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的演變過程如下:
梅 ,漢語常用字(壹級字),最早見於《說文》小篆。其本義是楠樹,又名枏(柟);後被借用為本義是酸果的“楳”字,“梅”之本義遂廢。新中國成立後,“楳”“槑”作為異體字並入了“梅”字。
字源演變:
梅是個象形兼形聲字。從木,某聲。本義是楠樹,又名枏(柟)。金文的“梅”,下方是個“木”字,表示和樹木相關,上方是壹個植物果實的形狀,代表梅樹上結出的酸梅果。小篆的“梅”,變成了左形(木)右聲(每)的形聲字。《爾雅·釋木》:“梅,枏也。”邢昺疏引孫炎曰:“荊州曰梅,揚州曰枏。”
《詩·秦風·終南》:“終南何有?有條有梅。”又《陳風·墓門》:“墓門有梅,有鸮萃止。”毛傳:“梅,枏也。”唐玄應《壹切經音義》卷二十“梓枏”條引樊光《爾雅》註雲:“荊州曰梅,揚州曰枏,益州曰赤楩,葉似豫樟,無子也。”後被借用為本義是酸果的“楳”字,“梅”之本義遂廢。
說文解字註:
梅,枏也。可食。從木。每聲。莫桮切。古音在壹部。按釋木曰。梅、枏也。毛詩秦風、陳風傳皆曰。梅、枏也。與爾雅同。但爾雅、毛傳皆謂楩枏之枏。毛公於召南摽有梅、曹風其子在梅、小雅四月侯栗侯梅、無傳。而秦、陳乃訓為枏。此以見召南等之梅與秦、陳之梅判然二物。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
秦陳之梅今之楠樹也。楠樹見於爾雅者也。酸果之梅不見於爾雅者也。樊光釋爾雅曰。荊州曰梅。楊州曰枏。益州曰赤楩。孫炎釋爾雅曰。荊州曰梅。楊州曰枏。陸機疏草木曰。梅樹皮葉似豫樟。皆謂楠樹也。枏亦名梅。後世取梅為酸果之名。
而梅之本義廢矣。郭釋爾雅乃雲似杏、實酢。篇、韻襲之。轉謂酸果有枏名。此誤之甚者也。然則許以枏梅二篆廁諸果之閑。又雲可食。豈非始誤與。曰此淺人所改竄也。如許謂梅、酸果。其立文當先梅篆、雲酸果也。次枏篆、雲梅也。棃杏李桃等不雲可食。
何必獨雲可食哉。許意某為酸果正字。故某篆解雲酸果也。從木從甘。其字當本廁下杏上。而枏梅二篆當本廁諸木名之閑。淺人易其處。又增竄其文耳。以許書律羣經。則凡酸果之字作梅、皆假借也。凡某人之字作某、亦皆假借也。假借行而本義廢。固不可勝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