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在文言中主要有三種含義,列下供參考:
1. 特指身體上易於致命的部位。
《後漢書·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中臣要害。”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霍筠》:“不當要害,無虞也。” 周立波《紀念》:“ 老鄭 首先動手了,他學過拳術,壹下找到了對方腰部下邊的要害。”
2. 引申指關鍵之處,致命之處。
唐 劉知幾《史通·敘事》:“蓋作者言雖簡略,理皆要害。” 清 蒲松齡《聊齋誌異·犬燈》:“忽憶女子壹小紅衫,密著其體,未肯暫脫,必其要害,執此可以脅之。”茅盾《子夜》九:“然而 趙伯韜 的炯炯目光也似乎早已看透了這中間的癥結,他掐住了吳蓀甫的要害。”
3. 喻緊要的關鍵的部分,亦指軍事上的要地。
漢 賈誼《過秦論上》:“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周書·文帝紀上》:“今若移軍近 隴 ,扼其要害,示之以威,服之以德,即可收其士馬,以實吾軍。”明《巡撫登萊右僉都禦史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誥》:“妖氣未掃於榆關,海邦實要害之地。” 清李漁《比目魚·寇發》:“妳們伏在要害之處,聽見炮聲,合兵追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