹堯,次適馬喀納,皆先卒,次未字,皆性德出。”依次看納蘭是三子四女。
但是在納蘭自己的墓誌銘中,其座師徐健安先生所撰:“男子子二人,福哥、永壽,遺腹子壹人;女子子壹人,皆幼。”可以看出,此處載了納蘭的三個兒子,女兒卻只有壹個。
開始我分析,前三個女兒即使是早殤了,在納蘭的墓誌銘中也應該提及的,更何況前三女都有婚配,且婚配皆不壹般,可為什麽徐健安先生沒有註明呢?此可疑之壹。
其次,在明珠相國的墓誌銘中說最小的孫女,也就是納蘭的最小的女兒“未字”,此處我有所不解,古人稱女子未字應該是沒有到十五歲吧(因為女子十五歲行笄禮,給取字),可是明珠去世時納蘭已過世二十二年了,他的女兒怎麽可能還有待字閨中的呢?
答:呵呵,妳只說了壹個徐乾學,殊不知韓菼、葉舒崇、唐孫華、王鴻緒等人在納蘭子女問題上都給出了不同“答案”,這是個地道的迷魂陣。
先推薦給妳壹本書《清初學人第壹——納蘭性德研究》,再建議妳看看趙秀亭《納蘭叢話(譜首部分)》,妳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有關納蘭子女情況的記載,徐乾學、韓菼、葉舒崇、唐孫華、王鴻緒等與納蘭家人有所接觸者,所記出入很大,所以需要後人客觀分析,才能在眾多混亂的說法中取得其“真”。
徐乾學(下簡稱徐),雖是納蘭座師,但其過從主要在納蘭出任侍衛壹職前,與他探討學問及編撰經解。而徐不僅為學者,更是官場中人,其與明珠的關系反復變易。徐對納蘭個人情況了解是否詳實則不得而知,所撰墓誌銘故作迷離使人生疑處頗多,因此研究界對他的這個“記錄”持否定態度。
韓菼,其所撰寫的納蘭神道碑文對納蘭子女問題也所說不實,作為納蘭的少年同學,二者之間過從並不密,所以其所說,則確信度更低。
葉舒崇,則比韓菼與納蘭關系更遠壹些,他於康熙十七年寫盧氏墓誌銘,記述因時間問題不可能全面,則可以忽略。
唐孫華撰寫了納蘭之母覺羅氏墓誌銘,其為揆敘之師,因在明珠家教書,則有可能詳細了解納蘭子女情況,可惜其只記其子而忽略其女,所以只能作為壹部分參考。
王鴻緒,與揆敘相交甚密,明珠去世後由他撰寫墓誌,也為揆敘所托,對明珠子孫情況所述最為詳盡,蓋其中不乏從揆敘處了解情況。因唐孫華與王鴻緒二人之說並觀,則王鴻緒的這壹記述最為可信。
可以看看這幾位所撰寫的納蘭家墓誌銘:
/m/jours/adindex.asp?BoardID=6328
至於妳後壹個問題,呵呵——
“未字”,舊指女子尚未許配。
清·蒲松齡《聊齋誌異·蕭七》:“君清門令望,可附婚姻。有女未字,欲充下陳,幸垂援拾。”
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審訟》:“至於閨女,斷不可輕拘聽審,已字者出身露面,辱及夫家;未字者逐眾經官,誰為求聘?”
————————————————————————--
摘自納蘭性德吧,有問題再去吧裏問問吧,那的吧主豌豆黃兒會給妳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