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更多關於想要辦理結婚扯證在哪裏,進入:/ask/b1ab351615839731.html?zd查看更多內容