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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姓氏

滿清入關之後,滿人逐漸漢化,且因八旗駐防全國各地的制度,使滿人分散在全國各地,久而久之遂融入當地,成為當地人。民國成立之後,滿人多隱蔽身分,改用漢姓,或姓金,或姓羅,甚至自稱是漢族。其實他們大多早已不會說滿語,不識滿文,而使用漢語、漢文,與漢人無異。只有少數在東北偏遠的滿族自治縣鄉村,與遷到新疆駐防的錫伯族人,還說滿語,保持滿人的生活習慣。

單:辛亥革命之後,僅僅因為“出身”就可升官發財、衣食無憂的滿人,害怕漢人報復,只好主動剪辮易服、改漢姓、學漢話,把自己融入到漢民族之中。

漢滿兩族因為長期的雜居,早已沒有什麽純正的漢人或者滿人。但是“滿漢不通婚”的規定仍然十分嚴格。1902年,為了維護搖搖欲墜的清政權,光緒帝頒布了壹系列“新政”,其中就包括允許“漢滿通婚”以籠絡漢族子弟。

當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時候,孫中山先生提出“驅除韃虜”的口號,北京以及分散在全國各地的滿族旗人並沒有因此逃回老家去,而是紛紛改成漢姓,使用漢文漢語,就地包裝成漢族。比如侯寶林,就是滿族,四歲時被舅舅張金斌從外地送到北京地安門外侯家,直到1985年才改回“滿族”。

由於漢民族同化力量強大,漢、滿及各民族之間的通婚,使得滿族人的生活習俗日漸淡化,漢、滿族風俗習慣逐漸融合雜糅。不過壹些生活在滿族原鄉的人們,每天飲食起居,不少還保持著原汁原味的滿族習俗。比如說禁忌方面,不吃狗肉,不打烏鴉,其實就是滿族的習俗。滿族人還忌諱穿用狗皮做成衣服的人進家門。

新中國成立後,新中國實行民族大團結政策。通婚方面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首先打破了各民族貴族與平民的界限,各族通婚不受到限制,只依據傳統習俗“同骨同姓不通婚”,遵守氏族外婚制,嚴禁氏族內聯姻;其次,徹底打破了在本民族內通婚的狹隘觀念和民族偏見與歧視,發展了民族通婚。北方各民族與大批漢族實行雜居,原各少數民族貴族和平民普遍與漢族結親。

但是,原八旗中壹些曾有官職的大戶,不論滿洲八旗或蒙古、錫伯、達斡爾、鄂溫克族的八旗人的後裔,還有不少不願與漢族結親。在壹些70歲以上的老人的觀念中,還在堅持“旗民不結親”、“滿漢不通婚”的傳統風俗。常常發生幹預子孫與漢族結親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