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打人違法嗎?
1、打人違法,情節嚴重,致人輕傷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打的不嚴重,造成受害人輕微傷或不足輕微傷,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二、壹年級小學生打人應該怎麽教育?
1、制止
當發現寶寶打人的時候,且性質比較嚴重,家長要及時制止他們。要拉住他們的小手,嚴肅地對著他們的眼睛說不可以,就算寶寶還小,他們也可以通過父母的情緒感知到這樣做是錯誤的
2、引導
稍微大壹點的孩子有打人行為時,家長在對孩子進行教育的同時,要引導他們,告訴他們打人這件事是不對的。如果發現他們情緒很抵觸我們的教育,那就允許他們先宣泄完自己的情緒,等他們心情平和之後再進行引導。可以選擇給他們講故事,家長朋友們可以多運用表情、動作、語調等,設計情景,模擬情緒,讓孩子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培養他們的同情心。
3、冷落+表揚
當孩子打人之後,孩子屢教不改,那麽就要全家“齊心協力”地對孩子做出冷落措施,雖然孩子會哭鬧、生氣、失落,但是也會逐漸明白自己打人是不對的,打人的孩子是不受歡迎的,慢慢的,孩子會自覺將打人行為改正。當發現孩子有明顯進步的時候,爸爸媽媽要不吝嗇地表揚,這樣孩子很大的鼓舞。
4、幫助孩子控制情緒
小孩子很難管理、控制自己的情緒,父母要幫助寶寶糾正。如果孩子的性格比較急,父母更要保持耐心,盡量安撫,也可以給予玩具或者帶孩子去哪裏玩,發泄情緒,轉移註意力,在遊戲中淡化孩子的攻擊情緒。也可以讓孩子畫畫,讓他們畫出心中的所想,等到孩子情緒穩定下來,再慢慢告訴孩子怎麽說、怎麽做。
三、如何處理小學生打架問題
1、冷靜下來再及時處理:
教師處理打架事情時不能意氣用事,帶著火氣去處理,要克制自己的脾氣火氣,在自己冷靜下來後,再詢問事件的緣由,這樣才能保證處理公平些。
2、不可以各打三十大板:
教師處理事情不能怕麻煩,什麽都不問,就各打三十大板了事,這樣學生會覺得老師不負責任,學生也不知道錯在什麽地方,還會留下隱患。
3、不可以不分青紅皂白:
教師的心裏難免對打架雙方中的壹方心存偏見,特別是學習好的學生打架時,老師會認為都是學習差的學生的錯,而冤枉了人家,所以不可以心存偏見,處理不公平,讓人不服。
4、讓打架雙方心悅誠服:
教師處理打架事情時要心平氣和的給雙方講道理,打架本身就是雙方都已經有了錯,告訴雙方以後再遇到矛盾的時候應該如何解決問題,打架是解決不了任何事情的,只會讓事情更嚴重,教會孩子處理問題的方法,讓孩子感覺到教師說的是對的,都從心裏佩服教師。
5、寫好檢查以儆效尤:
學生犯錯了就應該給以警告,寫檢查是壹個不錯的方法,實際上也是看看學生對自己犯的錯認識清楚了沒有,是不是還只怨恨對方,而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6、打架雙方握手言和:
教師處理打架事情的最好解決就是不留下隱患,很多教師往往是給打架的學生批評了,講道理了就認為事情解決了,其實還沒有做到位,讓他們彼此承認錯誤,互相道歉,握手言和才是事情的終結。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