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將受刑人的頭與四肢分別系於五車之上,然後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將
肢體撕裂。我們知道,古人總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殘害或割
裂,許多人壹旦獲罪,常苦苦哀求“賞個全屍”,而殺人者壹個“賞他個全屍的
許諾,已是極大的恩惠。但這”五馬分屍“,不僅讓人”身首異處“,連四肢都
各在壹方,難怪壹些罪犯想起這壹刑名,都會不寒而栗,因為這酷刑不僅讓死者
的最後壹刻肉體異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壹般情況下,它專用於謀反、篡逆
等大逆不道的人。戰國中期的政治家商鞅曾助秦孝公兩次變法,奠定秦國兵強國
富的基礎,卻激起舊貴族勢力的憤恨,孝公死後,太子秦惠王上臺,曾被商鞅割
去鼻子的公子虔(太子的老師)誣陷商鞅謀反,秦惠王以車裂之刑殺之。秦王贏
政時,宦官嫪毐得寵於太後,結黨營私,又因酒後失言,道出他於太後的關系,
事後自知罪不可赦,便起兵叛亂。秦王對其恨之入骨,逮獲後也處以車裂,夷其
三族。此外,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組織者之壹馬元義、隋朝禮部尚書楊玄感等,都
死於此刑。
那麽,“五馬分屍”之說從何而來呢?有人指出,自漢景帝改革刑法後,景
帝以前壹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終失傳。壹些古書幾經後人妄改,如《
南燕錄》中有“車裂嵩於東門之外”壹句,在《太平禦覽》中已被改為“五車裂
之”,中華書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車裂之”,讀者以今視古,難免產生種
種誤解。此外,民間文學、古典小說對這壹刑罰的描繪,起了直接傳播作用,如
《東周列國誌》說商鞅被“五牛分屍”,這是五馬分屍俗說的近源,什麽時候五
牛被五馬取代更不可考。但至少在近代,“五馬說”已廣為流傳,以至於洪秀全
將“五馬分屍”刑當作太平天國正式刑名頒於天下,這是中國法制史上獨壹無二
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